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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四川西南石油大学艺术高考招生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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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湖南长沙学院艺术类招生简章1

  一、学校概况

  长沙学院位于中部历史文化名城——湖南省省会长沙市,是经教育部批准的一所公办本科层次的普通高等学校。学校坐落在洪山旅游区,东接长沙新世纪文化中心,校园湖光山色,风景秀美,为“湖南省园林式单位”、“湖南省文明高等学校”、“湖南省文明单位”。

  学校占地约133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约31万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总值11133万元。学校教学设施先进,现代化的教学楼、科技楼、艺术楼、图书馆、实验楼、标准体育场以及功能齐全的学生公寓鳞次栉比,是读书治学的理想园地。

  学校现有15个教学系(院、部),38个本科专业,基本形成了适应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工学为主体,文学、管理学为两翼,理、工、文、管、法、艺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布局。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本科学生13079人。师资力量雄厚,办学条件优良。现有教职员工957人,专任教师635人,其中81人具有正高职称,222人具有副高职称,具有博士学位教师121人、硕士学位教师382人,还聘有一批国内专家、教授及外籍教师承担各类教学。图书馆纸质藏书129万册,各类期刊数千种,为学生提供了良好的学习环境。

  学校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 、“学校奖学金和帮困保学助学金” 等制度。家庭经济困难、成绩优异的学生每年可获12000元的奖励或资助。学校设立了各类“勤工俭学”岗位,可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十分重视毕业生就业工作,每年校内召开大小型毕业生招聘会400多场。

  学校积极开展国际合作办学,先后与美国阿肯色州立大学等27所国外大学和教育机构签订合作交流协议37份,实施学生互派等形式的合作教育。学校与湖南大学开展全面战略合作,与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浏阳生物产业基地等园区开展产学研战略合作,与三一重工、中联重科等企业开展专业共建、合作办班,取得了较好的人才培养效果。

  艺术设计系现有专任教师59人,其中教授4人、副教授13人,在校学生1178人。该系设有动画专业教研室、环境设计教研室、视觉传达设计教研室、服装与服饰设计教研室、基础教研室5个教研室。

  中文与影视传播系现有专任教师51人,其中教授9人,副教授17人,博士4人,在校学生1100余人。该系设有汉语言文学、新闻学、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4个教研室。

  音乐系现有专任教师24人,其中教授2人,副教授4人,博士1人,硕士15人,在校学生240 人。该系设有音乐教研室、器乐教研室、公共基础教研室3个教研室,分声乐、器乐、钢琴、舞蹈四个方向培养专业人才。

  二、招生专业、计划及考试科目

  

专业名称

招生科类

层次

学制

招生计划

考试科目

环境设计

美术

本科

四年

120

素描、色彩

视觉传达设计

美术

本科

四年

90

素描、色彩

服装与服饰设计

美术

本科

四年

30

素描、色彩

动画

美术

本科

四年

60

素描、色彩

音乐学

音乐

本科

四年

90

主科(演唱、演奏、舞蹈)
辅科(视唱、练耳、二专业)

播音与主持艺术

播主

本科

四年

120

形象气质考察、自备作品朗诵
新闻播报、即兴主持或话题评述

广播电视编导

编导

本科

四年

90

综合知识、创意分析
命题编故事、影片分析

注:实际招生计划以教育部批准公布的计划为准。

  三、单独考试报考须知

  1、凡符合普通高校招生报名条件,热爱艺术事业,身体条件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的考生均可报考。所有考点只接受所在省考生报名,不接受外地考生报名、考试。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身高要求男168cm以上,女158cm以上,无色盲、斜视。

  2、考生报名时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和所在省份专业考试准(报)考证,并交身份证复印件和两张一寸同底免冠相片。考生报名时须交纳报名费,音乐类考生如需伴奏须另交纳伴奏费。

  3、考生须持单独考试准考证、所在省份专业考试准(报)考证、本人身份证参加考试。美术类专业自备画具,试卷纸张由学校统一准备。音乐类专业自备乐器(钢琴除外)。

  4、美术类专业考试科目为:素描、色彩。各科满分150分,总分为300分。

  5、音乐学专业科目一为主考科目,满分180分,科目二为辅考科目,满分120分,总分为300分。

  6、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考试科目为:形象气质考察、自备作品朗诵(100分);新闻播报(100分);即兴主持或话题评述(100分)。总分为300分。

  7、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考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和节目策划、命题编故事和影片分析。总分为300分。

  8、我校于2015年4月10日公布专业考试成绩和合格分数线,并向成绩合格的考生发放专业考试合格证。合格分数线按招生计划与专业考试合格人数1:4的比例划定。考生可拨打电话0731-84261436或登陆我校招生网站zsjy.ccsu.cn查询成绩。

  四、录取原则

  1、文化考试科目按考生所在省份的规定执行,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由各省根据政策划定。

  2、参加我校单独考试且成绩合格的考生,若所在省份要求其参加该省的专业统考,则必须符合该省份相应的规定方能参与录取。

  3、我校组织单独考试省份的考生,专业成绩与文化成绩均上线后,按综合分排序,并参考有关科目成绩及德智体表现,择优录取。

  综合分计算方法:

  音乐学专业成绩排名在各省计划的前30%,播音与主持艺术及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成绩排名在各省计划的前20%,且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份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我校将优先录取。

  4、湖南省及我校未组织单独考试省份的考生,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必须参加所在省的艺术类专业统考,专业成绩采用所在省专业统考合格成绩,录取原则参照所在省份的相关规定执行。

  5、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专业复试和体检复查,凡复试、体检不合格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

  五、2014年各专业招生录取情况

  

221381
专业

  

省份

  

招生

  计划

  

专业成绩

  合格线

  

省文化控制线

  

学校录取线(综合分)

  

文科

  

理科

  

文科

  

理科

  

美术类专业

  

河北

  

40

  

230

  

326

  

500

  

山西

  

23

  

240

  

311

  

300

  

484

  

江苏

  

24

  

235

  

175

  

510

  

浙江

  

12

  

221

  

380

  

322

  

498

  

471

  

福建

  

25

  

239

  

313

  

265

  

530

  

501

  

山东

  

25

  

228

  

320

  

310

  

472

  

545

  

河南

  

34

  

222

  

314

  

466

  

491

  

广西

  

29

  

233

  

301

  

265

  

487

  

487

  

  

  

  

  

  

  

  

  

音乐学

  

江苏

  

25

  

248

  

175

  

529

  

山东

  

8

  

257

  

320

  

310

  

553

  

/

  

  

  

  

  

  

  

  

  

播音与主持艺术

  

河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