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师范大学2015年省外音乐学(师范)专业招生简章
江苏师范大学是江苏省人民政府和教育部共建高校,是区域引领性示范高校。江苏师范大学音乐学院设有音乐学、音乐表演和舞蹈编导三个本科专业;拥有省重点学科艺术学和音乐与舞蹈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主要研究方向有作曲、音乐表演艺术、音乐教育学、中国传统音乐理论和舞蹈教学与表演,同时还招收音乐学科教学和艺术硕士两个专业学位的硕士研究生;2013年起,将与国外大学联合招收音乐与舞蹈学方向的博士研究生;目前,在校全日制本科生、硕士研究生800余人。学院现有专业教师50人,其中高级职称人员27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的28人,另有兼职教授8人,外籍教师2人。学院下设声乐系、钢琴系、器乐系、音乐学、舞蹈系五个系,设有音乐教育、音乐文献、艺术实践三个研究所和央地共建音频实验室、汉乐舞实践演艺中心和中央音乐学院音乐考级服务中心。拥有四个省级大学生艺术团即民乐团、管乐团、舞蹈团、合唱团和一个校级流行乐团。学院办学条件一流,设有现代化的音乐厅、多媒体教室、舞蹈房、排练厅、电钢琴室、录音棚等,琴房460余间,拥有世界一流的斯坦威三角琴等260余台。
学院注重课堂学习与舞台实践相结合、人才培养与服务社会相结合。学院师生近年来在国内外各类音乐比赛中,共有260多人次获奖,为学院赢得了良好声誉。2013年“中国好声音”冠军——“蘑菇头”李琦就是我院的优秀毕业生之一;院代表队连续多年参加江苏省高校音乐教育专业大学生基本功比赛共获得38个一等奖;曾获全国高校合唱比赛一等奖;中央电视台校园春晚节目联播一、二等奖;江苏省大学生艺术节舞蹈及器乐合奏特等奖;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一、二等奖;全国高校教师钢琴比赛一、二等奖等多种奖项,还多次荣获省先进班集体、省级先进团支部、大学生社会实践重点团队及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一、培养目标
音乐学(师范)专业全面培养学生的文化素质和专业实践能力,着重传授音乐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毕业生能在高等学校及中小学校胜任音乐教育与研究工作,或从事艺术管理、专业演出、音乐制作、音乐创作等工作。
二、招生计划
专业名称 |
省份 |
计划数 |
音乐学(师范) |
山西 |
10 |
江西 |
10 | |
山东 |
14 | |
湖南 |
10 |
学制四年,学费为 6800 元 / 生•年。
四、招收对象及条件
1.应届和往届高中毕业或相当于高中毕业文化程度的人员。
2.符合报考普通高等院校报名条件以及所报专业的生理、心理要求。
五、报名考试办法
1. 考点设置
省份 |
报名时间 |
考试时间 |
科类 |
考试地点 |
湖南 |
2月1-2日 |
2月3-4日 |
艺术文 |
湖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长沙市岳麓区麓山南路二里半 |
山西 |
2月12-13日 |
2月13-14日 |
艺术文 |
太原山西艺术职业学院:太原市并州东街95号 |
江西 |
网报 |
1月27—28日 |
艺术文 |
江西科技师范大学(枫林校区):南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枫林大道605号 |
山东 |
网报 |
2月27-28日 |
艺术文 |
潍坊市招办招生考试服务中心 |
3. 考试科目及分值
① 音乐素质(60分):视唱。
② 主试科目(200分):声乐、器乐和舞蹈,任选一项。考生需提前准备1个考试作品。
③ 加试科目(40分):以声乐为主项的考生,可以不加试其他科目;以器乐或舞蹈为主项的考生,则必须加试声乐。
4.收取报名费、专业考试费200元(初试、复试一次进行)。
六、文化考试与录取
我校将在3月31日之前在本科招生网站上公布艺术类专业合格考生名单,考生合格比例均按照省有关规定执行。考生必须参加2015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文化科目考试;学校将对文化及专业均上线的考生,根据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复查,对不符合条件或发现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其入学资格。
联系地址:江苏省徐州市铜山区上海路101号
邮政编码:221116
联系电话:0516-83403064(招办) 0516-83403687(音乐学院教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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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师范大学音乐学院:http://yyxy.jsn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