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简介
广东财经大学始建于1983年,原名广东财经学院,1985年改名为广东商学院,2013年6月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广东财经大学。经过30多年的发展,学校已建设成为全日制本科生、硕士生24000多人,专任教师1168人,其中正高职称教师208人的省属重点建设院校和经管类本科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综合改革示范院校,是广东和华南地区重要的经、管、法人才培养基地和科学研究基地。2007年底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并获得“优秀”。学校有广州和佛山两个校区,总占地面积2275亩,现有校舍70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1234万元,图书435.6万册(其中纸质图书246.6万册);自主建成各类数字化教学资源1100多项。
学校有3个省级优势重点学科、6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二级学科硕士点32个)、7个专业硕士点,经济学、管理学连续5年进入全国高校前20%优势学科行列,2011年法学进入全国高校前20%优势学科行列。《广东财经大学学报》为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期刊、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中国人文社科学报核心期刊和全国百强社科学报。
学校现有55个本科专业(方向),建有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实践教学基地各1个,特色专业5个,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1个,教学团队1支,精品课程1门、双语示范课程2门,入选全国首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国际化应用型会计人才协同育人平台获批为首批广东省协同育人平台。毕业生总体就业率稳居全省高校前列,其中本科生就业率连续12年保持在99%以上,研究生就业率连续2年达100%。
二、人文与传播学院概况
广东财经大学人文与传播学院设有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新闻学、编辑出版等传媒专业,在华南地区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大部分教师均学成于中国传媒大学、武汉大学、中山大学、暨南大学、英国利兹大学等国内外知名高校,学科背景好,专业能力强,指导有方,师生融洽。
学校建有规模庞大的“传媒技术综合实验中心”,下设有三个媒体实验平台模块,即播音主持媒体实验平台、影视媒体实验平台、新媒体实验平台。此外,为大力发展广播电视艺术专业教育,拥有实验教学场地面积一千多平方米,各类实验教学设备一千多万元,其中正在使用的虚拟演播厅设备投入400多万元,已经建成正在进行设备配置的实景演播大厅预计投入3000多万元。目前,广东财经大学已与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华夏之声,南方广播影视传媒集团下属的广东电台、电视台以及部分地市级电台、电视台,南方网,21.CN等当地主要媒体建立了较好的学习交流合作关系,为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等专业学生提供了良好的实践教学及实习就业平台。
三、招生专业简介
1.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本专业培养影视艺术知识结构合理,影视专业能力扎实,具备较深厚的人文素养、科学素养和职业素养,富有艺术创新精神、影视产业意识和商业意识,符合影视新媒体产业发展需求,能在广播电影电视系统、文化部门、企事业单位以及各类影视制作机构从事影视新媒体内容的创意、策划、编导、制作、包装、传播、营销等工作的复合、应用型专门人才。
2.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本专业培养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文化艺术修养,能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文艺路线、方针和政策,具备播音主持艺术、广播电视新闻传播、文学、应用语言学等多学科综合知识和能力,能够在广播电台、电视台及其它企事业单位从事播音主持、新闻传播、公关宣传等工作的应用型、复合型专门人才。同时该专业利用学校财经学科优势资源,培养具备一定财经知识背景的专业性传播人才成为其特色。
四、招生计划
招生专业 |
广播电视编导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科类 |
文理兼招 |
文理兼招 |
招生计划 |
50 |
31 |
学制 |
4年本科 |
4年本科 |
1.符合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报名条件,考生报考专业如属生源地省份艺术类统考涉及专业,则考生必须参加对应科目的省统考,并取得合格成绩方可报名考试。
2.根据专业需要,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报考者,要求身体健康、五官端正,体态匀称,女性身高1.60米以上,男性身高1.70米以上(优秀考生的身高要求可适当放宽),声带状况良好,口腔等各发音器官无缺陷,无色盲、色弱、夜盲,矫正视力4.8以上。
六、报名办法与收费标准
1.考生须持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联考合格证 (有相应专业统考的省份),近期一寸免冠半身照片2张,到报名点按要求进行现场报名并缴费(采用网上报名方式的省份除外)。
2. 根据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财政厅文件有关规定: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考试费标准为235元/人(广东省考生200元/人)。
七、考试科目、时间及计分办法
(一)广播电视编导专业
考试一试完成,科目三门,均为笔试,总分300分。
1.专业基础测试 (30分钟,60分)
2.影视作品分析 (60分钟,120分)
3.命题(材料)创作 (60分钟,120分)
招生省份 |
报名与考试地点 |
报名时间 |
考试时间 |
河南 |
郑州市第106中学(中原路校区) |
1.30-1.31 |
2.1 |
湖南 |
湖南师范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 |
1.26-1.27 |
1.28 |
山西 |
山西传媒学院 |
2.24-25 |
2.27 |
甘肃 |
兰州艺术学校 |
1.21-1.22 |
1.24 |
黑龙江 |
东方学院(网上报名) |
3.22-3.23 |
3.27 |
广东 |
广东财经大学 |
3.5-3.6 |
3.7 |
(二)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考试一试完成,科目四门,均为面试,总分300分(考试全过程摄像)。
1.自备稿件播读 (2分钟,80分)
2.模拟主持评论类节目 (2分钟,100分)
3.形象气质及上镜效果 (70分)
4.才艺展示 (2分钟,50分)
招生省份 |
报名与考试地点 |
报名时间 |
考试时间 |
河南 |
郑州106中学(中原路校区) |
1.30-1.31 |
2.1-2.2 |
湖南 |
湖南师范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 |
1.26-1.27 |
1.28-1.29 |
山西 |
山西传媒学院 |
2.24-25 |
2.27 |
黑龙江 |
东方学院(网上报名) |
3.22-3.23 |
3.27 |
广东 |
广东财经大学(广州校区) |
3.5-3.6 |
3.6-3.8 |
八、合格资格公布及录取原则
1.合格资格公布:
4月中旬由学校招生办公室公布考生专业考试成绩,并划定专业考试合格成绩,公示校考专业合格资格考生名单。
2.录取原则
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考生取得生源所在省艺术类联考合格证(有相应专业统考的省份),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本校艺术类专业录取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并取得我校专业校考合格证前提下,按考生文化成绩40%,校考专业成绩60%的比例合成综合分,按综合分排名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凡参加我校专业考试,成绩为生源所在省第一名、获得生源所在省专业统考合格证(有相应统考的省份)、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本校艺术类专业录取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且将我校填报为本批次第一志愿的考生,除身体条件、政审不合格外,我校原则上优先给予录取。
九、联系方式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仑头路21号 邮编:510320
网 址:http://zsb.gdufe.edu.cn
邮 箱:zsb@gdufe.edu.cn
联系电话: 招生办公室何老师 020-84096844
人文与传播学院 钟老师(播音)18665028496;谢老师(编导)131264062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