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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2015年清华大学美术学院艺术高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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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陕西西安音乐学院艺术高考招生简章1

  招生专业、学制、名额

  

专业名称及代码

专业方向

名额

系别

学制

音乐学

130202

音乐教育

260

音乐教育学院

四年

音乐学

20

音乐学系

文化产业管理

120210

文化产业管理

25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130203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30

作曲系

五年

指挥

5

视唱练耳

5

视唱练耳教研室

四年

电子音乐作曲

5

现代音乐学院

录音艺术

130308

录音艺术

10

艺术与科技

130509T

电子音乐制作

10

钢琴演奏调修

10

音乐数字媒体

10

音乐表演

130201

电子管风琴

(双排键电子琴)

10

手风琴演奏

5

声乐(流行演唱)

10

流行乐器演奏

(流行键盘、流行萨克斯、电声吉他、电贝司、爵士鼓)

15

声乐

(美声、民族、陕北民歌演唱)

100

声乐系

钢琴演奏

70

钢琴系

管弦乐器演奏(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吉他、竖琴、长笛、双簧管、单簧管、 低音单簧管、大管、萨克斯、小号、圆号、中音号、长号、大号、打击乐)

100

管弦系

中国乐器演奏(竹笛、笙、管子、唢呐、琵琶、扬琴、古筝、古琴、柳琴、三弦、阮、二胡、板胡、打击乐)

100

民乐系

舞蹈表演

130204

舞蹈表演

(歌舞表演综合方向)

30

舞蹈系

舞蹈编导

130206

舞蹈编导

70

备注:合计招生数900名,最终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公布数字为准。

  报名、考试日期、地点

  

考点

地址

限考省份

报名时间

考试时间

甘肃兰州

兰州艺术学校

(兰州市嘉峪关北路5号)

请考生就近选择考点报名

2月1日-2日

2月4日-5日

吉林长春

长春艺术实验中学

(长春市朝阳区湖滨街788号)

2月4日-5日

2月6日-7日

湖南长沙

湖南艺术职业学院

(长沙市麓山南路153号)

2月6日-7日

2月8日-9日

山东济南

山东省考生可自行登陆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http://wsbm.sdzk.gov.cn/art进行报名、缴费。考试地点以准考证打印的考点为准。

山东省

2月2日-25日

3月1日-2日

陕西西安

西安音乐学院

(西安市长安中路108号)

全国

3月14日

3月15日-19日

省内联考

专业合格考生

3月15日

3月16日-19日

音乐学系

  一、音乐学

  初 试:(面试)

  (1)钢琴或其它乐器(除钢琴外,其它乐器自备),自选曲目一首,背谱演奏;

  (2)演唱中外创作歌曲一首(程度不限),或演唱民歌、说唱、戏曲选段一首;

  (3)专业知识问答:音乐学基本知识问答;其它相关基础知识问答。

  复 试:

  1、音乐学基础知识笔试:

  考试内容包括:中国音乐史常识、西方音乐史常识、民族音乐理论常识三个部分,合卷考试,考试时间150分钟。(参考教材:俞人豪、周青青等编著:《音乐学基础知识问答》,中央音乐学院出版社2006年6月第一版)。

  2、命题写作:(议论文体写作,不少于1000字)。考试时间:120分钟。

  三 试:

  基本乐科:具体考试内容见“附录一”。

  【专业分值结构】满分100分。其中:音乐学基础知识50%;音乐命题写作20%;

  面试20%;三试10% 。

  二、文化产业管理

  初 试(面试):

  1、任选下列艺术才能一项,现场展示:

  (1)钢琴或其它乐器(除钢琴外,其它乐器自备),自选曲目一首,背谱演奏。

  (2)演唱歌曲一首(风格不限);

  (3)展示其它艺术技能一项(如多媒体制作、朗诵、小品、舞蹈等)。

  2、专业知识问答:

  音乐基础知识;文化产业管理专业基础知识问答;其他相关基础知识问答。

  复 试:

  1、专业基础知识笔试:

  考试内容包括:音乐鉴赏知识、文化艺术基本知识两个部分,合卷考试。考试时间150分钟。

  【参考教材及说明】

  (1)普通高中《音乐鉴赏》教材(全国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2004年初审通过,

  北京教育科学研究院组编,人民音乐出版社2004年7月第1版)。

  (2)普通高中语文、历史和地理常识。

  2、命题写作(议论文体,不少于1000字),考试时间:120分钟。

  三 试:

  基本乐科:具体考试内容见“附录一”。

  【专业分值结构】满分100分。其中:专业基础知识笔试50%;专业命题写作20%;

  面试20%;三试10% 。

  音乐教育学院

  一、音乐学(音乐教育)

  1、考试项目:

  (1)声乐演唱。

  (2)键盘乐器演奏或其它乐器演奏(除钢琴外,其它乐器自备)。

  (3)基本乐科以及格线为准,不占专业分值比例(具体考试内容见附录一)。

  2、考试内容、形式及要求:

  (1)声乐考试须准备中外民歌、艺术歌曲或歌剧咏叹调(不含流行歌曲)的作品四首。初、复试各报两首,由评委现场抽取一首演唱。

  (2)键盘考试须准备两首作品。初试内容:演奏练习曲或复调乐曲一首。复试内容:演奏奏鸣曲或乐曲一首。其它器乐考试须准备两首不同风格的作品,初、复试各演奏一首。

  (3)演唱或演奏均要求背谱,初、复试作品不能重复。

  3、专业要求

  (1)声 乐:嗓音条件较好,具有一定的歌唱能力,音色明亮、圆润,音质干净,声音有一定的可塑性。能较准确地运用普通话或原文演唱中外民歌、艺术歌曲或歌剧咏叹调。

  (2)键 盘:具有较扎实的基本功,乐曲演奏规范、流畅、完整,具有正确把握节奏、速度、较好控制力度及音色的能力。①练习曲程度不低于车尔尼299。②乐曲程度相当于莫扎特奏鸣曲快板乐章的中外乐曲。

  (3)器 乐:具有正确的演奏方法、演奏姿势和演奏状态。有一定的基本功,乐曲演奏流畅、规范完整,能够较好的体现乐曲的内容和风格,具有较强的音乐感。

  【专业分值结构】满分100分。其中:声乐演唱50%,键盘乐器演奏或其它乐器演奏50% 。

  作 曲 系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一、作 曲

  初 试:

  1、声乐曲创作:按指定的歌词创作一首带钢琴伴奏的歌曲。考试时间180分钟。

  2、和 声:考试时间120分钟。

  (1)形 式:为指定的高音旋律和低音旋律配置四部和声;

  (2)程 度:一级关系转调范围内。

  复 试:

  1、器乐曲创作:按指定的音乐片段创作一首小型器乐曲。考试时间180分钟。

  2、乐 理:(音乐基础理论内容)考试时间120分钟。

  3、面 试:

  (1)乐器演奏:

  a、钢 琴:相当于车尔尼299程度以上练习曲一首、复调乐曲一首、相当于奏鸣曲快板乐章的乐曲一首;

  b、其它乐器:具有一定难度的乐曲两首。

  (2)民歌演唱或戏曲、说唱。

  (3)其它:对音乐的感受力、想象力、创造性考查。

  三 试:基本乐科:

  1、面 试:

  (1)模 唱:自然音程、四种三和弦、大小七、小小七原位及其转位;

  (2)构 唱:自然音程、四种三和弦、大小七、小小七原位及其转位;

  (3)节奏短句模仿:常见节奏型(2/4、3/4、3/8);

  (4)视 唱:两升两降以内,高音谱号与低音谱号,唱名法不限。

  2、听 写:

  (1)旋律音程听记;

  (2)和声音程听辨与听写;

  (3)和弦听辨:四种三和弦、四种七和弦原位及其转位;

  (4)和弦连接:两个升、降号以内的大、小调式。含D7、SII7、DVII7、DD7、DDVII7和弦的原、转位,终止四六和弦及变格终止(四声部排列),要求听出低音与功能;

  (5)单声部旋律听写:两升两降内,有变化音,标准音定调。

  (6)二声部旋律听写:两升两降内,较简易,标准音定调。

  【专业分值结构】满分100分。其中:创作(声乐、器乐)50%,面试10%,钢琴演奏10%,和声15%,乐理10%,三试5%。

  二、指 挥

  初 试:

  1.专业课目考试

  (1)、乐队指挥:指挥管弦乐曲一首或交响乐曲一个乐章(钢琴缩谱);

  (2)、合唱指挥:指挥中、外合唱作品各一首。

  (3)、民族乐队指挥:指挥民族管弦乐或西洋管弦乐作品一首(民族乐队指挥方向考试可使用音响)

  2.和 声:(参加作曲专业方向和声考试)。

  复 试:

  1、面 试:

  (1)试 奏:a、乐队指挥:现场试奏及试指指定管弦乐作品片段,并加以分析;

  b、合唱指挥:视唱及试指指定合唱曲目片段,并加以分析。

  (2)专业视唱练耳。

  2. 钢 琴:

  (1)乐队及合唱指挥方向:练习曲一首(740以上程度),大型乐曲或贝多芬奏鸣曲快板乐章任选一首,复调乐曲一首(可加试西洋乐器演奏,参考加分)。

  (2)民族乐队指挥方向:练习曲一首(849以上程度),复调乐曲一首,大型乐曲或奏鸣曲快板乐章任选一首(可加试民族乐器演奏,参考加分)。

  3.乐 理:(参加作曲专业方向乐理考试)。

  三 试:

  基本乐科:(参加作曲专业方向基本乐科考试)。

  【 专业分值结构】专业主课50%,钢琴及乐器演奏(演唱)10%,面试10%,乐理10%,和声15%,三试5%。

  现代音乐学院

  一、电子音乐作曲

  初 试:

  1、声乐曲创作:根据指定的歌词和音乐素材,创作一首完整的歌曲,完成钢琴前奏及部分伴奏,规模、风格不限,可标注和弦功能或主要伴奏声部(考试时间:180分钟)。

  2、乐 理:音乐基础理论(考试时间:120分钟)。

  复 试:

  1、和 声:(考试时间:120分钟)

  (1)程度:自然音体系(三和弦、七和弦的各种用法以及自然调内模进);

  (2)为高音旋律配和声,为低音旋律配和声。

  2、器乐曲创作:(考试时间:180分钟)根据指定的音乐材料(动机、音列、节奏等)写作单声部器乐化旋律,不少于一个乐段(2条)。

  3、面 试:

  (1)即兴创作演奏:根据指定的风格或素材用钢琴或其它乐器即兴演奏音乐片段。

  (2)钢 琴:一首练习曲或复调乐曲,一首奏鸣曲或乐曲;(其它乐器:参照钢琴基本内容及要求)。

  (3)歌曲或戏曲演唱。

  (4)音乐常识问答。

  三 试:

  基本乐科:具体考试内容见“附录二”。

  【专业分值结构】满分100分。其中创作50%,乐理10%,和声15%,面试20%,三试5% 。

  二、录音艺术

  初 试:

  1、乐 理:音乐基础理论(考试时间:120分钟)。

  2、专业综合能力测试:音乐录音听辨、音频技术常识、计算机常识。(考试时间:120分钟)。

  3、面 试:

  (1)乐器演奏或声乐演唱;

  (2)歌曲或戏曲演唱;

  (3)音乐及录音常识问答。

  复 试:

  1、基础和声(考试时间:120分钟)

  (1)程度:自然音体系(三和弦、属七和弦及其转位的应用);

  (2)形式:为高音旋律配和声,为低音旋律配和声。

  2、作品分析(考试时间:180分钟)

  (1)音乐片段分析:根据题目要求,描述作品片段谱例的旋律、调式、调性、和声、曲式结构、节奏、织体形式等特点。

  (2)录音作品分析:对歌曲作品的整体创作特点、乐器/音色使用情况、音响特色及曲式结构等进行分析,并指出录音作品中的不足之处。

  三 试:

  基本乐科:具体考试内容见“附录二”。

  【专业分值结构】满分100分。其中分析30%,乐理10%,和声15%,专业综合能力测试20%,面试20%,三试5% 。

  三、艺术与科技

  (一)、电子音乐制作

  初 试:

  1、声乐曲创作:(考试时间:180分钟)

  根据指定的歌词,创作一首完整的歌曲,完成钢琴前奏及部分伴奏,规模、风格不限,可标注和弦功能或主要伴奏声部。

  2、乐 理:音乐基础理论(考试时间:120分钟)。

  复 试:

  1、和 声 (考试时间:120分钟)

  (1)程 度:自然音体系(三和弦、七和弦的各种用法以及自然调内模进)。

  (2)形 式:为高音旋律配和声,为低音旋律配和声。

  2、专业综合能力测试(考试时间:120分钟)

  (1)乐器听辨;

  (2)音乐作品分析:a、对音乐作品的情感、情绪进行描述;

  b、对音乐作品中的乐器、音色、节奏及特色等方面进行评述。

  (3)计算机常识。

  3、面 试

  (1)钢 琴:一首练习曲或复调乐曲,一首奏鸣曲或乐曲;(其它乐器:参照钢琴基本内容及要求)

  (2)歌曲或戏曲演唱;

  (3)音乐及电子音乐制作常识问答。

  三 试:

  基本乐科:具体考试内容见“附录二”。

  【专业分值结构】满分100分。其中创作30%,乐理10%,和声15%,专业综合能力测试20%,面试20% 三试5%。

  (二)、钢琴演奏调修

  初 试:

  1、拍音听辨:(30%)

  a、同 度:以单音中间弦为标准,听左弦和右弦构成的拍频。

  b、八 度:以根音中间弦为标准,听冠音中间弦构成的拍频。

  2、钢琴演奏:演奏水平相等于车尔尼299程度练习曲和乐曲各一首。(20%)

  复 试:

  1、笔试:包括钢琴内部结构以及钢琴简要历史。(30%)

  2、实操:钢琴击弦机零件拆装。(20%)

  三 试:

  基本乐科:以及格线为准,不占专业分值比例(具体考试内容见附录一)。

  (三)、音乐数字媒体

  初 试:

  1、乐理:音乐基础理论(考试时间:120分钟)。

  2、根据听到的音乐片段绘画,形式、风格不限。(考试时间:180分钟)。

  复 试:(面试)

  1、演奏或演唱音乐作品。

  2、中国当代(1978—2013)美术作品评析及基础常识问答。

  三 试:(视唱练耳)

  1、模唱:自然音程、四种三和弦。

  2、构唱:自然音程、四种三和弦。

  3、节奏模仿:常见节奏型(2/4、3/4、3/8)。

  4、视唱:一升一降以内,高音谱号与低音谱号,唱名法不限。

  【专业分值结构】满分100分。其中创作35%、乐理10%,复试50%、三试5%。

  四、音乐表演

  1、电子管风琴(双排键电子琴):

  考生可用双排键电子琴;钢琴;手风琴;单排电子琴演奏。考场提供用琴为:雅马哈EL—900、ELS—01C、吟飞RS—1000型。

  初 试:

  练习曲一首(相当于车尔尼740以上程度);复调作品一首(相当于巴赫三部创意曲以上程度)。

  复 试:

  奏鸣曲快板乐章或古典交响乐作品(双排键电子琴演奏)一首,自选乐曲一首。加试

  为旋律配伴奏。

  三 试:

  基本乐科:以及格线为准,不占专业分值比例(具体考试内容见附录一)。

  2、手风琴演奏:

  初 试:

  练习曲一首(相当于车尔尼740以上程度);复调作品一首(相当于巴赫三部创意曲以上程度)。

  复 试:自选乐曲两首。

  三 试:基本乐科:以及格线为准,不占专业分值比例(具体考试内容见附录一)。

  3、流行演唱:

  考生须在报名时填写中外歌曲曲目四首,初试与复试各演唱其中两首,曲目不得重复。

  (1)本院考点:考场提供麦克风及扩音设备。考生须自备伴奏带,统一采用数字音

  频文件形式,用U盘提交。如需钢琴伴凑,考生需自请伴奏老师,考场配备钢琴。

  (2)省外考点:考生须自备CD伴奏蝶,单曲单碟。

  初 试:演唱歌曲两首(中外流行歌曲、音乐剧、外国作品用原文演唱)。

  复 试:演唱歌曲两首(中外流行歌曲、音乐剧、外国作品用原文演唱)。

  三 试:基本乐科:以及格线为准,不占专业分值比例(具体考试内容见附录一)。

  4、流行键盘演奏:

  初 试:

  (1)练习曲一首(要求:车尔尼740以上程度);

  (2)视奏音乐作品一首。

  复 试:

  (1)中外乐曲一首(要求:奏鸣曲快板乐章或组曲音乐作品其中之一首);

  (2)即兴演奏乐曲一首(要求:根据考试现场提供乐谱即兴演奏)。

  三 试:

  基本乐科:以及格线为准,不占专业分值比例,(具体考试内容见附录一)。

  考场用琴:

  钢琴、电子钢琴、电子琴均可。(考场提供钢琴,其它乐器自备)。

  5、流行萨克斯:

  初 试:

  (1)自选作品一首(风格不限)。

  (2)大小调音阶演奏各一条(包括琶音、三度)

  复 试:

  (1)练习曲一首;

  (2)自选作品一首(风格不限。不得与初试曲目相同,可自带伴奏)。

  三 试:

  基本乐科:以及格线为准,不占专业分值比例,(具体考试内容见附录一)。

  【本院考点提供:乐器专用音箱。效果器及其它辅助设备考生自备。考生如需使用伴奏带,应统一采用数字音频文件形式,用U盘提交。】

  6、电声吉他

  初 试:

  (1)三个把位内大小调音阶、琶音各一条;

  (2)自选作品一首(风格不限,带伴奏)。

  复 试:

  (1)练习曲一首;

  (2)自选乐曲一首(风格不限,带伴奏。不得与初试曲目相同)。

  三 试:

  基本乐科:以及格线为准,不占专业分值比例,(具体考试内容见附录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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