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专业、学制、名额
专业名称及代码 |
专业方向 |
名额 |
系别 |
学制 |
音乐学 130202 |
音乐教育 |
260 |
音乐教育学院 |
四年 |
音乐学 |
20 |
音乐学系 | ||
文化产业管理 120210 |
文化产业管理 |
25 | ||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130203 |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
30 |
作曲系 |
五年 |
指挥 |
5 | |||
视唱练耳 |
5 |
视唱练耳教研室 |
四年 | |
电子音乐作曲 |
5 |
现代音乐学院 | ||
录音艺术 130308 |
录音艺术 |
10 | ||
艺术与科技 130509T |
电子音乐制作 |
10 | ||
钢琴演奏调修 |
10 | |||
音乐数字媒体 |
10 | |||
音乐表演 130201 |
电子管风琴 (双排键电子琴) |
10 | ||
手风琴演奏 |
5 | |||
声乐(流行演唱) |
10 | |||
流行乐器演奏 (流行键盘、流行萨克斯、电声吉他、电贝司、爵士鼓) |
15 | |||
声乐 (美声、民族、陕北民歌演唱) |
100 |
声乐系 | ||
钢琴演奏 |
70 |
钢琴系 | ||
管弦乐器演奏(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吉他、竖琴、长笛、双簧管、单簧管、 低音单簧管、大管、萨克斯、小号、圆号、中音号、长号、大号、打击乐) |
100 |
管弦系 | ||
中国乐器演奏(竹笛、笙、管子、唢呐、琵琶、扬琴、古筝、古琴、柳琴、三弦、阮、二胡、板胡、打击乐) |
100 |
民乐系 | ||
舞蹈表演 130204 |
舞蹈表演 (歌舞表演综合方向) |
30 |
舞蹈系 | |
舞蹈编导 130206 |
舞蹈编导 |
70 |
报名、考试日期、地点
考点 |
地址 |
限考省份 |
报名时间 |
考试时间 |
甘肃兰州 |
兰州艺术学校 (兰州市嘉峪关北路5号) |
请考生就近选择考点报名 |
2月1日-2日 |
2月4日-5日 |
吉林长春 |
长春艺术实验中学 (长春市朝阳区湖滨街788号) |
2月4日-5日 |
2月6日-7日 | |
湖南长沙 |
湖南艺术职业学院 (长沙市麓山南路153号) |
2月6日-7日 |
2月8日-9日 | |
山东济南 |
山东省考生可自行登陆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http://wsbm.sdzk.gov.cn/art进行报名、缴费。考试地点以准考证打印的考点为准。 |
山东省 |
2月2日-25日 |
3月1日-2日 |
陕西西安 |
西安音乐学院 (西安市长安中路108号) |
全国 |
3月14日 |
3月15日-19日 |
省内联考 专业合格考生 |
3月15日 |
3月16日-19日 |
一、音乐学
初 试:(面试)
(1)钢琴或其它乐器(除钢琴外,其它乐器自备),自选曲目一首,背谱演奏;
(2)演唱中外创作歌曲一首(程度不限),或演唱民歌、说唱、戏曲选段一首;
(3)专业知识问答:音乐学基本知识问答;其它相关基础知识问答。
复 试:
1、音乐学基础知识笔试:
考试内容包括:中国音乐史常识、西方音乐史常识、民族音乐理论常识三个部分,合卷考试,考试时间150分钟。(参考教材:俞人豪、周青青等编著:《音乐学基础知识问答》,中央音乐学院出版社2006年6月第一版)。
2、命题写作:(议论文体写作,不少于1000字)。考试时间:120分钟。
三 试:
基本乐科:具体考试内容见“附录一”。
【专业分值结构】满分100分。其中:音乐学基础知识50%;音乐命题写作20%;
面试20%;三试10% 。
二、文化产业管理
初 试(面试):
1、任选下列艺术才能一项,现场展示:
(1)钢琴或其它乐器(除钢琴外,其它乐器自备),自选曲目一首,背谱演奏。
(2)演唱歌曲一首(风格不限);
(3)展示其它艺术技能一项(如多媒体制作、朗诵、小品、舞蹈等)。
2、专业知识问答:
音乐基础知识;文化产业管理专业基础知识问答;其他相关基础知识问答。
复 试:
1、专业基础知识笔试:
考试内容包括:音乐鉴赏知识、文化艺术基本知识两个部分,合卷考试。考试时间150分钟。
【参考教材及说明】
(1)普通高中《音乐鉴赏》教材(全国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2004年初审通过,
北京教育科学研究院组编,人民音乐出版社2004年7月第1版)。
(2)普通高中语文、历史和地理常识。
2、命题写作(议论文体,不少于1000字),考试时间:120分钟。
三 试:
基本乐科:具体考试内容见“附录一”。
【专业分值结构】满分100分。其中:专业基础知识笔试50%;专业命题写作20%;
面试20%;三试10% 。
音乐教育学院
一、音乐学(音乐教育)
1、考试项目:
(1)声乐演唱。
(2)键盘乐器演奏或其它乐器演奏(除钢琴外,其它乐器自备)。
(3)基本乐科以及格线为准,不占专业分值比例(具体考试内容见附录一)。
2、考试内容、形式及要求:
(1)声乐考试须准备中外民歌、艺术歌曲或歌剧咏叹调(不含流行歌曲)的作品四首。初、复试各报两首,由评委现场抽取一首演唱。
(2)键盘考试须准备两首作品。初试内容:演奏练习曲或复调乐曲一首。复试内容:演奏奏鸣曲或乐曲一首。其它器乐考试须准备两首不同风格的作品,初、复试各演奏一首。
(3)演唱或演奏均要求背谱,初、复试作品不能重复。
3、专业要求
(1)声 乐:嗓音条件较好,具有一定的歌唱能力,音色明亮、圆润,音质干净,声音有一定的可塑性。能较准确地运用普通话或原文演唱中外民歌、艺术歌曲或歌剧咏叹调。
(2)键 盘:具有较扎实的基本功,乐曲演奏规范、流畅、完整,具有正确把握节奏、速度、较好控制力度及音色的能力。①练习曲程度不低于车尔尼299。②乐曲程度相当于莫扎特奏鸣曲快板乐章的中外乐曲。
(3)器 乐:具有正确的演奏方法、演奏姿势和演奏状态。有一定的基本功,乐曲演奏流畅、规范完整,能够较好的体现乐曲的内容和风格,具有较强的音乐感。
【专业分值结构】满分100分。其中:声乐演唱50%,键盘乐器演奏或其它乐器演奏50% 。
作 曲 系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一、作 曲
初 试:
1、声乐曲创作:按指定的歌词创作一首带钢琴伴奏的歌曲。考试时间180分钟。
2、和 声:考试时间120分钟。
(1)形 式:为指定的高音旋律和低音旋律配置四部和声;
(2)程 度:一级关系转调范围内。
复 试:
1、器乐曲创作:按指定的音乐片段创作一首小型器乐曲。考试时间180分钟。
2、乐 理:(音乐基础理论内容)考试时间120分钟。
3、面 试:
(1)乐器演奏:
a、钢 琴:相当于车尔尼299程度以上练习曲一首、复调乐曲一首、相当于奏鸣曲快板乐章的乐曲一首;
b、其它乐器:具有一定难度的乐曲两首。
(2)民歌演唱或戏曲、说唱。
(3)其它:对音乐的感受力、想象力、创造性考查。
三 试:基本乐科:
1、面 试:
(1)模 唱:自然音程、四种三和弦、大小七、小小七原位及其转位;
(2)构 唱:自然音程、四种三和弦、大小七、小小七原位及其转位;
(3)节奏短句模仿:常见节奏型(2/4、3/4、3/8);
(4)视 唱:两升两降以内,高音谱号与低音谱号,唱名法不限。
2、听 写:
(1)旋律音程听记;
(2)和声音程听辨与听写;
(3)和弦听辨:四种三和弦、四种七和弦原位及其转位;
(4)和弦连接:两个升、降号以内的大、小调式。含D7、SII7、DVII7、DD7、DDVII7和弦的原、转位,终止四六和弦及变格终止(四声部排列),要求听出低音与功能;
(5)单声部旋律听写:两升两降内,有变化音,标准音定调。
(6)二声部旋律听写:两升两降内,较简易,标准音定调。
【专业分值结构】满分100分。其中:创作(声乐、器乐)50%,面试10%,钢琴演奏10%,和声15%,乐理10%,三试5%。
二、指 挥
初 试:
1.专业课目考试
(1)、乐队指挥:指挥管弦乐曲一首或交响乐曲一个乐章(钢琴缩谱);
(2)、合唱指挥:指挥中、外合唱作品各一首。
(3)、民族乐队指挥:指挥民族管弦乐或西洋管弦乐作品一首(民族乐队指挥方向考试可使用音响)
2.和 声:(参加作曲专业方向和声考试)。
复 试:
1、面 试:
(1)试 奏:a、乐队指挥:现场试奏及试指指定管弦乐作品片段,并加以分析;
b、合唱指挥:视唱及试指指定合唱曲目片段,并加以分析。
(2)专业视唱练耳。
2. 钢 琴:
(1)乐队及合唱指挥方向:练习曲一首(740以上程度),大型乐曲或贝多芬奏鸣曲快板乐章任选一首,复调乐曲一首(可加试西洋乐器演奏,参考加分)。
(2)民族乐队指挥方向:练习曲一首(849以上程度),复调乐曲一首,大型乐曲或奏鸣曲快板乐章任选一首(可加试民族乐器演奏,参考加分)。
3.乐 理:(参加作曲专业方向乐理考试)。
三 试:
基本乐科:(参加作曲专业方向基本乐科考试)。
【 专业分值结构】专业主课50%,钢琴及乐器演奏(演唱)10%,面试10%,乐理10%,和声15%,三试5%。
现代音乐学院
一、电子音乐作曲
初 试:
1、声乐曲创作:根据指定的歌词和音乐素材,创作一首完整的歌曲,完成钢琴前奏及部分伴奏,规模、风格不限,可标注和弦功能或主要伴奏声部(考试时间:180分钟)。
2、乐 理:音乐基础理论(考试时间:120分钟)。
复 试:
1、和 声:(考试时间:120分钟)
(1)程度:自然音体系(三和弦、七和弦的各种用法以及自然调内模进);
(2)为高音旋律配和声,为低音旋律配和声。
2、器乐曲创作:(考试时间:180分钟)根据指定的音乐材料(动机、音列、节奏等)写作单声部器乐化旋律,不少于一个乐段(2条)。
3、面 试:
(1)即兴创作演奏:根据指定的风格或素材用钢琴或其它乐器即兴演奏音乐片段。
(2)钢 琴:一首练习曲或复调乐曲,一首奏鸣曲或乐曲;(其它乐器:参照钢琴基本内容及要求)。
(3)歌曲或戏曲演唱。
(4)音乐常识问答。
三 试:
基本乐科:具体考试内容见“附录二”。
【专业分值结构】满分100分。其中创作50%,乐理10%,和声15%,面试20%,三试5% 。
二、录音艺术
初 试:
1、乐 理:音乐基础理论(考试时间:120分钟)。
2、专业综合能力测试:音乐录音听辨、音频技术常识、计算机常识。(考试时间:120分钟)。
3、面 试:
(1)乐器演奏或声乐演唱;
(2)歌曲或戏曲演唱;
(3)音乐及录音常识问答。
复 试:
1、基础和声(考试时间:120分钟)
(1)程度:自然音体系(三和弦、属七和弦及其转位的应用);
(2)形式:为高音旋律配和声,为低音旋律配和声。
2、作品分析(考试时间:180分钟)
(1)音乐片段分析:根据题目要求,描述作品片段谱例的旋律、调式、调性、和声、曲式结构、节奏、织体形式等特点。
(2)录音作品分析:对歌曲作品的整体创作特点、乐器/音色使用情况、音响特色及曲式结构等进行分析,并指出录音作品中的不足之处。
三 试:
基本乐科:具体考试内容见“附录二”。
【专业分值结构】满分100分。其中分析30%,乐理10%,和声15%,专业综合能力测试20%,面试20%,三试5% 。
三、艺术与科技
(一)、电子音乐制作
初 试:
1、声乐曲创作:(考试时间:180分钟)
根据指定的歌词,创作一首完整的歌曲,完成钢琴前奏及部分伴奏,规模、风格不限,可标注和弦功能或主要伴奏声部。
2、乐 理:音乐基础理论(考试时间:120分钟)。
复 试:
1、和 声 (考试时间:120分钟)
(1)程 度:自然音体系(三和弦、七和弦的各种用法以及自然调内模进)。
(2)形 式:为高音旋律配和声,为低音旋律配和声。
2、专业综合能力测试(考试时间:120分钟)
(1)乐器听辨;
(2)音乐作品分析:a、对音乐作品的情感、情绪进行描述;
b、对音乐作品中的乐器、音色、节奏及特色等方面进行评述。
(3)计算机常识。
3、面 试
(1)钢 琴:一首练习曲或复调乐曲,一首奏鸣曲或乐曲;(其它乐器:参照钢琴基本内容及要求)
(2)歌曲或戏曲演唱;
(3)音乐及电子音乐制作常识问答。
三 试:
基本乐科:具体考试内容见“附录二”。
【专业分值结构】满分100分。其中创作30%,乐理10%,和声15%,专业综合能力测试20%,面试20% 三试5%。
(二)、钢琴演奏调修
初 试:
1、拍音听辨:(30%)
a、同 度:以单音中间弦为标准,听左弦和右弦构成的拍频。
b、八 度:以根音中间弦为标准,听冠音中间弦构成的拍频。
2、钢琴演奏:演奏水平相等于车尔尼299程度练习曲和乐曲各一首。(20%)
复 试:
1、笔试:包括钢琴内部结构以及钢琴简要历史。(30%)
2、实操:钢琴击弦机零件拆装。(20%)
三 试:
基本乐科:以及格线为准,不占专业分值比例(具体考试内容见附录一)。
(三)、音乐数字媒体
初 试:
1、乐理:音乐基础理论(考试时间:120分钟)。
2、根据听到的音乐片段绘画,形式、风格不限。(考试时间:180分钟)。
复 试:(面试)
1、演奏或演唱音乐作品。
2、中国当代(1978—2013)美术作品评析及基础常识问答。
三 试:(视唱练耳)
1、模唱:自然音程、四种三和弦。
2、构唱:自然音程、四种三和弦。
3、节奏模仿:常见节奏型(2/4、3/4、3/8)。
4、视唱:一升一降以内,高音谱号与低音谱号,唱名法不限。
【专业分值结构】满分100分。其中创作35%、乐理10%,复试50%、三试5%。
四、音乐表演
1、电子管风琴(双排键电子琴):
考生可用双排键电子琴;钢琴;手风琴;单排电子琴演奏。考场提供用琴为:雅马哈EL—900、ELS—01C、吟飞RS—1000型。
初 试:
练习曲一首(相当于车尔尼740以上程度);复调作品一首(相当于巴赫三部创意曲以上程度)。
复 试:
奏鸣曲快板乐章或古典交响乐作品(双排键电子琴演奏)一首,自选乐曲一首。加试
为旋律配伴奏。
三 试:
基本乐科:以及格线为准,不占专业分值比例(具体考试内容见附录一)。
2、手风琴演奏:
初 试:
练习曲一首(相当于车尔尼740以上程度);复调作品一首(相当于巴赫三部创意曲以上程度)。
复 试:自选乐曲两首。
三 试:基本乐科:以及格线为准,不占专业分值比例(具体考试内容见附录一)。
3、流行演唱:
考生须在报名时填写中外歌曲曲目四首,初试与复试各演唱其中两首,曲目不得重复。
(1)本院考点:考场提供麦克风及扩音设备。考生须自备伴奏带,统一采用数字音
频文件形式,用U盘提交。如需钢琴伴凑,考生需自请伴奏老师,考场配备钢琴。
(2)省外考点:考生须自备CD伴奏蝶,单曲单碟。
初 试:演唱歌曲两首(中外流行歌曲、音乐剧、外国作品用原文演唱)。
复 试:演唱歌曲两首(中外流行歌曲、音乐剧、外国作品用原文演唱)。
三 试:基本乐科:以及格线为准,不占专业分值比例(具体考试内容见附录一)。
4、流行键盘演奏:
初 试:
(1)练习曲一首(要求:车尔尼740以上程度);
(2)视奏音乐作品一首。
复 试:
(1)中外乐曲一首(要求:奏鸣曲快板乐章或组曲音乐作品其中之一首);
(2)即兴演奏乐曲一首(要求:根据考试现场提供乐谱即兴演奏)。
三 试:
基本乐科:以及格线为准,不占专业分值比例,(具体考试内容见附录一)。
考场用琴:
钢琴、电子钢琴、电子琴均可。(考场提供钢琴,其它乐器自备)。
5、流行萨克斯:
初 试:
(1)自选作品一首(风格不限)。
(2)大小调音阶演奏各一条(包括琶音、三度)
复 试:
(1)练习曲一首;
(2)自选作品一首(风格不限。不得与初试曲目相同,可自带伴奏)。
三 试:
基本乐科:以及格线为准,不占专业分值比例,(具体考试内容见附录一)。
【本院考点提供:乐器专用音箱。效果器及其它辅助设备考生自备。考生如需使用伴奏带,应统一采用数字音频文件形式,用U盘提交。】
6、电声吉他
初 试:
(1)三个把位内大小调音阶、琶音各一条;
(2)自选作品一首(风格不限,带伴奏)。
复 试:
(1)练习曲一首;
(2)自选乐曲一首(风格不限,带伴奏。不得与初试曲目相同)。
三 试:
基本乐科:以及格线为准,不占专业分值比例,(具体考试内容见附录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