摄影专业
(面向江苏考生)
一、培养目标
摄影专业设在南京师范大学美术学院与南京师范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主要培养从事电影、电视、报纸、杂志、新闻媒体、网络媒体、广告媒体影像类工作的专门人才,毕业生可在电视台、报刊杂志社等单位从事摄影采访报道、编辑设计等工作,还可以在新闻出版社、企事业宣传部门、广告公司、影视剧制作中心等单位从事专业影像、图片摄制与宣传策划等工作,并能从事摄影教学研究工作和摄影艺术创作活动及大学本、专科层次、中等职业学校的教学工作。
二、学制及招生人数
摄影专业:本科,学制4年,面向江苏省招收33人,其中美术学院招15人,新闻与传播学院招18人。
三、报考条件及办法
符合江苏省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高考报名条件,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色盲、色弱,身体无明显缺陷,有志于从事摄影工作的考生均可报考。
凡符合以上报考条件的考生,须按考生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持报名所需的证件,到户口所在地县(市、区)招生办公室办理艺术专业报名手续,并领取考生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签发的2015年艺术专业考试通知书。
专业考试报名采用网上申请的形式。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须登录南京师范大学本科生招生网(bkzs.njnu.edu.cn),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网址:http://add.njnu.edu.cn/,报名前请先仔细阅读报名须知http://add.njnu.edu.cn/home/index)。考生在报名系统完成报名信息填写后须进行网上缴费。建议使用银联缴费通道,目前仅开放储蓄卡无法使用信用卡,完成缴费后请点击返回商户。网报截止时间:2014年12月30日(2014年12月30日23时59分关闭报名系统)。完成后,用A4纸打印该专业报名表并签字确认,该表将作为考生专业考试报到的必要凭据。
四、专业考试
1.报到时间:2015年1月24日
2.报到地点:南京师范大学仙林校区美术学院(原美楼)(南京市仙林大学城文苑路1号)
3.报到要求:考生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2015年艺术专业考试通知书、《专业考试报名表》(由网报系统生成,且考生本人须签字确认)到办理专业考试报到手续
4.考试时间: 2015年1月25日(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
5.考试地点: 南京师范大学(具体考场安排见报到时所发准考证)。
6.考试科目:
(1)摄影基础知识;
(2)美术作品或摄影作品赏析;
(3)平面广告设计(图片与文字编排,规定图片与文字,8开画纸;平面广告设计需自备画笔、颜料、剪刀、尺子、胶水或胶棒等绘画工具)。
上述科目满分各为100分,专业成绩总分为300分。
摄影参考书目为:
A.《高等师范院校美术专业教程》摄影(分册),罗戟、胡中节编著,江苏美术出版社;
B.《影像作品解析》董介人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C.《影像基础知识解析》董介人、周婷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7. 专业考试成绩将于2015年4月底前公布,考生可通过我校的本科生招生网查询,对于合格考生将书面通知考生本人。
五、文化考试
考生必须按江苏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报名参加2014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文化统一考试。文化科目考试方案及计分办法均按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文件规定执行。
六、录取办法
对报考上述专业、高考文化分达到江苏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英语单科达到50分且专业合格,无色盲、色弱的考生,将其高考文化分和专业分相加成综合分,统一划定最低录取分数线(综合分),按所报专业(或专业方向)志愿的先后顺序,择优录取。
七、有关事项说明
1.考生报考期间,食宿和往返交通费用一律自理。
2.我校为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2015年摄影专业为我校单独组织加试的专业,请广大考生根据江苏省志愿填报办法报考我校。
3.本简章内容如与教育部和江苏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关于2015年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文件精神相抵触的,均以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文件为准。
4.认可我校2015年专业加试成绩的高校,我校将在本科生招生网上公布其相关信息,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
南京师范大学美术学院咨询电话:(025)85891768、85891710、85891505
南京师范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咨询电话:(025) 83598525、85891680、85891023
南京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25) 83720759、83598534
南京师范大学本科生招生网址:http://bkzs.njn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