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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2013年艺术特长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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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辽宁东北大学2013年音乐表演专业招生简章1

  一、概况

  东北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国家重点大学,坐落在东北中心城市沈阳。学校始建于1923年4月。1928年8月,爱国将领张学良将军兼任校长。1960年学校被列为全国64所重点大学之一,是国务院首批批准有权授予学士、硕士和博士学位的大学。学校是国家首批“211工程”和“985工程”重点建设的学校,并实现教育部、辽宁省、沈阳市重点共建。

  东北大学艺术学院成立于2001年9月,以东北大学多学科优势为依托,坚持科学与艺术结合,普及与提高结合,品德与才艺结合的办学思想,通过开展系统的艺术教育和实践活动,培养专业基础扎实、综合素质好,具有一定的创新能力和国际视野的复合型艺术人才。学院有音乐与舞蹈学和设计学两个硕士点,具有推荐和接受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资格。学院先后邀请美国、法国、德国、韩国、俄罗斯、香港、台湾等多个国家和地区的专家学者及国内外知名人士来院讲学,并与美国伊利诺伊东北大学达成合作交流协议,每年选派优秀本科学生赴美交流学习;聘请俄罗斯外籍教师、世界指挥家和国内艺术设计领域教授来院任教。

  二、招生计划

  1.音乐表演专业办学层次为大学本科,学制4年,外语语种限制为英语,科类限制为艺术文,学费标准为10000元/年。面向全国招生60人,招生计划如下:

  2.音乐表演专业面向全国招生,各专业方向及专门化招生数量将视生源情况适当调整。

  3.在黑龙江省只招收键盘演奏、声乐演唱专业方向考生,不招收民族器乐、西洋管乐、打击乐和西洋弦乐专业方向考生。黑龙江省以外的考生可报考我校所有专业方向。

  4.音乐表演专业在辽宁以外的省市不编制分省计划,录取时根据各省考生报考情况安排分省招生计划。在辽宁省的招生计划请4月30日以后登录东北大学招生网(www.neuzs.com)查询。

  三、录取办法

  1.辽宁省考生须参加辽宁省统一组织的艺术专业考试,录取时使用辽宁省提供的专业考试成绩;其它各省报考我校音乐表演专业的考生,须到我校所设考点报名参加专业考试,录取时使用我校专业考试成绩。

  2.录取办法:辽宁省考生参加省统一考试成绩合格,其它各省凡考生所在省组织统一专业考试须获得本省艺术专业考试合格证同时还须获得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证》,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我校在考生所在省艺术类录取批次的控制分数线且第一志愿报考我校,我校在省级招办投档考生中按专业考试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3.报考我校音乐表演专业的考生体检须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同时,演唱方向要求考生无发声器官疾病且要求考生身高:女1.60(含)米以上,男1.70(含)米以上,其他专业方向要求考生身高:女1.55(含)米以上,男1.65(含)米以上。专业考试成绩突出者,经学校研究,身高条件可适当放宽。

  四、专业校考须知

  (一)报名、考试时间

  (二)报名条件

  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2013年招生工作规定》中规定的报名条件且身体状况符合本简章第三部分“录取办法”中所述的各专业体检要求的考生均可报名。

  (三)报名手续

  1.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报名采取现场面报方式,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到我校所设考点报名。

  2.河北、黑龙江、山东、湖南4省考生只能在我校设在该省的考点报名考试。考生所在省没有设置考点的考生可选择以上任一考点报名考试。每名考生只能在一个考点报名考试一次,不得重复报名。在多个考点重复报名考试的考生,学校将取消其全部考试成绩。

  3.现场报名时,考生需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不组织艺术统考省份的考生须持省级招办发的《艺术类考生加试证》,组织艺术统考省份的考生须持省级招办发的《艺术类考生合格证》。由于需要现场拍照、采集指纹,考生须亲自报名。

  4.专业考试费:200元/人。

  (四)各专业方向考试内容及要求

  (1)演唱专业方向(曲目自选,带乐谱,不自带伴奏)

  ①专业主科:演唱歌曲1-2首(美声方向中外作品不限)。

  ②专业基础课:乐理、听音笔试。

  (2)钢琴演奏专业方向

  ①专业主科:演奏复调乐曲一首(三部创意曲或前奏曲及赋格)、演奏乐曲一首(中外作品均可)。

  ②专业基础课:乐理、听音笔试。

  (3)西洋管弦乐器演奏专业方向

  ①专业主科:演奏协奏曲或奏鸣曲中的一个乐章(可自带协奏或伴奏)。

  ②专业基础课:乐理、听音笔试。

  (4)中国乐器演奏专业方向

  ①专业主科:演奏专业创作独奏乐曲1-2首(可自带伴奏),如能演奏其它民族乐器,可适当演示。

  ②专业基础课:乐理、听音笔试。

  (五)音乐表演专业基础课考试范围

  (1)乐理:音高、时值、记谱法、节奏、节拍、音程、和弦、各种调式及常用音乐标记与音乐术语等。

  (2)听音笔试

  ①演唱、中国乐器演奏、管弦乐器演奏管乐方向:

  a.音程:旋律音程、和声音程。

  b.和弦:三和弦原位及转位。

  c.节奏:基本节奏型及休止符。

  d.旋律听写:C大调、a小调、民族调式。

  ②键盘乐器演奏、管弦乐器演奏弦乐方向:

  a.音程:旋律音程、和声音程。

  b.和弦:三和弦原位及转位,大小七、小小七和弦原位。

  c.节奏:基本节奏型及休止符。

  d.旋律听写:一个升降记号以内的大小调、民族调式。

  (六)校考记分方法

  专业考试成绩为专业主科成绩,专业基础课设合格线。

  (七)校考成绩查询

  考生3月20日以后可登陆东北大学招生网凭参加我校校考的准考证号查询专业校考成绩。

  五、几点说明

  1.新生入学后,将进行德、智、体全面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2.新生入学后,除学生使用的钢琴等公共乐器由学校统一配备外,其他乐器学生自备。

  3.关于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情况详见《东北大学2013年报考指南》。

  4.对参加我校音乐校考并被我校认定为特别优秀的考生,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被我校录取后将授予东北大学优秀新生奖学金5000-10000元。

  5.如果教育部有关艺术类的招生政策有所调整,我校将进行相应调整并重新发布。

  六、联系方式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文化路3巷11号

  邮编:110004

  部门:东北大学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024-83687392

  招生网址:http://www.neuzs.com

  电子信箱:ddzsb@mail.ne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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