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贵州师范大学音乐学院简介
贵州师范大学音乐学院前身为国立贵阳师范学院艺术科,始建于1950年7月。1985年更名为贵州师范大学艺术系(下设音乐、美术两个专业),1998年10月成立音乐系,2003年10月成立音乐学院。2009年被评为贵州省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现有教职工87名,其中教授6名、副教授29名、讲师42名。现设音乐学(师范类)、舞蹈学两个本科专业。2005年获二级学科“艺术学”硕士点并面向全国招生,2011年升格为一级学硕士学位授权点。
二、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高等、中等学校、普通中学的音乐教师及社会各界需要的艺术工作者。
三、招生计划
专业 层次 学制 学费 (元/年/生) 广西 山东 湖南 河北 江西 合计
音乐学 本科 四年 6300 10 35 35 10 10 100
舞蹈学 本科 四年 7000 --- 5 5 4 3 17
合计 10 40 40 14 13 117
四、报考条件
符合普通高等学校2012年招生工作规定确定的报考条件均可报名。
五、报考办法
1、按当地省招生办(考试院)和考点的规定办理报名手续。
2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见当地招办公布的报名条件)须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艺术专业测试报考证(艺术考生报名号)复印件按规定时间到我校所设报名点报名。
3、认真填写表格,所填信息要详细、准确。如姓名、性别、统一报名号、专业考号、详细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联系人、所报专业等均不能出现出差,若出现差错由本人负责。
4、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我校编发的准考证按时进人考场参加考试,迟到半小时后不准进人考场。
5、未尽事宜可当面咨询我校报名的工作人员。
六、报考考试时间和地点
1、广西桂林报名时间:2012年1月2日至3日
考试时间:2012年1月4日至5日
考试地点:广西师范大学音乐学院(桂林)
2、湖南长沙报名时间:2012年1月15日至16日
考试时间:2012年1月17日至18日
考试地点:湖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3、山东潍坊报名时间:2012年2月4日至5日
考试时间:2012年2月6日至7日
考试地点:潍坊市招办
4、河北报名时间: 2011年2月11日至12日
考试时间:2011年2月13日
考试地点:河北石家庄信息工程学院
5、江西报名时间:2012年2月7至2月8日
考试时间:2012年2月9至2月10日
考试地点:南昌市第十八中
七、考试科目及分值
(一)、音乐学考试内容:
1、专长科目——声乐、钢琴、器乐、作曲、电子音乐制作五门,考生只选其中一门。
2、视唱练耳(必考)。
3、评分办法:总分300分,其中专长科目240分,视唱练耳60分。
要求
1、声乐:演唱歌曲一首(曲目自选)
2、钢琴:自选练习曲、乐曲各一首
3、器乐:自选乐曲一首(时间6分钟以内,打击乐有小鼓、玛琳巴、排鼓、中国大鼓、排鼓与大鼓套打考生自选一样考试)
4、作曲:指定歌词创作一首带钢琴伴奏的歌曲
5、电子音乐制作:①笔试(乐理及和声基础);②钢琴(车耳尼849及以上练习曲或作品一首,即兴演奏歌曲一首)。
(二)舞蹈学考试内容:
1、基本功测试(柔韧性、旋转能力、弹跳能力、技巧展示);
2、艺术素质测试(A、模仿B、即兴表演);
3、舞蹈表现力展示(舞蹈组合、剧目片段,风格不限,自备伴奏带)。
评分办法:总分300分。
获得专业考试合格证的考生高考报名时,要到艺术专业考试报名户籍所在的县级招生办办理高考艺兼文或艺兼理科类确认手续;未获得专业考试合格证的考生,只能办理高考文史类或理工类科类确认手续。
八、志愿填报及录取
获得艺术专业考试合格证的考生须在高考志愿提前批次栏目填报我校专业志愿。考生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专业和文化考试成绩均达到各省招生考试中心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在各省招生考试中心的投档范围内,按专业计划数对文化成绩排名在前10%的考生优先录取,其余部分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
九、其他
新生应按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入学。入学后,经学校复查,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
考生在考点的一切费用自理,专业考试所需的乐器(除钢琴)一律自备。
有关招生详情请登陆贵州师范大学网站(www.gzn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