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
各教研室、教学实验室主任:
本学期实验教学已全部结束,为了进一步规范实验教学,提高实验教学质量,学院将对实验教学进行检查总结,学生继续进行网上评估,也请您对本学期开设的实验课从以下方面进行总结:
1. 实验准备情况(以记录本记录为准)
2. 预实验情况(以记录本记录为准)
3. 新教师试讲情况(以记录本记录为准)
4. 研究生助教情况(说明如何进行的,是否进行了培训,参加人次及指导学时数)
5. 教师教学及教学研究、创新情况
6. 综合性、设计性实验开设情况
7. 学生实验课考核方式及规范情况(参照“药学院实验课考核规定(试行)”,逐条进行总结分析。)
8. 存在的问题与建议
总结报告请于1月x日前发至信箱。
药学院20xx.12.31
篇二:
为提高实验教学质量,规范实验课的教学管理,特对实验课的成绩评定做如下规定:
一、学生实验课成绩以平时实验成绩为主,以百分制记分,包括实验习惯(10分)、实验操作(20分)、实验报告(30分)、实验考试(40分)。
二、实验习惯成绩见《实验习惯成绩评定办法》
三、实验操作和实验报告成绩见《实验平时成绩评定方法》
四、实验考试可分为笔试、口试、实际操作等形式,但实际操作应占实验考试成绩的70%以上。
1.笔试考核应包括对实验内容的理解、实验项目的依据、实验现象的分析及实验数据的处理。实验课笔试考试成绩可直接根据卷面成绩确定,与理论课考试相同。
2.口试主要针对教学认知方面。口试的评分参照操作考试的评分办法,但应注意到学生的口语表达能力及随机应变能力,结合动手、动口综合给出成绩。
3.实验操作考核主要是对基本技能的测试。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能熟练地完成考试提
纲中的全部内容者评为优秀(90-100分);在规定的时间内能完成考试提纲中的全部内容,但不熟练,偶尔有错能及时纠正者评为良好(70-89分);在规定的时间内基本上能完成考试提纲中的全部内容,但需要主考给予提示者评为及格(60-69分);主考给予提示后仍无法进行者评为不及格(60分以下)。
五、实验课成绩的有关原始记录和考核材料应按要求整理归档,并作为年终考核的依据。
六、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20xx.10
篇三:
为提高教学管理水平,保证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和教学秩序的正常运行,经研究决定,20xx年x月x日(星期一)至2月x日(星期五),学校组织开展期初教学检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2月x日,各系(院、部)成立教学检查小组,布置本学期期初教学检查工作事项,传达教学检查方案内容,开始本部门的教学检查工作,包括教师的到岗情况、教师的备课情况、系(院、部)及其教研室工作计划的制订情况、学期授课计划的编制情况、实验及实习的准备情况等;
2.第一周,校督导组到各系(院)部进行教学运行状态检查;教务处组织检查组到各系(院)部进行专项检查和随机抽查。
二、检查内容
1.教学运行状态检查。重点检查教学安排是否合理;教师期初教学准备情况,学生上课情况,教学条件、教学设施准备情况,教学秩序、教学纪律情况,实验、实习准备情况,上学期教学材料的整理和装订情况等。
2.专项检查和随机抽查。主要检查教材征订、成绩报送、人才培养方案执行、考试档案存档、实验课课程表制定、实习单位落实及教学任
务分配、落实情况等。
三、检查方式
由各系(院)部自行制订检查的工作方案、组织具体检查活动,校督导组、教务处进行教学状态检查、专项检查和随机抽查。
四、检查要求
1.各系(院)部自行制订的检查工作方案、检查记录、工作总结等自行备案;
2.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报送;有关检查材料要及时归档;
3.各系(院、部)要切实做好各项开学准备工作并积极配合检查组工作,本次教学检查结果纳入系(院)部教学管理工作考核和教师业务考核。
五、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教 务 处
二〇XX年x月二十一日
市环保部门排污企业申报登记通知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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