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到法律这个名词,我想大家都应该不陌生。作为一名公民,生活在大千世界中,我想我们每个人每天的生活、学习、工作都应该与法律息息相关。生活中许多时候我们常常也会遇到一些涉法涉诉问题,哪我们该怎样来解决呢?或许有的人认为只有触犯了法律或需要运用法律来解决涉法问题时才用得上,否则法律就与我们相距甚远。如果这样想就错了,我们只有更好地去了解、学习法律知识,生活中或工作中遇到与法律有关的问题时,我们才能更好地运用法律的权威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才能维护社会的公平与正义,才能在人生的磨练中逐渐长成自信,从而更好地实现自我价值。
年少时,由于生活在农村,我耳闻目睹过许多乡亲由于不懂法,本来很小的一点矛盾,要是通过法律渠道来解决很容易,可往往由于不懂法、法律知识欠缺、法治观念淡薄而做出一些违法的事情,造成的后果使自己遗憾终生。从那时起,我就有一个梦想,长大了一定要当一名法律知识的传播者。后来我参军来到了部队,通过日常不断的学习我对法律常识有了一些了解。特别是在毕业后带兵的过程中,记得有一次,一名刚入伍不久的战士家里与邻居因在基地发生纠纷从而引发打架,向我咨询,当时我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从哪时起我才逐渐开始认识到作为一名基层带兵人学法用法的重要性,为了更好的为战士们服务,我加强了对法律知识的学习,常常熬更守夜学习常用《刑法》、《民事诉讼法》、《婚姻法》等基本法律。再后来我转业到地方,被组织上分配到基层司法所工作,由于有部队学法用法的实践经验,使我很快适应了现在的工作岗位,3年的基层实践,使我更进一步的认识到作为一名基层司法员学法用法的重要性,我从一个 “门外汉” 逐渐成长为本单位的一名法律咨询员了。从事法律工作的3年中,我通过学习运用所掌握的法律知识,为所在辖区内的老百姓解决了更多法律上的困惑,作为一名从事法律工作的人员我感到了学法用法给我带来的乐趣。
记得那是2007年3月的一天,一辆由成都开往西安的长途汽车途经我工作的乡镇时由于天黑路滑司机处理不当,致使客车翻下10米多高的悬崖,当场造成25名乘客死亡的特大交通事故。由于车辆的营运资格属挂靠性质,为善后的赔偿事宜造成了很大的麻烦。记得事故发生后上百名伤亡家属从四面八方蜂拥而致,极度悲伤的死者家属还曾一度将316国道堵塞,我还清晰的记得当时有几名带头闹事家属说:“问题如果今天得不到解决,就坚决不让开……” ,镇上派出全体干部现场工作,一面向伤亡家属印发并宣传《交通事故处理条例》,另一方面劝说其家属克制悲伤情绪,告知其封堵国道的行为是违法的,在我们的耐心引导下,家属顺利疏散,使国道得以畅通。最终在各级部门的共同协调下,这起特大交通事故得到了圆满的解决。通过这起事故使我进一步认识到学法用法的紧迫性和重要性,我平时掌握的交通法规及继承法等法律知识使我在参与处理这起事故时镇定从容、使我敢于面对强悍无理、敢于面对气势汹汹,但同时也使我赢得了当事人信任与尊重,使我充满了自信。
基层的社会实践是丰富多彩的,同样基层的各类社会矛盾纠纷也是层出不穷的,在平时的日常工作中,我们只有把法律知识交给他们,让当事人自己用法律来评判,得出结论,这远远比我们把现成的结果告诉他们更具有说服力。而交给老百姓什么样的法律理论、怎样通俗解读这个理论、老百姓怎么用这个理论衡量自己就是我们学法用法者的能力,而这一能力的大小,则恰恰取决于我们日常对法律知识积累的多少、对国家政策把握的多少。实践证明:只有不断学法用法,才能不断提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还记得有一次,一位姓袁的老大爷衣衫褴褛的来到我的办公室,一进门就痛哭流涕,后来通过询问我才知道由于儿子不赡养,老人现在生活困难,居无定所。得知这一情况后,我及时与老人的儿子取得了联系,通过向他宣讲法律上有关对老年人赡养的相关规定后,老人的儿子最终也认识到自己不尽赡养义务是违法的,最后高高兴兴的将老人接回了家里。时至今日老人还经常来看望我,作为一名基层法律工作者我由衷的感到欣慰。
基层丰富的社会实践为我学法用法提供了广阔的平台。几年来,找我咨询法律问题的有多少人我说不上来,自己参与调处的各类矛盾纠纷有多少件我已经记不太清了,但在学法用法过程中调处的一桩桩、一件件案例至今仍历历在目:我为农民工讨回死亡赔偿金,平息了上访事件而感到自豪;我为老百姓意外伤亡谋求了权利义务的平衡,平息与企业间的纷争而感到欣慰;我为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平息家庭内部矛盾而感到骄傲;我更为挽回即将解体婚姻家庭而感到欣慰……作为一名从事法律工作的基层公务员,这些丰富多彩的社会实践为我提供了广阔的学法用法舞台,开拓了视野,增长了知识,更重要的是为我干好本职工作奠定了一个坚实的理论基础,使我对自己的人生道路充满了自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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