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同济大学 2018 年医学博士专业学位教育与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衔接试点项目招生简章
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和《教育部关于开展研究生专业学位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教研函〔2010〕1 号)精神,根据《上海市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教育与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衔接改革实施办法》(沪教委高〔2014〕39 号),我校 2018 年拟面向上海市招收攻读医学博士学位与专科医师培训相结合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 24 名,其中临床医学招收 22 名,口腔医学招收 2 名。
一、报考条件
申请参加本项目的考生除了必须满足我校 2018 年博士招生简章规定的条件,还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及其它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医德医风良好;
2.考生的学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得临床医学硕士学位(含口腔医学)者;
2)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 2018 年 9 月 1 日前取得硕士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
3.已进入同济大学附属医院的专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基地,且 2018 年 9 月入学时在培训基地培训者。对于 2018 年应届生,2018 年 9 月入学时须已进入同济大学附属医院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
4.在校期间学习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成绩优秀,对临床技能和科学研究具有浓厚兴趣,并具有突出的临床和科研能力,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
二、招生类别和培养方式
招生类别为定向就业,培养方式为全日制。
三、招生方式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建议在报考前,考生主动与导师取得联系,以便交流有关信息。网上报名时,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报考学科专业(报考时可参考报考学科专业与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学科的对应关系和相应招生院系招生情况,详见附件一)、研究方向和考试科目。各专业研究方向、考试科目和招生导师详见《同济大学 2018 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
1.网上报名和交纳报名考试费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参加考试或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报名和交纳报名考试费时间:即日起至 2017 年 12 月 28 日,每天 0:00-22:00。报名考试费:250 元。登陆同济大学研究生招生系统(http://yjszs.tongji.edu.cn)如实完整填写报名信息(考试方式选择“专博专培”),同时在报名系统相应位置上传下述材料:
1)报名照片上传的报名照片必须为标准证件近照, JPG 格式,150×200 像素,大小 30K 以内,白色或浅蓝色背景。照片尺寸修改请参照图片处理帮助。该报名照片将用作准考证、录取通知书、入学后学籍管理、档案材料以及在校证件等用途,请认真准备。如因照片模糊、年限较长或其他不合要求的因素,造成考生不能参加考试的情况,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2)硕士学位证书历届生须上传学位证书扫描件,应届硕士生须上传电子版《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可在“学信档案”:http://my.chsi.com.cn 上申请,收费标准为 2 元/份),在境外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扫描件代替学位证书。
3)申请材料按照下面“申请材料提交”中的要求,将申请材料按照要求的顺序合并成一个不大于 25M 的独立 PDF 格式文件,压缩成 ZIP 格式文件,在系统“上传申请资料”处上传。 完成报名信息填写和材料上传后,确认提交。然后,通过报名系统在线支付报名考试费。缴费前请慎重考虑,考生成功缴纳报名费后恕不退费。缴费后,打印《同济大学 2018 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登记表》。
2.申请材料提交 1)《同济大学 2018 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登记表》1 份(网上报名成功后下载,用 A4 纸打印); 2)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可在“学信档案” (my.chsi.com.cn)上申请)和本科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3)硕士和本科期间成绩单原件(复印件须加盖相关管理部门成绩公章或考生档案所在管理部门公章);
4)科研成果,如:已获得的专利、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或专著等复印件(论文复印件应包括期刊封面、目录及正文第一页,如论文被 SCI、EI 检索,需提供相应检索证明原件)等;
5)获奖证书复印件 1 份;
6)两位本学科或相近学科的副高级或以上职称专家签名的推荐信(具体格式可从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上下载,用 A4 纸打印);
7)外语水平成绩证明复印件 1 份;
8)硕士学位论文中英文摘要和目录(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
9)考生自我评价和攻博期间的科学研究计划书;
10)《同济大学 2018 年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教育与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衔接项目报考登记表》(见附件二);
11)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复印件(应届生提供由培训基地人事部门出具的“在培证明”,该证明须注明培训科室及起始时间),医师资格证书复印件。添加封面和目录后,请申请者将材料用 A4 纸打印并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以便审核,并将申请材料寄(送)到报考学院。如通过邮寄方式必须使用邮政 EMS,负责接收材料老师的联系方式见附件三。申请材料接收截止日期: 2017 年 12 月 20 日。在申请材料审核时,将以纸质版材料为准,参考报名系统中上传的材料。申请人必须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得伪造有关证明。一经发现作伪并核实,将取消其考试资格、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且 5 年内不接受其报考。
3.申请材料审核
1)报名资格审查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处根据报考条件对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不予参加材料审核和考试。
2)材料审核医学院将根据招生规模及英语初试情况设定英语成绩合格线。考生英语初试成绩达到合格线以上者,进入材料审核环节。学院将按学科专业方向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专家评审组”,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综合评价。专家评审组将根据考生学术背景、硕士研究生期间的临床和科研工作、学术成果、专家推荐、以及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学研究计划等,对考生进行综合评估,给出申请材料审核分数。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按一定的比例择优选拔进入下一考核阶段的申请者。口腔医学院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根据考生的教育背景、学业水平和科研成果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并给出材料审核成绩。根据材料审核成绩,确定进入下一阶段考核的考生名单,同时将审核结果及时告知考生,并在学院网站公示进入下一阶段考核的考生名单。根据学院招生计划数和考生情况,材料审核成绩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档。材料审核成绩优秀的考生将直接进入复试考核。材料审核成绩合格者须参加初试考核选拔,选拔通过者可进入复试。材料审核成绩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阶段考核。
4.初试初试考核由学校统一组织命题及考试。对象为申请材料审核成绩合格的考生。依据初试成绩,学院从初试者中选拔进入复试考核的考生。
1)初试考核科目:外国语、专业基础课,为笔试,每门满分 100 分。医学院的初试仅考外国语,专业基础课在复试阶段组织;
2)初试考核时间:2018 年 3 月 10 日;
3)初试考核地点:同济大学四平路校区(地址:上海市四平路 1239 号);
4)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5.复试复试考核主要内容如下:
1)资格复审来我校参加复试的考生请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件、硕士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单证硕士生只需携带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硕士生凭《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境外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原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原件和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到同济大学研究生院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届时请查看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的通知)。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方可参加复试。 2)复试考核我校原则上采取差额复试,差额比例由各学院确定。各学院根据考生的材料审核成绩和初试成绩,制定本学院的复试分数线。
(1)复试内容:医学院为:专业基础课(科目 2)+ 专业课(科目 3)笔试,满分 100 分;综合考核,满分 200 分,具体包括综合面试 100 分,导师组评价 100 分;口腔医学院为:1 门专业课,笔试,满分 100 分;综合考核满分 200 分,具体包括专业外语(一般为笔试,满分 50 分)、外语口语和听力(口试,满分 50 分)、专业综合(形式为口试或口试与笔试结合,满分 100 分)。
(2)复试时间、地点:由各招生学院安排,具体安排请于复试前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上查询。(3)复试材料: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时根据复试通知要求按时提交。
四、录取
考生的材料审核成绩和复试成绩按照比例合成总成绩,总成绩作为录取的重要依据。具体比例由各学院自行确定。根据总成绩,结合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最终录取名单。在学期间,人事关系和档案保留在原单位,毕业后仍回原单位工作。该类学生不参加学业奖学金、助学金和优秀奖学金的评定,不可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在学期间不纳入上海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且就读期间不能转变为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五、入学时间
录取考生于 2018 年 9 月入学。报到时须携带录取通知书、医学硕士学位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原件。特别提醒,应届硕士毕业生入学前必须取得硕士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和医师资格证书。入学时必须已在同济附属医院进行专科医师培训。
六、学制和学习年限
学制 4 年,最长学习年限为 7 年。
七、考生不得伪造有关证明。一经发现并核实作伪,将取消考试资格、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同时列入不诚信考生名单,五年内不接受其再报名。
八、博士生收费和奖助
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从 2014 年秋季学期起,向所有纳入国家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学费标准为 10000 元/学年。 有关我校博士生招生导师、报名考试、成绩发布、复试通知等信息请留意同济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yz.tongji.edu.cn)。招生信息如有变动,以报名期间网上公布的招生简章和招生专业目录等相关信息为准。 单位代码:10247 联系部门:同济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处联系地址:上海市四平路 1239 号瑞安楼 512 室(邮政编码:200092)电子邮箱:tjyzc@tongji.edu.cn
附件下载:同济大学2018医学博士与专科医师规培衔接试点项目招生简章.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