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以下简称环境学院)2018 年招收博士研究生将继续施行以综合素质能力为基础的“申请-考核制”。申请人须按照我校博士生招生简章和我院的相关要求进行报名并提交申请材料。经我院招生工作小组对申请人的材料审核评估后确认是否给予考核资格,对符合条件者通过考核确定是否录取。具体办法如下: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以下简称环境学院)2018 年招收博士研究生将继续施行以综合素质能力为基础的“申请-考核制”。申请人须按照我校博士生招生简章和我院的相关要求进行报名并提交申请材料。经我院招生工作小组对申请人的材料审核评估后确认是否给予考核资格,对符合条件者通过考核确定是否录取。具体办法如下: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品行端正。
2、申请者的学位必须符合下述条件之一:(1)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2)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博士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3)获得本科学士学位满 6 年(到录取年的 9 月 1 日),可按照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者,须在报考学科、专业或相近研究领域的全国核心期刊上已发表两篇以上学术论文(以第一或第二作者),或已获得省、部级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研成果奖励(排名前五名));
3、身心健康状况符合北京大学研究生入学体检要求。
二、报名申请
1、采取网上申报,报名时间为:2017 年 10 月 16 日 12:00-12 月 8 日 12:00。
2、申请者须在 2018 年 1 月 15 日 17:00 之前,向我院研究生教务办公室寄(送)达以下八项申请资料,每份材料如超过两页纸,请自行装订,各项材料请按(1)-(9)的顺序排列统一装入自备信封,请选择 EMS、顺丰进行材料邮寄。
(1)北京大学 2018 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请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陆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网址:http://admission.pku.edu.cn/bm)进行网上报名,上传相关材料,并打印“北京大学 2018 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
(2)个人陈述,含对报考学科专业的认识,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想致力研究的问题和设想,3000 字左右,其格式可在网上下载,网址: http://grs.pku.edu.cn/zsxx/bszs/bobmxx/;
(3)两位与所申请学科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于副教授)以上职称专家的推荐信,其格式可在网上下载,(网址:http://grs.pku.edu.cn/zsxx/bszs/bobmxx/);
(4)毕业院校的正式成绩单原件;
(5)身份证复印件;
(6)学位、学历证书的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报名时须提交所在培养单位研究生院或研究生部的证明信,录取后须补交学历和学位证书,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到注册;只有学位证书而无毕业证书者,报名时须提交硕士或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持国(境)外学位证书者,报名时须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7)硕士学位论文(应届毕业硕士生可提供论文摘要和目录等);
(8)学习和工作经历、经验、能力、特别成就、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陈述和证明;
(9)三年之内(以报名开始时间往前推三年)的英语水平证明复印件,复试时携带原件进行确认(至少任何一项), ①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英语水平考试(PKU-GATE)60 分以上; ②TOEFL 成绩 90 以上; ③GRE320 分以上; ④WSK(PETS 5)考试合格; ⑤国家英语六级考试成绩 450 分以上; ⑥国家英语专业四级、八级考试合格; ⑦雅思(A 类)成绩 6.5 以上; ⑧在相应的英语国家或地区获得过学位; ⑨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英文 SCI 文章。 3、申请者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一经发现申请者不符合申请条件将不予录取,已录取者取消录取资格。相关后果由申请者本人承担。
三、选拔方式
1、我院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素质审核。根据素质审核结果,择优确定进入考核的候选人;
2、考核采取以面试为主的方式进行差额复试,对学生的学科背景、专业素质、操作技能、外语水平、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申请人分析、解决问题以及进行创新的综合能力等进行考察;
3、考核时间预计安排在 3 月中下旬,届时会在学院网站公布详细考核安排。申请人需向招生专家组作报告,内容包括个人科研经历和成果介绍、对拟从事研究的领域的了解和看法、本人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想及理由等; 4、任何一项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对于合格考生,从中择优确定初取名单,报经研究生院批准后公示十个工作日。
四、监督机制
环境学院成立招生小组对招生进行全程监督,保障公开、公平和公正的过程,确保招生过程的严肃性,同时体现优胜劣汰和宁缺勿滥的原则。
五、其它事项
1、学习年限、毕业就业、奖助学金、学生住宿等其他规定均按我校招生简章的规定执行;
2、有关招生指导教师的情况可参阅我院网站有关招生导师的介绍;
3、如发现申请人提交虚假材料、作弊及其它违纪行为,将根据学校规定严肃处理。包括取消录取资格及学籍等;
4、环境学院只招收全日制转档博士研究生。
六、招生咨询
我院招生信息请查询以下网页(http://cese.pku.edu.cn);招生咨询热线(010)62751929。寄送材料地址:北京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环境大楼 104 室,邮编:100871
北京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