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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2017年考博招生简章(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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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2017年考博招生简章1

  学校名称: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单位代码:11415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29号 邮政编码:100083

  电 话: 010-82322323 联 系 人:研招办

  一、 招生方式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方式为:普通招考和硕博贯通两种。

  1.普通招考:指我校面向所有符合报考条件(见二)的人员进行公开招考选拔博士研究生的招生方式。

  2.硕博贯通:指我校从已完成规定课程学习且成绩优秀,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我校在读硕士研究生中择优遴选博士生的招生方式。拟按硕博贯通方式选拔的学生需根据我校的规定提出申请,并通过我校组织的硕博贯通式博士生培养方式的考核和复试,被录取后方可进入博士阶段的学习。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应届硕士毕业生不含在职专业硕士)、已获硕士学位人员、已获专业硕士学位人员、境外硕士学位获得者(学位证书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已获博士学位人员。

  同等学力考生应符合以下报考条件:

  (1)获得学士学位6年或6年以上(即在2011年9月1日之前取得学士学位者)。

  (2)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

  (3)已修完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专业硕士阶段主干课程且成绩合格(须提供加盖研究生培养部门公章的成绩单)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4)在专业技术方面工作业绩突出:

  ①近3年内以第一作者在中文核心及以上刊物公开发表与所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学术论文二篇或二篇以上;或

  ②作为负责人或主要骨干完成科研项目或工程设计、勘查项目,并获两项或两项以上局级以上三等或三等以上奖;

  ③获得省、部级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技成果奖励(排名前5名)。

  资格审查时须交验获奖证书(证明)原件、论文原文。

  3.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标准要求。

  4.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5.拟报考定向的考生以及现在履行合同服务年限内的在职人员考生,须征得单位同意方可报考。考生与定向单位或所在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而造成不能调档、复试、录取的后果,招生单位不负责任。

  6.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规定办理。

  7.以硕博贯通方式报考博士生的基本条件是:除满足上述第1、3、4、5条规定外,考生应已完成规定的课程学习和考核,成绩优秀,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

  三、招生计划

  我校2017年度博士研究生招生只有春季一次,计划招收博士研究生约370名。导师名下暂不列招生人数,视当年报考情况而定。

  四、报名办法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复审将在复试前进行,资格审查中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复试和录取,由报考条件不符造成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报名采取网上提交报考信息、网上支付报名费和现场确认(照相)相结合的方式。所有报考人员都必须登陆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研究生院网站http://www.cugb.edu.cn/graduate.action,查询报考须知、了解报考程序并按照网报具体要求及流程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2017年1月10日—3月10日(硕博贯通生报名时间另行通知),报名费每人200元(网报成功后缴费,未缴费者报名无效)。

  (二)现场确认(照相、资格初审)和准考证发放

  考生网上报名及缴费成功后,考生本人须在2017年4月12日-4月13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来我校现场确认照相,并领取准考证(现场确认地点及所需携带的有关证件材料届时关注研究生院招生网页)。请大家按规定时间前来现场确认并领取准考证,逾期不予办理。

  (三)提交材料

  网报成功后考生须按规定时间将纸介材料送交(寄)至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综合办公楼410室)。送交(寄)报名材料起止时间:2017年2月20日-3月10日(以当地邮戳为准,只接收EMS),逾期不予受理。

  考生必须按要求提交以下书面报考材料:(书面报考材料中的相关内容必须与网上信息一致。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者,我校将取消其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

  1.报考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该表“单位意见”一栏必须由考生人事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主管研究生就业的部门签署意见、加盖公章,注明是否“定向”培养。

  2.政审表。

  3.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信,推荐人电话、单位、职称须填写清晰、完整,推荐人须亲笔签名。(以上1、2、3项可从研究生院网站或报名网站下载)

  4.硕士生成绩单:①应届生和同等学力的硕士生课程学习成绩需提供所在学校研究生培养管理部门加盖公章的成绩单原件,应届生还应提交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复印件。②往届研究生可用加盖考生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考生《在校学习成绩单》”。

  5.所有考生均须提供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最后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境外硕士学位获得者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所有在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xlcx/)学历查询处无法查证学历信息的考生,必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的复印件。

  6.以同等学力报考者还应提交①副高级以上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②近3年内以第一作者在中文核心及以上刊物公开发表与所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学术论文二篇及以上的论文复印件;或作为负责人或主要骨干完成科研项目或工程设计、勘查项目,并获两项或两项以上局级以上三等或三等以上奖励证书复印件;或获得省、部级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技成果奖励(排名前五名)复印件。

  五、考试

  考试包括初试和复试

  (一)初试

  初试科目:1.外国语

  2.两门业务课

  3.政治理论课:(同等学力加试科目)

  初试时间:2017年4月15日— 4月16日

  初试地点: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二)复试

  1.初试后符合我校复试条件者,在研究生院统一组织安排下由各学院通知具体复试时间、地点及方式。

  2.以同等学力及跨专业报考的博士生,复试时还须加试(笔试)两门本专业硕士主干课程,专业课笔试成绩不及格不予录取。

  3.报考资格复审在复试阶段进行。请考生携带以下资料:

  1)考生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

  2)已获硕士学位考生核验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硕士生核验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原件及本科毕业证、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生被录取后,如在入学报到时不能获得硕士学位证书及毕业证书将被取消入学资格);境外硕士学位获得者核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原件。

  3)以同等学力报考者核验学历、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副高级以上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公开发表学术论文原件;相关科技成果奖励证书原件。

  4)所有在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xlcx/)学历查询处无法查到学历信息的考生,必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原件,否则不予录取。

  六、录取

  根据初试和复试成绩,综合考虑考生的科研能力和工作业绩等,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七、学校奖助学金政策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凡被我校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均须缴纳学费,我校按照北京市发改委、教委、财政局审批的学费标准缴纳学费。具体学费标准为:10000.00元/生·年,总学费共:30000.00元。

  同时,为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水平及待遇标准,我校将大幅度提升奖助经费投入,建立健全多元奖助,如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专业奖学金、研究生科技创新扶持奖励基金、国家助学贷款等。具体实施办法参见《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中地大京发〔2012〕115号)、《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中地大京发〔2014〕2号)、《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中地大京发〔2014〕1号)、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研究生科技创新扶持奖励基金管理办法(中地大京发〔2009〕3号)。

  八、其它

  1.我校2007年起开始实施“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在学校重点学科领域每年选拔几十名学生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或进行联合培养,详情请登陆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在“研究生培养”栏目中查询。

  2.博士生体检在复试时进行,不符合规定体检标准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3.考生的报考类别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录取类别与报考类别一致,报名后不得更改,考生须慎重填写。

  1)定向就业

  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不转人事档案、户口;录取后由考生及其人事档案所在单位与我校签订定向就业培养协议书,毕业后按定向协议回原单位就业。

  2)非定向就业

  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人事档案必须转入我校,否则无法入学报到。非定向就业学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就业。

  4.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概不办理邮购复习参考书、历年考试试题等事宜。不指定参考书目,请自行选择相关书目学习或向报考专业所在学院咨询。

  5.目录中加“**”的导师只限招收一名博士研究生。

  6.目录中加“☆”的导师为中国科学院院士或中国工程院院士。

  7.目录中加“★”的专业为我校自主设置专业。

  8.目录中加“◇”的导师为科学研究院导师。

  9.我校研究生招生的有关信息均在第一时间通过我校研究生院招生栏目网站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

  九、通讯地址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29号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综合办公楼410

  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 编: 100083

  联系电话: 010-82322323(含传真)

  学校网址: http://www.cugb.edu.cn

  研招办E-mail: yzb@cugb.edu.cn

  十、招生学院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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