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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理工大学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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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医科大学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1

  一、培养目标

  适应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医、药、卫生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培养类型

  1. 医学科学学位博士研究生,以培养从事基础理论或应用基础理论研究人员为目标,侧重于学术理论水平和实验研究能力的培养,毕业时授予医学科学博士学位(Ph.D.)。

  2. 医学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以培养高级临床医师应用型人才为目标,侧重于从事临床医疗工作能力的培养,毕业时授予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M.D.)。

  三、报考类型及条件

  我校2016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分为硕博连读、“申请-审核”制、统招3种类型,各位导师招生类型均在招生目录中标明,各种类型招生条件如下:

  (一)硕博连读

  硕博连读招生面向我校现阶段二年级科学学位非定向硕士研究生选拔,具体要求详见硕博连读选拔文件;

  (二)申请-审核

  “申请-审核”制面向应届硕士生(含七年制)、往届硕士生(审核通过后须全日制攻读博士学位,人事档案转入我校),具体要求如下:

  凡列入当年我校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的国家“千人计划”创新长期项目获得者、国家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资助者(或重大国合项目)、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资助者、国家优秀青年基金获得者,原则上可在各单位当年博士生招生总指标内,通过“申请-审核”制选拔的方式,招收1-2名博士生。

  “申请-审核”制方式选拔博士研究生,考试内容和方式由学院及导师自主确定。全面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生创新精神、创新能力、科研潜质和综合素质等方面,并作为录取与否的重要依据。

  1、申请条件:

  (1)应届硕士毕业生(含七年制),往届硕士研究生(审核通过后须全日制攻读博士学位,人事档案转入我校);

  (2)仅允许选报备注中标有“申请-审核”字样的导师,选报其他导师报名无效;

  (3)英语须满足以下要求中任意一条:

  a.国家英语六级考试425分及以上;

  b.国家英语专业八级考试合格;

  c.TOEFL成绩90分及以上(2年内有效);

  d.GRE成绩305分及以上(新)(2年内有效);

  e.雅思成绩6.5分及以上(2年内有效);

  (4)培养类别:考生必须脱产全日制学习,学生档案和工资关系全部转入学校(原培养方式为定向的学生,必须在选拔时出具原定向单位人事部门解除劳动关系证明,须将档案和工资关系全部转入学校);

  (5)境外获得学位者需要在申请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学位认证;

  (6)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2、提交材料:

  考生须向申请学校提交以下申请材料(材料要求A4纸规格按顺序左侧装订):

  (1)《报考天津医科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2)两名所申请学科专业领域内的副教授职称以上的专家出具的推荐信(加盖单位公章);

  (3)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4)学位、学历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生提交学生证复印件),境外获得学位考生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位认证证书复印件;

  (5)本科和硕士阶段的学习成绩单(须加盖相关部门公章);

  (6)硕士学位论文摘要;

  (7)获奖证书、发表论文、获得专利及其它原创性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

  (8)外语水平能力证书复印件(CET6、TOEFL、IELTS等);

  (9)往届生需提供档案部门存档证明。

  以上提供材料均是真实可靠的,如有伪造,一经招生单位发现,立即取消其申请资格。

  以上材料请于12月15日(以邮戳为准)邮寄到我校,邮寄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气象台路22号天津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收件人:研招办,电话:022-83336930,邮编:300070,只接收EMS邮寄,其它快递形式不予接收。

  3、材料审核:

  (1)学校初步对申请人资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交由各学院“审核小组”对学生的专业情况进行再次审核。

  (2)“审核小组”对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评估,注重学生的学习成绩、参与各类研究实践情况、硕士论文、发表文章以及获奖等方面,给出百分制成绩(成绩在60分以下取消其申请资格)。按照审核申请材料的成绩,一般按招生指标不低于1:2的比例择优确定入围考生名单,并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批。审核通过后,由各学院于12月20日之前将入围考核人员名单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由学校进行公示。

  4、综合考核:

  审核通过考生须按规定时间参加我校各专业综合考核。综合考核在12月30日之前结束,具体时间由复试组另行通知,综合考核复试之前考生需到财务处交费230元/人,持发票到研究生招生办公室(607室)领取面试单。

  学院组织各专业的“综合考核专家组”,成员由不少于5名教授组成,负责对通过审核的考生进行综合考核,考核方式由学院确定。任何形式的考核都要有现场记录、评语及成绩(成绩要求按百分制计算),按照考核成绩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综合考核成绩由学院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5、拟录取名单审核及公示:

  学院上报“申请-审核”制博士拟录取名单,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所有拟录取考生需参加我校网上统一报名,报名时间另行通知。

  6、学位授予:

  通过该选拔方式录取为学术型的博士研究生须按照硕博连读标准申请学位,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申请学位条件与统招该学位类型一致。

  (三)统招博士

  统招博士研究生仅接收应届七年制考生报考,需同时满足以下所有条件:

  1、统招报名条件:

  (1)英语水平应达到以下要求之一:

  a.国家英语六级考试425分及以上;

  b.国家英语专业八级考试合格;

  c.TOEFL成绩90分及以上(2年内有效);

  d.GRE成绩305分及以上(新)(2年内有效);

  e.雅思成绩6.5分及以上(2年内有效);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3)由两名本学科相关副高级以上专家推荐(加盖人事部门公章);

  (4)仅允许报考专业学位相关专业,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M.D.)原则上不接收跨专业考生报考;

  (5)我校今年博士招生计划中包含2名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具体要求请查阅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相关信息。

  2、统招考试科目及考试方式:

  考试分初试、复试两个阶段。

  (1)初试:

  初试均为笔试,科目为英语(含听力)、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共三门。

  (2)复试:

  复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a.笔试部分为专业外语,由各复试专业组命题;

  b.面试为政治素质、专业素质和专业能力、外语听说能力以及综合素质考核。

  3、统招报名安排:

  (1)报名时间:

  a.2015年12月10日上午8:00-16日下午17:00,考生进行网上报(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逾期不予办理)

  b.2015年12月18日,考生进行现场确认(上午8:30-下午5:00,中午不休息)。(外地考生可函报,只接收EMS特快专递邮寄,其它快递不予接收,以当日邮戳为准,逾期后果由考生自己负责)

  (2)报名地点:

  现场确认地址:天津医科大学新研究生院604室

  材料邮寄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气象台路22号天津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607室) 收件人:研招办 邮编:300070

  (3)报名程序:

  a.考生登录天津医科大学研究生院主页点击“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或登录以下网址:http://yz.student.tijmu.edu.cn:8081/),点击“博士报名查询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网报具体要求详见网报系统中“博士报名须知”。

  b.网报信息提交成功交费后,考生下载《天津医科大学2016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登记表》、专家推荐书。

  c.网上报名结束后,本市考生按规定时间到学校进行信息确认,同时提交相关材料;外地考生按规定时间,可将报名确认所需提交材料邮寄至学校研招办,由学校进行函审(报名材料不退还)。

  d.考生按学校规定时间,到学校领取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一般考试前领取)

  e.报名考务费230元(报名必须进行网上支付,网上支付前请仔细核实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支付成功后由于个人原因及学校审查不合格不能参加考试的考生报名费不退还,请考生慎重点击网上缴费)

  (4)现场确认需提交的材料:

  a.《天津医科大学2016年博士研究生报名登记表》

  b.两名专家推荐书(需要推荐专家单位人事部门加盖公章)

  c.硕士学位课程成绩单原件(需加盖公章)

  d.硕士学籍证明(本校学生不提供本材料)

  e.英语水平成绩单或合格证书原件交复印件(函报考生只邮寄复印件,原件入学时待查)

  (5)统招初试及复试时间

  初试时间为2016年3月12—13日,3月12日上午8:30—11:30考英语,下午2:00—5:00考专业基础课,3月13日上午8:30—11:30考专业课。

  复试时间为2016 年4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地点初试后另行通知。

  四、体检:

  所有类型考生由学校统一安排查体。

  五、学费及奖学金

  2016年我校对所有类型录取博士研究生收取学费,学术型10000元/年,专业学位13000元/年,并实行研究生奖助学金制度,相关奖助政策请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官方网站相关信息。

  六、有关事宜请考生及时登录我校研究生院主页查询。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Email:yzb@tmu.edu.cn

  联系电话(传真):022-83336930

  纪检监察电话:022-83336879

  备注:

  ①专业代码中含“Z”的为我校自主设置学科。

  ②各学科专业预计招生人数及计划外名额仅供考生参考,实际名额分配须视当年考试具体情况酌定。

  ③关于此招生简章的最终解释权在天津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单位代码 :10062

  地址 : 天津市和平区气象台路 22 号 邮政编码 :300070

  联系部门 :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 :022-83336930

  联 系 人 : 研招办

  注:报名前请仔细阅读招生简章并查看各位导师的招生类型,否则报名无效。

  单位代码:10062  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气象台路22号 邮政编码:300070

  联系部门: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电话:022-83336930  联 系 人:研招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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