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北京中国中医科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具体招生简章如下:
一、培养目标与学制
1、培养目标: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掌握本学科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专门知识,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专业素质、科学素养和道德品质的高级中医药人才。
2、学制:一般为三年,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一般为四年。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已获得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境外获硕士学位者需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最迟在入学前获得硕士学位)。
3、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规定的体检标准。
4、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69年9月1日以后出生)。
5、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以上的专家书面推荐。
6、提供考生人事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7、已获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可报考委托培养博士研究生。
8、达到国家英语六级合格水平或日语四级合格水平,或提供相当于英语六级合格水平或日语四级合格水平的证明。
三、报名
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有关网上报名的具体事宜将在2013年10月公布。网址:http://www.yyycm.com/,考生在报名前须仔细阅读《网上报名须知》,并按照要求和提示进行操作。
2.报名时间:2013年11月10日~12月20日
3.报名具体步骤:
2013年11月11日~30日登陆网址填写报名数据。
网报成功者获得报名号后请交纳报名考务费(报名考务费200元,报名交费后,不办理退款手续)。
汇款地址:中国中医科学院研究生院;收款人:招生办公室。汇款单留言处请注明考生姓名及报名号。
收到报名考务费后,网上报名系统的打印功能即可开通,考生可按操作说明打印报名材料。
4、提交材料:
以下报名材料考生须于2013年12月20日前面交或邮寄至中国中医科学院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
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⑵专家推荐书;
⑶硕士阶段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印章);
⑷学士学位证书、本科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硕士毕业证书的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须提交培养单位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及硕士研究生学生证复印件(将有照片、学号和注册信息页复印在一页 A4 纸上);
⑸身份证复印件;
⑹近期一寸免冠半身照片2张。
领取准考证时间以中国中医科学院研究生院网站通知为准。
5、应届生报名登记表中的“考生单位意见”栏由所在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盖章。其他人员须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在报名登记表“考生单位意见”一栏中签署意见并签字,同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录取为委托培养的博士生须在领取录取通知书前,签订委托培养协议书。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而造成不能调档、录取,后果自负。
6、提供的报考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弄虚作假者将取消报考和录取资格。
四、考试
1、考试科目:外语、专业基础课、专业课(详见《专业目录》)。
2、考试时间:2014年3月(具体时间根据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的英语统考日期确定)。
3、考试方式:初试为笔试,复试为笔试和口试结合。
4、考试成绩查询:考试结束30天后,可在中国中医科学院及研究生院网站查询。
报名考试期间,将及时在相关网站发布信息,请关注。
五、报考费用和学习期间待遇
考试期间的费用由考生本人自理。学习期间待遇按教育部、财政部规定执行。
六、其他说明
1、我院不提供往年试题,不举办辅导班,工作时间内接待咨询。
2、单位代码:84502;单位名称:中国中医科学院;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内南小街16号,邮政编码:100700,中国中医科学院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10-64014411-3380,84034358;传真:84034358;电子信箱:yzb718@163.com。
3、本简章中如有内容与教育部最新政策冲突,按教育部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