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北京清华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具体如下:
一、报考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 已获得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应届硕士生毕业(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4.有两位与报考学科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
5.报考论文博士生一般须已取得硕士学位,并从事过长期实际工作,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取得了突出成绩,发表过高水平的研究论文,表明申请者在本门学科上掌握了坚实宽广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研工作的能力,具体要求见《清华大学“论文博士生”工作实施办法》;
6.报考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的考生是来自承担国家重大专项单位的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并与我校电子与信息、先进制造、能源与环保三个领域有国家重大专项合作,在相关工程领域有较丰富的实践经验,获硕士学位后应具有五年以上工作经历、个别获学士学位后具有八年以上工作经历;
7.报考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的考生应是高等学校及相关教育机构中的高层管理人员(不包括企业人士及公务员),有5年及以上教育管理及相关工作经验,具有硕士学位;
8.对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获得学士学位后在所要报考专业、学科或相近的领域工作六年或六年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2)已修完所报考专业的硕士学位课程及选修课程且成绩合格(须提供授课单位的成绩证明);
3)已在所要报考的学科或相近的研究领域的全国核心期刊上发表过二篇以上的学术论文(以第一或第二作者),或获得省、部级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技成果奖励(排名前五名);
9.只有学位证书而无毕业证书的专业学位考生在资格审查时必须已获硕士学位,否则按同等学力对待;
10.考生持境外获得的学位证书报考,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
11.考生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和所提交报名材料的真实性,一经招生单位或认证部门查证为不属实,即取消学习资格。
二、报名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祖国大陆所有考生(含军人)报名、考试所用证件必须为二代身份证。
我校建筑学院、环境学院、机械工程系、工业工程系、电机工程与应用电子技术系、电子工程系、自动化系、航天航空学院、化学工程系、生命科学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公共管理学院、社会科学学院“清华-北大-伯克利”联合培养心理学方向、核能与新能源技术研究院、医学院生物学专业2014年博士生招生方式请见《清华大学2014年部分院系博士生招生方式的说明》。
我校博士生招生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部分院系参加9月份考试的考生,报名时间:2013年8月30日9:00-9月13日16:00;参加3月份考试的考生,报名时间为2013年11月1日9:00—11月29日16:00(本科直博生按初步录取通知要求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报考我校各院系强军计划、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等专项计划均在3月份考试。
具体报名要求、流程请在网上报名期间查阅报名系统相关说明。
网址:
1)登录清华大学研究生网上招生系统,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填写本人各项真实信息;
2)下载“清华大学博士生报名登记表”,本人必须在相应栏目内签字;
3)下载空白“专家推荐书”,由两位与报考学科相关的副教授以上职称专家填写推荐信;
4)考生在参加院系组织的资格审查时(本科直博生按初步录取通知要求时间)将按规定填写好的报名登记表、本科和硕士阶段成绩单、学士和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推荐信及所需附件交(外校本科直博按要求时间寄)到报考院系研究生办公室。
5)论文博士考生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对论文博士要求的文章、获奖证书复印件等,12月5日前寄(交)到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6)工程博士考生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参与重大专项的项目批准书或项目合同书的第一页和参加人员名单页(复印件)、单位人事部门推荐报考证明(包括实际工作年限、参与科研及管理工作情况等)及所需附件等,12月5日前寄(交)到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7)教育博士考生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工作年限证明、反映自己学术水平或工作业绩的成果,资格审查时交到报考院系研究生办公室。
三、 报名考试费
交纳报名考试费200元,支付方式详见网上招生系统说明。
四、资格审查
报考清华大学博士生的考生报考资格审查于入学考试期间统一进行,具体安排见网上通知。
五、考试
3月份考试的考试科目:
第一阶段笔试:1.基础外语;
2.一门专业课(部分招生院系无学校统一组织的专业课笔试)。
第二阶段综合考试:是否有资格参加综合考试,视各院系生源情况、考生笔试成绩等由各院系决定,并通知考生。土木工程系、水利水电工程系、热能工程系、汽车工程系、电机工程与应用电子技术系,电子工程系、自动化系、数学系、金融学院、法学院、新闻与传播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人文学院、社会科学学院、美术学院、核能与新能源技术研究院、教育研究院、医学院临床专业的综合考试将安排在笔试成绩公布后进行,其他院系综合考试在笔试后立即进行。
同等学力考生在初试合格后须加试报考专业两门硕士专业学位课程(具体科目请咨询院系)和自然辩证法。
考试日期:9月份考试的考生,考试时间由报考院系通知;
3月份考试的考生,笔试安排在2014年3月15日(周六)。各科考试时间及考试科目以准考证上的通知为准,准考证于2014年3月初在网上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