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1. 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学风严谨,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奉献精神,具有科学严谨和求真务实的学习态度和工作作风。
2. 在本学科内具有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掌握从事本学科研究工作所需的研究手段,了解本学科和研究方向的国内外动态及发展方向,能在科学研究和专门技术等方面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及要求
(一)报考中国科学院大学普通招考的博士学位研究生,需满足下列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考生的学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得国家承认的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2)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硕士毕业生(能在博士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入学后须复查);
(3)硕士学位同等学力人员。
其中硕士学位同等学力人员是指:
①获得国家承认的学士学位满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达到与硕士学位同等学力;
②国家承认学历的硕士研究生结业生(报名时已取得结业证书);
③报名时已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但尚未取得硕士学位的人员。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我所规定的体检要求。
5.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定向培养的考生年龄不限。
6. 有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副教授以上职称专家(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二)同等学力人员报考,除符合上述有关要求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已取得报考专业6门以上硕士研究生主干课程的合格成绩(由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成绩通知单)。
2. 已在公开出版的核心学术期刊发表过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学术论文2篇(第一作者);或获得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为主要完成人);或主持过省部级以上科研课题。
(三)全日制应届硕士毕业生报考,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必须取得硕士学位后方可报考。
(四)下列情况的考生报考时须征得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单位的同意。
1.现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应届毕业硕士生。
2.拟报考定向培养的考生。
3.原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硕士生,现正在履行合同服务期的在职人员考生。
(五)现役军人考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报考手续。
(六)我所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博士研究生。该专项计划实行“与普通招考生统一考试、单独划线录取、定向少数民族地区培养”的政策,主要面向少数民族考生。报考该专项计划的考生,除了需具备上述第(一)款中各项条件外,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发展服务。
2. 考生原籍在西部12省、自治区、直辖市,海南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4省民族自治地方,湖南湘西自治州、张家界(享受西部政策的一县两区)、湖北恩施自治州等地区,或者是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民族院校、高校少数民族预科培养基地和民族硕士基础培训基地等学校和培训机构的教师和管理人员。
3. 经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民族教育处审核同意报考。
4. 作为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培养的硕士研究生,原则上毕业后需到定向地区工作两年以上,经定向单位同意后方可报考博士研究生。
(七)在学的硕博连读生转博,按我所的具体要求报考。
三、报名时间、方式及报名手续
1.网上报名时间:
2013年12月10日-2014年2月10日。
2.网上报名方式:
请考生登陆中国科学院大学招生信息网(http://admission.ucas.ac.cn),点 击“博士报名”,根据自己的情况分别选择“普通招考”、“硕转博”两种类别之一进入相应的报名系统中,进行考生注册,其中,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在“普通 招考”类别中报名,进入系统后在考试方式栏中选择“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网上报名时请务必仔细阅读系统中的“网报公告”,凡未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网上报名成功后,报考“普通招考”类别的考生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向研究所提交下列书面材料:
(1)网上报名系统生成的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打印件;
(2)两名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当职称)同行专家的推荐书(推荐书在中国科学院大学博士网报系统首页中下载);
(3)硕士课程成绩单和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必须在入学前补交);
(4)硕士学位论文摘要、硕士论文评议书和硕士学位答辩决议书复印件(同等学力人员免交)。
(5)有效证件复印件(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护照、港澳台身份证);
(6)报名费200元。收款单位:中国科学院信息工程研究所。帐号:0200049609200844865。开户行:工商银行海淀支行。
报考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考生除了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由原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民族教育处审核盖章的《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空表可从中国科学院大学招生信息网下载)。
硕博连读转博的考生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向研究所提交网上报名系统生成的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打印件,以及研究所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按研究所的要求提交其他有关材料。
4.研究所对考生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查,向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发放准考证。在复试阶段将对报考资格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普通招考考试科目及考试方式
1.考试分初试、复试两个阶段。
2.初试的笔试科目为:政治理论课(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和应届硕士毕业生可以免试)、外国语(语种以各研究所专业目录为准,听力测试在复试中进行)和不少于两门的业务课,每门科目的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为100分。政治理论课、外国语由中国科学院大学统一命题,业务课由研究所自行命题。
3.初试时间: 2014年3月22、23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4.复试的时间、内容和方式按研究所的规定进行。
5.同等学力考生除了必须参加政治理论课笔试外(在初试时进行),还必须加试所报考专业的两门硕士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闭卷笔试,每门加试科目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为100分。加试的科目名称和测试范围以及具体时间、地点等,由研究所事先通知相关考生。
五、体格检查
体检由研究所在复试阶段组织考生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执行,由研究所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提出具体的体检要求。新生入学后需进行体检复查。
六、录取
1. 研 究所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含面试成绩,以及对考生硕士或本科阶段的学习成绩、硕士或学士学位论文和评议书、专家推 荐书等材料的综合考评结果)、思想政治表现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录取名单。政审不合格、体检不合格或复试不及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2. 定向生在录取前须签署三方定向培养协议。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全部属于定向培养。
3. 被录取的考生应在培养单位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注册。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以书面形式向培养单位请假,经批准后请假方为有效。无故逾期未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4.被录取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在入学报到时出具硕士学位证书原件。未获得硕士学位者或不能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原件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七、收费及待遇
中国科学院大学2014年度硕士和博士研究生招生将按照国家规定进行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改革,对新入学的研究生全面收取学费,同时将完善研究生奖助政策体系,提高优秀在学研究生的奖助力度。
八、学习年限
中国科学院大学招收的博士学位研究生实行学分制和弹性学制。学术型博士研究生学习年限一般为3-4年。
九、违纪处罚
对于考生申报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他违反招生规定的行为,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
十、就业
非定向博士生毕业后在国家的就业政策指导下“双向选择”就业;定向培养的博士生毕业时按定向协议到定向单位就业。
十一、其他
1.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原所在单位或委培、定向及服务合同单位产生的纠纷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招生单位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2.硕博连读生的考核和录取,按研究所有关规定进行。
3. 考生可通过中国科学院大学招生信息网(http://admission.ucas.ac.cn)
或我所网站(http://www.iie.ac.cn) 查阅我所博士招生专业目录,了解其他相关信息。
4.本简章如有与国家新出台的招生政策不符的,以国家新政策为准。
十二、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闵庄路甲89号B1栋2204
中国科学院信息工程研究所人事教育处
邮政编码:100093
联 系 人:卢老师
电话、传真:010-82546874
网 站:www.iie.ac.cn
E-mail:zhaosheng@iie.ac.cn
附件下载:博士目录.pdf
2014年博士招生考试科目及参考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