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条件
1、申请者的学位应满足下列基本条件之一:
1)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境外所获得的学位需经教育部相关机构认证;
2)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在读的“在职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和“非全日制专业硕士学位”人员不得以应届生身份报名,须获得硕士学位后方可报名。
报考非在职博士生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身心健康。
2、报考委托培养生年龄不限。已获博士学位者只能报考委托培养生。
3、申请“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申请人除满足上述报考条件外,还需提交填写完整的《报考2013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该表由定向培养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民族教育主管部门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