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大学是国家“211 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和江苏省省属重点综合性大学,现
有26 个博士后流动站、24 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 个一级学科专业学位博
士点、47 个一级学科硕士点以及21 个专业学位硕士点,苏州大学已发展成为一所
拥有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
管理学、艺术学等十二大学科门类,具有相当规模,基础较为雄厚,办学效益显
著,在国内外具有一定知名度的地方综合性大学。
2014 年我校拟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330 名左右(含普通招考、硕博连读、
申请—考核制三种招生考试方式),确切招生规模数以教育部下达的为准。具体
招生的专业名称和导师详见我校2014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
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能做出
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学习年限
学制三年,在职博士生相应延长一年(学制四年)。
三、报考条件
(一)以普通公开招考方式报考博士生的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
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
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不包括非学历专业学位硕
士研究生);
获得学士学位6 年以上(含6 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
之日)的人员,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视为同等学力的考生:(1)在报考学
科、专业或相近研究领域的北图核心学术期刊(最新版)上以第一作者发表一篇
以上学术论文(3000 字以上);(2)获得过省部级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研成
果奖(前五名)。
凡在境外获得学位的考生,须凭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报名。
3、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要求。
4、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
的书面推荐意见。
(二)以硕博连读方式报考博士生的基本条件:必须为苏州大学全日制学术
型硕士研究生;符合(一)公开招考中的第1、3、4 各项要求;其余要求和程序
按苏大研[2010]40 号文件《关于印发〈苏州大学关于硕博连读实施办法〉的通知》
执行,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三)以申请--考核制招生博士生的基本条件:符合(一)公开招考中第1、
3、4 的各项要求,其余要求和程序按照苏大研[2012]36 号文件《关于印发〈苏州
大学“申请-考核”制攻读博士学生研究生招生选拔办法〉的通知》执行,具体时
间安排另行通知。
四、报名手续
(一)网上报名及缴费。
所有考生(含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于2013 年12 月1 日——2013 年12
月15 日登录博士研究生网报系统进行报名,提交本人报考信息,网报地址: (于
11 月底公布),网上报名结束后不需要寄送报名材料,报名材料于资格审查时提交。
公开招考考生务必于2013 年12 月15 日前交报名考试费240 元,否则网报无
效。(有以下两种交费方式:A.从邮局汇款,收款人邮编与地址:215006,江苏苏
州市十梓街1 号;收款人:苏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汇款人:考生姓名;汇款
附言:“报名号XXXX”(XXXX 为网上报名号后4 位);或B.工作日期间直接将报
名考试费交到校本部蕴秀楼207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考生务必于2013 年12 月15 日前交报名考核费80 元,
否则网报无效(工作日期间直接将考核费交到校本部蕴秀楼207 研究生招生办公
室)。
(二)网上报名和缴费成功的考生,考生名单和考试须知于2013 年12 月20
日左右在研究生院网上公布,同时学校将信息确认表通过邮局寄给考生本人。
五、资格审查、初试和复试
1、资格审查:公开招考的考生于2014 年3 月14 日持以下材料到研究生院
(苏州市十梓街1 号苏州大学校本部蕴秀楼一楼)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
考生领取准考证。
资格审查时,提交以下报考材料,清单如下(请事先按要求准备材料并按序
装订成册):
(1)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报考登记表》。
(2)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原件不订入报考材料内)。
(3)已获硕士学位的考生请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原件不订入报考材
料内);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复印件和应届毕业硕士生证明原件(见附件,
应届毕业硕士生证明原件需订入报考材料内);同等学力考生请提供本科学历证
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原件不订入报考材料内)。凡在境外获得学位
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不订
入报考材料内)。
(4)本人自述(主要介绍本人学习、工作经历、科研情况等,以及攻读博士学位
期间的研究设想等)。
(5)科研成果目录1 份(见附件,包括论文、专著、课题、发明专利、获奖等);
近五年来在公开刊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代表性科研成果复印件(复印件须有封面、
目录、正文);科研项目证书复印件;发明专利授权证书复印件;其它证明考生
科研水平的相关材料。
(6)硕士阶段课程成绩单(加盖考生单位人事档案部门或培养学校公章);硕士
学位论文(应届硕士生提供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同等学力考生请提供本科阶段
成绩单】。
(7)专家推荐书2 份(见附件)。
所有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它将作为招生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考生务
必重视。
2、初试时间:2014 年3 月15 日—16 日。
3、复试时间:2014 年3 月17 日--18 日;同等学力考生还须加试一门政治理
论课和二门硕士学位主干课程。
六、录取
根据德、智、体等情况全面衡量,依据考生材料评价成绩、初试成绩、复试
成绩、导师招生指标等择优录取。
各学院(部、所、中心)录取定向就业考生的比例,人文社会科学类及临床
医学类原则上不得超过60%,理工农医类及基础医学类原则上不得超过40%。
七、收费标准
所有博士研究生均需收取学费,收费标准按当年物价部门核定为准,请考生
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通知。
八、其它
1、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引起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
招生单位无法调档、录取等,招生单位不负责任。
2、考生提供的所有报考材料均应属实、准确。如有弄虚作假,将取消考试、入
学资格和学籍。
3、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规定办理。
4、考生录取时分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录取前须签
定向就业协议,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毕业时采用“双
向选择”落实就业去向。
5、我校不提供参考书目、参考资料、历年试题、不办考研辅导班等。有关信息
发布:初试成绩、拟录取名单等材料不再通过邮局寄发,请考生及时查看我校研
究生院网站。
6、以上文件如与教育部2014 年招生博士研究生相关文件冲突,以教育部相关文
件为准。
7、各学院(部、所、中心)联系方式:
基层招生单位 联系电话 基层招生单位 联系电话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051265880152 东吴商学院 051267162396
王健法学院 051265227483 教育学院/教育科学研究院 051265884409
体育学院 051267162123 文学院 051265880510
凤凰传媒学院 051265882065 艺术学院 051265880451
社会学院 051265880539 外国语学院 051265243012
数学科学学院 051265112082 金融工程研究中心 051265112418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能源学院 051267870145 信息光学工程研究所 051265112851
材料与化学化工学部 051265880090 功能纳米与软物质研究院 051265882846
电子信息学院 051267871249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051265241203
机电工程学院 051267161703 纺织与服装工程学院 051267164993
医学部 051265884128 医学部儿科临床医学院 051267786317
医学部护理学院 051265221462 软凝聚态物理及交叉研究中心 051269155837
医学部第一临床医学院 051267780538 医学部第二临床医学院 051267783746
8、苏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十梓街一号苏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215006 网 址:http://yjs.suda.edu.cn
电 话: 0512-65227655,65227656 传 真:0512-65112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