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事大学201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交通运输工程、经济、管理、法律、信息等学科领域内,具有坚实而宽广的基础理论和深入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学习年限
学制三年,学习年限3-6年。
三、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勤奋学习,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2.已获得硕士学位(国外获得的硕士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同时必须具有学士学位)的在职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须是国家全日制统招硕士生,且最迟在入学前获得硕士学位);
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3.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四十五周岁;
4.有两位与报考学科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书面推荐;
5.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四、报考类别
非定向(非在职考生,在学期间人事档案须转入我校;毕业后“双向选择”就业)或委托培养(在职考生,在学期间人事档案不转入我校;毕业后仍回原单位工作;录取前本人须与我校和委培单位签订在职博士生三方培养协议)。
五、预报名时间
2014年2月20日至2月28日,预报名提交的信息正式报名可以使用。
六、报名时间
2014年3月3日至3月14日
七、报名程序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在http://gs.shmtu.edu.cn/网上报名,完成网上报名后在2014年3月28日之前提交以下材料给研招办进行资格审查:
① 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网报时下载,A4纸打印);
② 本科、硕士学历和学位证书复印件和国家学信网上的学历认证报告(应届硕士毕业生凭学生证复印件,无硕士学历的可只需硕士学位证书)。同等学力考生须带本科学历和学位证书、评审材料的原件;在境外获得学位的考生,须携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原件、复印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网址:http://renzheng.cscse.edu.cn/);
③ 硕士阶段的学习成绩单(应届生交原件。往届生如无原件,可交加盖档案所在部门或在读高校研究生部红章的复印件);
④ 硕士学位答辩委员会决议和论文全文(应届生可不交。往届生在复印件上加盖档案所在部门或在读高校研究生部的红章,决议中包含对硕士论文的评语);
⑤ 两封与报考学科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信(在http://gs.shmtu.edu.cn/下载);
⑥ 身份证复印件;
⑦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想致力研究的问题和设想的陈述书(在http://gs.shmtu.edu.cn/下载);
⑧ 其他材料:公开发表(出版)的论文(专著)连同刊物封面复印件;科研成果证明书、学习(工作)中获奖证书、科研经费证明书复印件;
⑨ 拟报考委托培养的考生须出具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⑩ 250元报考费的缴费凭证。
以上材料由考生本人交至研招办,或通过EMS寄给研招办,谢绝接收快递。
七、缴费
报考费为250元/人。考生网上报名后,在 3月28日前把报名费直接转入我校银行账户,并将寄汇款凭证和报名材料一起寄给研招办。
账户填写格式:
第一行:上海海事大学
第二行:1001727319300001319
第三行:027273—工行上海市临港支行)
第四行:汇款单附言应写明:博士报考费+考生姓名+报考专业(非常重要)
八、下载打印准考证
考生于2014年4月14日~25日在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九、考试日期及考试地点
2014年5月10日-11日;地点:上海海事大学临港校区。
十、学制和学费
学制3年,学费每年10000元。
十一、奖励和资助
我校有健全的研究生奖助体系,研究生奖助覆盖研究生教育的全过程。
主要包含:
(一)国家助学金;
(二)优秀生源奖学金;
(三)学业奖学金;
(四)三助岗位津贴等。
对学习成绩优秀的学生提供奖学金,在学期间可获5万元奖学金。对科研能力强的学生提供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资助,额度可达5万元。
我校优秀研究生还可获得到国外知名大学进行校际学术交流和学习的机会。
关于我校研究生奖助的具体规定详见上海市及我校陆续公布的相关文件。
十一、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临港新城海港大道1550号上海海事大学研招办;邮编:201306
网页:http://gs.shmtu.edu.cn/
联系人:徐老师、魏老师
电话:021-38284585,38284586
电子邮箱:yzb@shmt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