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工业大学2014年博士招生简章(黑龙江)
一、招生学科与导师
2014年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学科与导师详见招生目录。2014年招生目录将于9月末对外公布。博士生招生是按照导师进行招生,目录中所列招生人数将根据导师招生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仅供参考。考生报考前可登陆哈尔滨工业大学网站、报考院(系)网站、哈工大教师个人主页以及哈工大研招网(http://yzb.hit.edu.cn,下同)查询报考导师的个人简介、研究方向与联系方式。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心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45岁,报考委托培养考生年龄可适当放宽。
3.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4.已获得硕士学位人员或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在国外留学人员必须取得硕士学位证书,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
5.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与只能取得硕士学位证书的考生(包括以同等学力身份申请硕士学位人员、非全日制工程硕士、MBA、EMBA和MPA等),必须获得硕士学位后方可报考。
三、招生方式
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方式有直接攻博、推荐攻博、申请考核和普通招考四种,考生可根据情况选择其中一种招生方式。
1.直接攻博
直接攻博是面向取得推荐免试生资格(简称推免生)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遴选博士生的招生方式。直接攻博的考核按照我校选拔推荐免试硕士生的方式进行。直接攻博招生工作安排在每年的秋季学期,取得直接攻博资格的学生按时获得学士学位和本科毕业证书后,在次年秋季学期办理博士入学手续。2014年我校直接攻博的工作安排和具体规定,详见9月初发布的推免生工作文件。
2.推荐攻博
推荐攻博是面向校内全日制优秀在读硕士生遴选博士生的招生方式。推荐攻博的考核由各院(系)组织,以导师和专家组面试为主,重点考察学生在攻读硕士学位期间的表现。推荐攻博招生工作安排在每年的秋季学期,硕士一年级和二年级学生均可按要求申请。取得推荐攻博资格的学生原则上须在获得硕士学位和硕士毕业证书后,办理博士生入学手续。对于部分取得推荐攻博资格的一年级硕士生,在获得导师同意后,可申请按照硕博连读方式进行培养。2013年秋季学期,我校将进行校内硕士二年级学生2014年推荐攻博和校内硕士一年级学生2015年推荐攻博工作,具体安排和要求详见9月初发布的推荐攻博工作文件。
3.申请考核
申请考核是面向符合报考条件的校外优秀考生遴选博士生的招生方式。申请考核的资格根据申请者提供的材料择优确定。考核由各院(系)组织,包括导师考核和学科考核,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博士生招生申请考核工作安排在每年的秋季学期。取得录取资格的申请者可以选择次年的春季学期或秋季学期入学,但必须在入学前获得硕士学位。2014年我校博士生招生申请考核的工作安排和具体规定,详见《哈尔滨工业大学2014年博士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工作办法》(研院发[2013]39号),网上链接:http://yzb.hit.edu.cn/hityzb/news.jsp?id=465
4.普通招考
普通招考是面向所有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进行的博士生招生方式。普通招考由学校统一组织笔试,考试科目包括外国语和专业知识考核。各院(系)进一步组织导师考核和专家组考核,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我校每年安排一次普通招考,报名时间在每年的秋季学期,考试时间在次年的春季学期。取得录取资格的考生在秋季学期入学,但必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2014年我校博士生普通招考的工作安排和具体规定,详见《哈尔滨工业大学2014年博士生招生普通招考工作办法》(研院发[2013]40号),网上链接:http://yzb.hit.edu.cn/hityzb/news.jsp?id=466
四、关于工程博士招生
为适应创新型国家建设需要,完善我国工程技术人才培养体系,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我校设置工程博士专业学位。我校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招生领域为先进制造和能源与环保,与两个领域结合紧密的相关院(系)均可招生。工程博士的招生对象是面向具有较好的工程技术理论基础和较强的工程实践能力,在其所在单位承担的国家科技重大专项以及相关重大科研项目中担任主要技术骨干和管理骨干。工程博士采取申请考核的招生方式,时间一般安排在每年的秋季学期。2014年我校工程博士招生的工作安排和具体规定,详见《哈尔滨工业大学2014年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办法》(研院发[2013]41号),网上链接:http://yzb.hit.edu.cn/hityzb/news.jsp?id=464
五、关于联合培养博士招生
根据教育部的统一安排,我校招收与中国航天科工集团第二研究院、中国航天科工集团第三研究院、中国空间技术研究院、中国航空研究院、首都钢铁研究院等科研机构联合培养的博士研究生,具体情况可向以上科研机构进行咨询,并按照我校博士生招生方式进行报名和考核。
六、关于在职人员攻读博士生招生
我校招收少量在职人员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称在职博士生),每位导师每两年允许招收1名在职博士生。在职博士生采取与普通博士生相同的招生方式,在录取前与学校和所在单位签订相关协议。在职博士生在上学期间,不转人事和工资关系,不参与评选和领取学校的各类奖学金和生活补助,毕业后仍回原单位工作。在职博士生的录取类别分为定向和委培两类,定向博士生不向学校交纳学费,委培博士生按学校有关规定交纳学费。
七、关于深圳研究生院博士招生
哈工大深圳研究生院是哈尔滨工业大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学生在毕业后颁发与哈工大校本部相同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有关深圳研究生院的详细介绍可在网上查阅(网址:http://www.hitsz.edu.cn)。报考深圳研究生院的外语考核只能选择英语,考核地点设在深圳研究生院,考生如选择在校本部进行考核,需向深圳研究生院学生发展处进行申请。
八、其他说明
1.资格审查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资格审查在考核阶段进行,除审查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本科和硕士的毕业与学位证书(应届生的硕士学生证)外,根据教育部的统一要求,往届硕士生还需审查本科和硕士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应届硕士生还需审查本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以及硕士阶段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其硕士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将在入学时提交审查。考生可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按要求提前进行学历或学籍认证。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一经发现将随时取消其录取资格。
2.档案审核
我校博士生录取类别确定和档案审核是学校博士生学籍管理的重要环节。在职考生在报名时须征得所在单位的同意,与所在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而造成不能录取等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除定向和委培博士生外,非定向应届硕士生在硕士毕业后办理档案调转手续,非定向往届硕士生在拟录取资格确定后的规定时间内办理档案调转手续。未按规定办理档案调转手续和进行档函审核的考生,将被取消录取资格。学校将按有关要求进行严格管理,对在档案、人事、工资关系等方面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其录取资格。对于协助考生弄虚作假的单位,学校今后将对其单位职工报考我校博士研究生进行严格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