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我校博士研究生选拔质量,加强对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管理,本着有利于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有利于公平、公正的原则,我校对201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方式进行了适当调整。调整后的博士招生方式包括:公开招考、申请考核和推荐攻博。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关于编制博士生招生目录的年度通知等规定,结合我校的具体情况,编制我校2013年博士生招生简章如下: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科学专门人才。
二、招生学科与导师
具体招生学科与导师详见招生目录,2013年博士生招生目录将于9月初对外公布。博士生招生是按照导师进行招生,所列招生人数将根据导师招生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仅供参考。考生报考前可登陆哈尔滨工业大学网站、报考院(系)网站、哈工大教师个人主页以及哈工大研招网(http://yzb.hit.edu.cn,下同)查询报考导师的个人简介、研究方向与联系方式。
三、公开招考
(一)报考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勤奋学习、决心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2.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45岁,委托培养生年龄可适当放宽;
3.有两名与本学科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
4.已获得硕士学位人员或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在国外留学人员必须取得硕士学位证书,并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
5.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与只能取得单证(硕士学位证书)的考生必须获得硕士学位后方可报考,包括:以同等学力身份申请硕士学位、非全日制工程硕士、MBA、EMBA、MPA等。这部分考生报考一般理工类学科需加试数学,其中高等数学和数值分析各占50%;报考建筑类学科需加试一门建筑基础课(具体科目由建筑学院确定);报考管理类学科需加试专业基础课中另一门初试时未选择的考试科目,同时须在核心及核心以上刊物上以第一或第二作者已发表至少两篇经济管理领域的学术论文,并且经报考导师签字同意后方可报考,文章原件在复试时由管理学院进行审核,不满足论文发表条件者不予录取。
(二)报名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资格审查在考试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一经发现将随时取消报考和录取资格。在职考生在报名时须征得所在单位的同意,与所在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而造成不能录取等后果的由考生本人承担。
2013年我校博士生招生只安排一次公开招考。报名时间:2012年11月23日~12月23日,网址:http://yzb.hit.edu.cn。考生报名时须认真阅读招生简章内报考学科的要求,按规定填写报名信息,交纳报名费(150元),上传所需要的报考材料和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报名成功后,报名费不再退还。考生提交的网报信息将生成考生报名库上报教育部。考生如被录取,网报信息将生成录取库上报教育部,并作为在校生学籍管理库。
(三)考试
1.考试科目与方式
(1)导师考核,由考生的报考导师组织,主要考核考生攻读导师所从事研究方向博士研究生的基本素质和潜能,考核可以通过对考生申请材料的审核、面试以及撰写科研报告等形式进行,导师考核满分为100分。
(2)基础知识考核,由学校统一组织,主要考核考生攻读博士研究生所具备的基本外国语水平、专业基础知识和基础理论。考核方式为笔试,考核科目为外国语和专业基础课,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为100分。外国语考试题型为阅读理解和翻译,包括外译汉与汉译外;专业基础课的考试大纲可在哈工大研招网查询。
(3)专家组考核,由各院(系)或校区组织,主要考核考生攻读本学科博士研究生的学术水平和综合素质,考核可以通过对考生申请材料的审核、笔试、面试以及做科研报告等形式进行,专家组考核满分为100分,具体考核形式由各院(系)确定,考生可在哈工大研招网查阅或向报考院(系)咨询。
2.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具体如下: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2013年3月30日上午8:30-11:30
外国语
2013年3月30日下午14:00-17:00
专业基础课
2013年3月29日-4月2日,具体时间由报考导师和报考院(系)确定
导师考核、专家组考核
3.考试地点与考试证打印
考生于2013年3月20日左右,到哈工大研招网查询考场和考试地点,并在网上打印考试证,考试期间持本人有效证件和考试证进入考场考试。
4.导师考核和专家组考核需准备的材料
考生在导师考核和专家组考核时需向报考导师和报考院(系)递交以下材料:
(1)考生报名信息表(加盖档案所在单位或所在学校公章);
(2)一份本人的学习、工作及学术研究的简要经历(格式不限);
(3)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拟进行的科学研究设想(格式不限);
(4)本科和硕士阶段的学习成绩单(须授课单位或档案保存单位盖章);
(5)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往届生)或论文的详细摘要(应届生);
(6)已发表或已接受的学术论文复印件;
(7)两封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的专家推荐书,推荐书格式可在哈工大研招网下载;
(8)本科与硕士阶段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英语四(六)级证书或成绩单以及其他获奖证书等(除原件外,提供复印件一套);
(9)其他可以体现本人水平与能力的有关材料。
以上材料由考生本人按顺序装订成册后提交(可个人添加目录),材料必须确保真实、准确,一旦发现作假,将取消考生的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和申请学位资格。
(四)录取
录取由招生导师根据考试结果、学校要求及限定的招生名额在考生中择优进行。每位导师每年招收博士生的数量应满足学校的有关规定。为明确学校、博士生导师及博士生的责任与义务,保护三方的正常权益,录取的博士生需与学校及导师签定入学协议。录取的博士生在2013年秋季学期入学,但必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录取通知书在2013年6月中旬发放。
(五)关于报考深圳研究生院
哈工大深圳研究生院(网址:http://www.hitsz.edu.cn)是哈尔滨工业大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学生在毕业后颁发与校本部相同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有关深圳研究生院的详细介绍可在网上查阅。报考深圳研究生院的外语考试只能选择英语,考试地点设在深圳研究生院。报考深圳研究生院的考生需在2013年3月28日、29日携带本人身份证、硕士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原件(或应届研究生学生证原件),到哈工大深圳研究生院(深圳市南山区西丽深圳大学城哈工大校区)B201E室学生发展处(部)进行资格审查,未经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不允许参加考试。其他要求与校本部一致。
(六)关于报考委托培养
委托培养的学生由用人单位推荐,上学期间不转人事、工资关系,毕业后仍回原单位工作。委托培养经费每年1.0万元,按四年收取。报考委托培养的考生需在报名信息表单位意见栏内注明,报考类别一经确定后不再修改。录取后委托单位、考生及学校三方签定委托培养协议。哈尔滨工业大学教职工报考前需登陆我校人事处网站(http://rsc.hit.edu.cn/wdxz/index.htm),下载《在职人员攻读博士研究生审批表》,交人事处审批,相关事宜可与我校人事处联系。
四、申请考核
我校2013年博士生招生继续面向非定向及非委培考生实行“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办法,时间安排在2012年秋季学期。通过“申请-考核”制录取的博士生可以选择2013年春季或秋季学期入学,但必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详细事宜请关注哈工大研招网的相关通知。
五、推荐攻博
我校2013年博士生招生继续面向校内全日制优秀在读硕士研究生实行推荐攻博招生工作办法,时间安排在2012年秋季学期。通过推荐攻博录取的博士生,在获得硕士学位后取得我校博士研究生入学资格,详细事宜请关注哈工大研招网的相关通知。
六、关于工程博士招生
我校2013年博士生招生继续招收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采取“申请-考核”制选拔录取方式,详细事宜请关注哈工大研招网的相关通知。
七、关于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招生
我校2013年继续与中国航天科工集团第二研究院、中国航天科工集团第三研究院、中国航空研究院等科研机构招收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详细事宜请关注哈工大研招网的相关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