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
1.考试日期
2016年3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考试地点
长安大学校本部北院教学区(西安市南二环路中段)。
3.初试科目
初试的科目为政治理论(已获硕士学位和应届硕士毕业生可申请免试)、外国语和两门专业课。考试方式为笔试,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为100分。
4.复试
复试由我校各学院组织,复试内容一般包括学术水平考查、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外国语听力和口语、专业外语、体格检查等。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还须加试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每门课程考试时间3小时,满分为100分,考试方式为笔试。
复试期间进行资格复审,并提供以下材料各1份(按顺序装订成册),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及材料准备不齐全者不予参加复试。
(1)报名系统打印的《长安大学2016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信息简表》;
(2)《长安大学2016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3)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书面推荐意见及专家职称证书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