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科学专门人才。
二、招生方式
1.普通招考:江苏大学面向所有符合报考条件的已获得硕士学位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及同等学力人员进行公开招考选拔博士生的招生方式。
2.硕博连读:江苏大学从本校已完成规定课程学习且成绩优秀,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在学硕士生中择优遴选博士生的招生方式。拟按硕博连读方式选拔的在学硕士生需根据相关规定提出申请,并通过博士生入学考试,被录取后才能进入博士阶段的学习。
三、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已获国家承认硕士学位的人员;全日制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获得硕士学位);获得国家承认学士学位后满6年或6年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同等学力考生只能报考与本科毕业专业相同或相近专业的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研究生;江苏大学学术型在学硕士可申请硕博连读,但是第一学历须为本科或本科以上,且最后学位须为学士或学士以上。
3.心理健康,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4.报考国家计划内博士生考生的年龄应不超过45周岁;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博士生考生的年龄不限。
5.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6.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规定办理。
7.同等学力人员除符合上述1~5所规定的条件外,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已取得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修完6门以上报考专业硕士研究生课程(其中至少要有基础理论或专业基础、专业课各两门学位课程),且成绩合格(成绩单加盖研究生培养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