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考博招生简章公布
一、招生计划
2012年我校计划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180名。
二、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的高级专门人才。
三、学习年限 三至五年
四、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勤奋学习,努力攀登科学高峰,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2.考生的学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已获得硕士学位人员;
(2) 优秀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在入学前能够取得硕士学位者);
(3) 获得学士学位后在所报考专业、学科领域或相近领域工作满六年(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4) 已完成规定课程学习且成绩优秀,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本校2010级优秀在学硕士生。
3.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45岁,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有两位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书面推荐。
5.考生报考必须征得所报考导师书面同意。
6.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人员还须满足以下条件:
(1) 已修完相同专业或相近专业的硕士学位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须提交培养单位研究生教学部门盖章的成绩单)。
(2) 已在所报考学科或相近研究领域的全国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过两篇与硕士学位论文水平相当的学术论文;或获得省、部级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技成果一、二等奖(排名前三名)。
(3)同等学力考生不得跨一级学科报考。
7.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