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与评价
1.申请材料审查和科研创新能力评价
专业指导组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认真的审查,并对考生的科研创新能力进行评价,该结论应作为录取环节的重要参考依据之一。
2.初试
初试科目为三门:外国语(不含听力)、二门业务课。初试一律采用笔试,各科考试时间均为三小时。
考试时间:2016年4月9日(周六)上午下午、10日(周日)上午。
初试地点:华南师范大学石牌校区(详见准考证)。
同等学力考生还需加试政治理论(文科加试哲学,理科加试自然辩证法)。笔试,三小时,时间:2016年4月10日(周日)下午,地点:华南师范大学招生考试处。
3.复试
复试名单在初试成绩合格线公布后确定,复试实施方案另行公布。
复试时需验证考生提交报考材料复印件的原件及参与科研、发表论文、出版专著、获奖情况等材料复印件与原件,请考生复试时务必带齐。
复试时间和地点:另行安排,届时公布。
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还需加试两门专业课,笔试,每门三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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