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复试的时间、内容和方式将另行通知。
五、体格检查
在复试阶段组织考生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执行。
六、录取
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录取名单。政审不合格、体检不合格或复试不及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定向生在录取前须签署三方定向培养协议。
七、收费及待遇
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2012年招收的博士研究生,一律不收学费(定向委托培养者除外)。所有研究生在学期间享受奖助学金等待遇(在职人员除外)。
八、违纪处罚
对于考生申报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他违反招生规定的行为,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
九、其他
1.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原所在单位或委培、定向及服务合同单位产生的纠纷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本所不承担责任。
2.本简章如有与国家新出台的招生政策不符的,以新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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