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师范大学坐落于中国北方美丽的海滨城市——“浪漫之都”大连,依山近海,景色宜人。
辽宁师范大学创建于1951年8月,建校59年,目前学校已发展成为基础教育师资培养、教育科学研究和高级专门人才培养的中心。
全校有教职工1897人,专任教师1000人,博士生导师52人,硕士生导师454人;现有本科生13971人,博士、硕士研究生4500人。
辽宁师范大学设有22个学院(中心)、81个本科专业和方向,2个省级示范专业,15个省级重点学科及重点扶植学科,8个省级重点实验室,9个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6个辽宁省高等学校创新团队,3个博士后流动站,13个博士学位授权点,13个一级学科、101个学术型硕士学位授权点,9个专业型硕士学位授权点。我校设有出版社,公开出版《教育科学》、《辽宁师范大学学报》等刊物。设有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研究中心、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辽宁师范大学海洋经济与可持续发展研究中心、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培训基地、国家信息化(授权)培训中心、华文教育基地、教育部考试中心海外计算机化考试大连考点、国际日标语能力测试中心、雅思考试中心、远程教育中心,还与美国西南密苏里州立大学联办辽宁师范大学国际商学院。
辽宁师范大学以“厚德博学,为人师表”为校训,研究生教育形成了以科研为主导的创新体系,质量不断提高。全体师生员工正在面向新世纪,为创建国内一流的教师教育特色明显的教学、科研型综合性大学,再创研究生教育辉煌而努力奋斗。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人才。为鼓励优秀硕士研究生报考我校博士,学校决定从2011年起实施博士生优质生源招生计划。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已获得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4.报考国家计划内博士生的年龄不超过45岁,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可适当放宽;
5.有两位与报考学科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
6.对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获得学士学位后在所要报考专业、学科或相近的领域工作六年或六年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
2)已修完所报考专业的硕士学位课程及选修课程且成绩合格(须提供授课单位的成绩证明);
3)已在所要报考的学科或相近的研究领域的全国核心期刊上发表过两篇以上(含两篇)的学术论文(以第一或第二作者),或获得省、部级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技成果奖励(排名前五名)。
7.我校不招收定向生。
三、报名
1.报名方法:我校2011年博士生招生只招一次,实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2011年2月1日至2月28日。(辽宁省博士招生考试系统-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218.25.76.134:8080/news/index.jsp)
2.提交申请材料:考试前三天,考生提交以下报考材料到辽宁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同时核发准考证。
(1)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报名情况表;自行下载并填写的《辽宁师范大学博士生报名登记表》;
(2)身份证、学位、学历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所在单位研究生院或研究生部的证明信);
(3)硕士课程成绩单的原件;
(4)硕士学位论文(应届毕业硕士生可提供论文摘要和目录等);
(5)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研究成果证明书;
(6)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想致力研究的问题和设想的陈述书;
(7)两位与所报考学科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于副教授)以上职称专家的推荐信;
(8)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还须提交在报考学科、专业或相近研究领域的全国核心期刊上发表的两篇(含两篇)以上学术论文(以第一或第二作者),或已获得省、部级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研成果奖励(排名前五名)的证书;
(9)近期免冠二寸照片三张
(10)报名费200元。
四、考试
入学选拔分为初试、复试二部分。
1.初试
(1)考试时间:2011年3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地点在准考证上注明。
(2)考试科目:外语、两门业务课。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门硕士阶段专业基础课和政治理论课(文科加试哲学,理科加试自然辩证法)。
2.复试
(1)复试时间另行通知。复试将采取笔试、口试或两者相兼的方式进行差额复试,对学生的学科背景、专业素质、操作技能、外语口语水平、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进行考察。申请人应向复试组作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个人科研经历和成果介绍、对拟从事研究的领域的了解和看法、本人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想及理由等。
(2)对于经过初试和复试仍不能确定是否录取的考生,我校将进一步组织复试。
(3)参加复试的考生需缴纳100元复试费。
五、录取
复试不及格的考生不予录取。对复试及格考生,根据初试、复试成绩,结合素质审核结果,综合评估考生各方面的表现,从中择优确定录取名单。
六、体检
体检在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标准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七、学习年限
博士生入学时间为2011年9月。学习年限:脱产学习学制3年,在职学习学制4年。
八、就业
入学时人事档案没有转入我校的博士生,毕业后回原工作单位或自谋职业。其他博士生按国家和学校有关就业政策办理。
九、违纪处罚
如发现考生有申报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它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
十、如在2011招生年度国家出台新的博士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予以公布。
十一、招生办咨询电话、联系方式
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及有关注意事项可在我校研究生院网页(http://master.lnnu.edu.cn)查询;咨询热线(0411)82158725,办公地点:辽宁师范大学校部二楼201房间;通讯地址:辽宁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编:116029,联系人:侯少龙老师,Email:lsyjs@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