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首都师范大学考博分数线,具体内容介绍如下:
校实际情况,提出我校2014年博士生复试、录取工作基本要求。
一、复试组织管理
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学校成立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我校博士生复试、录取工作。
各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单位博士生复试、录取工作,院长(主任)具体负责,各单位主管研究生工作院长(主任)负责本单位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二、复试录取工作
(一)复试时间安排及地点
我校2014年博士生复试录取工作统一安排在4月27-29日进行,复试地点为首都师范大学,具体复试时间和地点见分院系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二)参加复试考生范围
所有达到我校2014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要求的考生。
(三)复试分数线
招生单位
一(二)级学科代码、名称
外国语不低于
专业课不低于
总分不低于
政法学院
各学科专业
55
70
210
教育学院
0401教育学
55
不划线
221
0402心理学
55
不划线
192
文学院
050101文艺学
55
60
215
050102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55
60
229
050103汉语言文字学
55
60
222
050105中国古代文学
55
60
193
050106中国现当代文学
55
60
207
050108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
55
60
228
0501J1中国文化经典教育
55
60
不划线
0501J2语文教育
55
60
不划线
0501J3文化创意产业与媒介素养教育
55
60
232
0501Z3文化研究
55
60
199
中国诗歌研究中心
050105中国古代文学
55
60
210
历史学院
0601考古学
55
不划线
225
0602中国史
55
不划线
191
0603 世界史 55 60 不划线
音乐学院 1302 音乐与舞蹈学 55 60 188
美术学院 1304 美术学 55
专一>=60
专二>=70
204
外国语学院
050202 俄语语言文学 55 不划线 190
050211 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65 不划线 227
数学科学学院 各学科专业 55 45 不划线
物理系 各学科专业 55 不划线 175
生命科学学院 各学科专业 55 不划线 不划线
资源环境与旅游学院 各学科专业 55 不划线 175
中国书法文化研究院 1304 美术学 55 不划线 190
注:同等学力考生政治理论加试成绩不低于60 分,政治理论加试成绩不计入初试总成绩。
(四)招生计划和复试比例
1、我校2014 年各院系拟招生计划详见分院系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在复试录取过程中,
学校和学院会根据各学院生源质量状况,对前期制订的分学院拟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
2、我校2014 年博士研究生复试采取差额复试办法,复试比例不超过1:2.5,具体分学
院复试比例详见分院系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五)复试考核方式
1、考生报考材料综合评定;
2、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随面试考核);
3、外语口语、听力测试(单独测试或随专业面试测试);
4、专业面试;
5、部分院系加试专业笔试;
6、专业综合科目(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笔试)。
(六)复试成绩计算办法
复试成绩采用百分制,为复试各项考核成绩之和,复试各项考核内容所占比例由各院系
自定,详见分院系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注:1、报考材料评定分数作为录取参考,不计入复试成绩;
2、思想品德考核结果作为录取参考,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同等学力加试成绩作为录取参考,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4、面试成绩或复试总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七)录取成绩计算办法
1、初试、复试成绩权重分配:初试成绩占50%,复试成绩占50%
2、录取总成绩合成:录取总成绩=初试总成绩/初试科目门数×50%+复试总成绩×50%
(八)破格复试要求
对外语成绩略低于外语复试分数线,但专业科目成绩特别优异或在科研创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考生,可允许其破格参加复试,具体要求如下:
1、外语成绩低于外语复试分数线5分以内。
2、专业突出,具备较强的科研能力及培养潜质。
(九)信息公布
我校复试录取工作结束后,各项复试录取信息通过学校研究生院网站统一公布。考生可登陆首都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grad.cnu.edu.cn/查询。
三、资格审查
1、所有具有复试资格的考生均需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分院系复试方案。
2、资格审查时须请出示以下材料: (1)已获硕士学位人员需出示二代身份证原件和硕士学位证书原件; (2)应届硕士毕业生需出示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学生证原件; (3)同等学力考生需出示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学士学位证书原件。
四、体检
1、时间:4月28日(8:00-16:00)、29日(8:00-11:30)。
2、地点:首都师范大学校医院(校本部)
3、要求:
(1)请携带近期一寸免冠照片1张(粘贴在体检表上)、准考证及有效身份证件,到校医院领取体检表。考生应如实填写病史,没有者一律在既往病史栏内填写“无”;体检时逐科检查,避免漏检漏项,体检表不得自行涂改。无故不参加体检者,取消录取资格。
(2)考生在体检前一天要注意休息,保证充足睡眠,勿饮酒。
(3)上午体检考生,早晨空腹;下午体检者,上午9:00以后不要进食(早晨可进少量清淡饮食)。
五、分院系复试录取工作方案(近期公布)
六、加强监督,严肃纪律
我校各单位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将严格执行各项招生政策和纪律,主动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舆论的监督,保证复试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
我校研招办接待咨询电话:010-68902658,学校纪委接待投诉电话:010-68902601,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监督电话:010-82837216。
七、报考材料寄送
达到我校复试分数线的考生请参照《首都师范大学201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资格审查提交材料要求,在4月25日前将报考材料寄送至相关院系。联系方式如下:
招生单位
邮编
地址
收件人
联系电话
政法学院
100089
北京市西三环北路83号首都师范大学北一区文科楼政法学院809室
周老师
01068902681
教育学院
100048
北京市海淀区白堆子甲23号首都师范大学东校区教育
龚老师
01068901745
学院B816
文学院、
中国诗歌研究中心
100089
北京市西三环北路83号首都师范大学北一区文科楼624
霍老师
01068902306
历史学院
100048
北京海淀区西三环北路83号首都师范大学历史学院科研办公室
赵老师
01068902154
音乐学院
100048
北京市西三环北路105号首都师范大学音乐学院206室
宋老师
01068900436
美术学院
100048
北京市西三环北路105号首都师范大学美术学院112室
英老师
01068437737
外国语
学院
100089
北京市西三环北路83号首都师范大学北一区外语楼615科研办公室
关老师
01068901969
数学科学学院
100048
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56号首都师范大学北二区教学楼145室
王老师
01068902352
物理系
100048
北京市西三环北路105号首都师范大学教三楼物理系326室
杨老师
01068902348
生命科学学院
100048
北京市西三环北路105号首都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教四楼322室
徐老师
01068902329
资源环境与旅游学院
100048
北京市西三环北路105号首都师范大学实验楼717室
荆老师
01068902339
中国书法文化研究院
100048
北京市西三环北路105号首都师范大学中国书法文化研究院
吕老师
01068902274
八、如有变化,以研究生院解释和通知为准。
首都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2014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