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全国硕士生初试合格分数线
(一)参加全国统一入学考试的考生复试的基本要求
1.报考哲学门类各专业的考生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成人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下同)的总分不低于335分,非应届本科毕业生的总分不低于330分,应试科目的最低成绩不低于54分。
2.报考经济学、文学(不含艺术学)门类各专业的考生应届本科毕业生的总分不低于340分,非应届本科毕业生的总分不低于335分,应试科目中的最低成绩不低于55分3.报考法学门类各专业的考生应届本科毕业生的总分不低于345分,非应届本科毕业生的总分不低于340分,应试科目中的最低成绩不低于60分4.报考教育学(不含体育学)门类各专业的考生应届本科毕业生的总分不低于325分,非应届本科毕业生的总分不低于320分,应试科目中的最低成绩不低于55分。
5.报考历史学门类各专业的考生应届本科毕业生的总分不低于335分,非应届本科毕业生的总分不低于330分,应试科目中的最低成绩不低于55分。
6.报考理学、医学(不含中医学)、军事学门类各专业的考生:应届本科毕业生的总分不低于325分,非应届本科毕业生的总分不低于320分,应试科目中的最低成绩不低于52分。
7.报考工学(不含冶金工程、水利工程、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矿业工程、船舶与海洋工程、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核科学与技术、农业工程、林业工程九个一级学科各专业)门类各专业的考生:应届本科毕业生的总分不低于325分,非应届本科毕业生的总分不低于320分,应试科目中的最低成绩不低于51分。
8.报考农学门类各专业的考生,报考体育学、艺术学、中医学、冶金工程、水利工程、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矿业工程、船舶与海洋工程、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核科学与技术、农业工程、林业工程十二个一级学科各专业的考生:应届本科毕业生的总分不低于320分,非应届本科毕业生的总分不低于315分,应试科目中的最低成绩不低于50分。
9.报考工学管理学门类个专业的考生:应届本科毕业生的总分不低于340分,非应届本科毕业生的总分不低于335分,应试科目中的最低成绩不低于56分。
10.报考地处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内蒙古、广西十二个省(区、市)招生单位的所有考生,以及目前在上述省(区、市)工作并报考为原单位定向培养或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考生,相对上述各学科、专业的复试基本要求,总分各降低5分,单科不动。
11.报考地处上述十二省(区、市)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原则上在招生单位所在省(区、市)就业的少数民族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自治地方,即5个自治区、30个自治洲、120个自治县(旗),并报考为原单位定向或委托培养的少数民族考生,总分不低于290分,应试科目中的最低成绩不低于40分。
(二)参加MBA联考、法律硕士联考的考生复试的基本要求:
1.参加MBA联考的考生:初试总分不低于325分,应试科目中的最低成绩不低于50分,且四门联考总分不低于260分。
报考重庆大学、西南财经大学、西南交通大学、电子科技大学、四川大学、西安交通大学、陕西财经学院、西北工业大学、西安理工大学、西北大学、兰州大学等地处西部地区11所学校的考生,总分不低于315分,应试科目中的最低成绩不低于45分,且四门联考总分不低于245分。
2.参加法律硕士联考的考生:应届本科毕业生的总分不低于330分,非应届本科毕业生的总分不低于325分,应试科目中的最低成绩不低于55分。
3.报考西南政法大学、四川大学、西北政法大学等地处西部地区学校的考生应届本科毕业生的总分不低于325分,非应届本科毕业的总分不低于320分,应试科目中的最低成绩不低于5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