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简述教育科学的历史研究法适用范围、结构体系及作用。
1.历史研究法的适用范围:
(1)对各个历史时期教育发展情况的研究。
(2)对历教育家们的教育思想、理论观点的研究。
(3)对一个时期教育流派、教育思潮的分析研究,以及对不同教育流派理论的比较研究。
(4)对一定时期教育制度如法令、计划、政策的评判分析。
(5)对外国教育发展状况的分析。
(6)开拓新的研究领域。
2.历史研究法的结构体系:
(1)搜集、鉴别史料是历史研究的基础;
(2)揭示历史事件与历史过程发展规律是历史研究的核心;
(3)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唯物主义是历史研究的科学方法论。
3.历史研究法的作用:
(1)通过历史研究揭示教育发展的规律特点,帮助认识现代教育实质;
(2)通过历史研究,帮助我们借鉴历史经验,预测未来教育发展的方向,促进教育发展并提高科学化水平;
(3)通过历史研究,开拓新的教育研究领域和研究课题,不断提高研究人员的评判分析能力。
二、简述教育科学的比较研究法基本步骤与及作用。
1.教育比较研究方法的基本步骤:
(1)明确比较目的,选定比较主题;
(2)广泛搜集、整理资料;
(3)对材料的比较分析;
(4)通过理论与实践论证得出比较结论,并论证所得的结论。
2.比较研究在教育科学发展中的作用:
(1)比较研究法与历史研究法结合,帮助我们从显示问题入手,追溯事物发展的历史渊源并研究事物发展的过程和规律。
(2)运用比较方法,分析教育发展过程中的本质联系,有利于深化教育科学理论的研究。
(3)通过对教育现象问题的比较研究,为制定正确的教育政策提供科学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