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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考研法硕专业基础课模拟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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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考研法硕专业基础课模拟题及答案1

  刑法学

  一、单项选择题:第1-20小题,每小题1分,共10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1.按照刑法的规定,下列犯罪人中,不可能被减刑的对象是:

  A.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

  B.被单处罚金的犯罪分子

  C.作为累犯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D.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

  2.下列表述中,正确的说法是:

  A.村民委员会主任甲利用职务之便侵吞救济款物,构成贪污罪

  B.普通公民乙利用受聘担任国有公司经理职务的便利条件,侵吞国有财物,不构成贪污罪

  C.国家工作人员丙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向他人索取财物,但未为他人谋取利益,不构成受贿罪

  D.丁采用暴力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执行公务,并致使该工作人员重伤,以妨害公务罪从重处罚

  3.楚某1997年3月5日犯甲罪,追诉期限应为10年,2002年3月5日又犯乙罪,乙罪的追诉期限也是10年。这时甲罪的追诉期限应:

  A.从犯乙罪之日起计算,共计10年,即以甲罪的追诉期限10年加乙罪的追诉期限10年

  B.从犯乙罪之日起计算,共计15年,即以甲罪追诉期限剩余的5年加乙罪的追诉期限10年

  C.从犯乙罪之日起计算,还有5年

  D.从犯乙罪之日起计算,还是10年

  4.保险受益人甲故意杀害被保险人乙,造成乙死亡,骗取了20万元保险金。对甲应当:

  A.以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

  B.以保险诈骗罪定罪处罚

  C.以保险诈骗罪和故意杀人罪的牵连犯择一重罪处罚

  D.以故意杀人罪和保险诈骗罪数罪并罚

  5.甲、乙二人合谋抢夺财物。一日,甲向一坐在汽车内的妇女假装问路,乙乘该妇女不备,拉开车门,从其手中抢过提包就跑,甲也随即与乙一同逃跑,当场被群众抓获。群众从甲、乙二人身上各搜出一把匕首。甲、乙二人的行为构成:

  A.盗窃罪

  B.抢夺罪

  C.抢劫罪

  D.诈骗罪

  6.按照刑法规定,以下情形中,应当以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的是:

  A.拐卖妇女造成被害人死亡的

  B.暴力干涉婚姻自由致使被害人死亡的

  C.抢劫致被害人死亡的

  D.刑讯逼供致被害人死亡的

  7.下列情形中,不属于刑法第236条强奸罪加重法定刑情节的是:

  A.强奸妇女多人的

  B.利用妇女处于昏醉状态而强奸的

  C.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D.二人以上轮奸的

  8.下列情形中,构成非法经营罪的是:

  A.甲医药公司擅自从事假药生产、销售,违法所得数额巨大

  B.乙国有图书公司明知是盗版图书仍然进行销售,违法所得数额巨大

  C.丙公司倒卖窃取的商业秘密,违法所得数额巨大

  D.丁公司未经许可擅自倒卖烟草,违法所得数额巨大

  9.在走私普通货物犯罪过程中,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缉私的,应当:

  A.以妨害公务罪定罪处罚

  B.以武装掩护走私罪定罚处罚

  C.以走私普通货物罪定罪处罚

  D.以走私普通货物罪与妨害公务罪数罪并罚

  10.下列情形中,构成徇私枉法罪的是:

  A.某看守所警察甲利用值班之机,徇私情故意放跑因受贿罪被关押的犯罪嫌疑人刘某

  B.某法院法官乙在行政案件审判中故意曲解法律,偏袒原告,作出违背事实与法律的判决,情节严重

  C.警察丙在对陈某的抢夺行为进行侦查过程中,因接受陈某家属的吃请而隐匿陈某犯罪的证据

  D.警察丁为使其仇人王某受刑事追究,捏造王某犯罪的事实,向人民检察院举报,致使王某被无辜羁押100天

  11.A国公民甲在我国境内抢劫A国公民乙后逃回A国,被A国法院判处监禁。甲刑满后来我国,我国法院对甲的上述抢劫行为行使管辖权,是基于()

  A、属人管辖原则

  B、属地管辖原则

  C、保护管辖原则

  D、普遍管辖

  12.甲将自己亲生的婴儿以2万元价格卖给他人。甲认为自己的行为不构成犯罪,甲的这一认识错误属于()

  A、法律认识错误

  B、对象认识错误

  C、客气认识错误

  D、手段认识错误

  13.行为人因不能抗拒的原因而引起损害结果的,不是犯罪,这是由于行为人()

  A、对危害结果的发生没有认识

  B、对危害结果的发生没有预见

  C、对危害结果的发生不存在故意或者过失

  D、不具备犯罪的主体条件

  14、下列关于单位犯罪的表述正确的是()

  A、单位犯罪都是故意犯罪

  B、单位犯罪都是以单位牟利为目的的

  C、单位犯罪都采用双罚制

  D、单位犯罪也可以只处罚自然人

  15、下列情形中,属于犯罪预备的是()

  A、甲买回剧毒农药企图杀害妻子,后念及妻子多年情分,悄悄将农药处理掉了。

  B、乙以出卖为目的,买到一婴儿后,但尚未出手即被抓获

  C、丙尾随从银行取款出来的刘某意图抢劫,在小区入口处被保安阻拦

  D、丁乘某女不备,将其扑倒,意图强奸,却被该女制服来、

   16.甲于1997年8月实施了故意杀人行为,于2004年7月被抓获归案。在1979年刑法和1997年刑法中故意杀人罪定罪处刑标准、法定刑完全相同。对本案( )。

  A.应适用1997年刑法

  B.应适用1979年刑法

  C.由审理本案的法院审判委员会决定适用1979年刑法还是1997年刑法

  D.报请人民法院裁定适用1979年刑法还是1997年刑法

  17.我国刑法分则对犯罪分类的主要根据是( )。

  A.犯罪的一般客体B.犯罪的同类客体

  C.犯罪的直接客体D.犯罪的对象

  18.甲因为重男轻女,将妻子刚生下才3天的女婴包裹好放在医院门口,躲在一边观察。见有群众围观、议论,便放心离开。第二天一早,甲又到医院门口察看,见女婴还在,但女婴却因晚间气温过低被冻死。法官据此判决甲构成遗弃罪。甲的行为属于( )。

  A.纯正的作为犯B.不纯正的作为犯

  C.纯正的不作为犯D.不纯正的不作为犯

  19.使罪犯在有关人士帮助、监督、辅导下能更好地适应社会自由生活,减少该罪犯再次犯罪的机率。下列选项中较能体现这一观念的制度是( )。

  A.缓刑B.管制

  C.假释D.减刑

  20.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能力的精神病人,实施严重危害社会行为的,( )。

  A.不负刑事责任B.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C.应当负完全的刑事责任D.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二、多项选择题:第21-25小题,每小题2分,共10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至少有两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多选、少选均不得分。

  21.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甲盗走铁路上钢轨10 米,因铁路巡道员发现钢轨被盗,采取紧急措施,才避免了火车*事故的发生。对甲按照破坏交通设施罪的既遂适用法律

  B.乙(15 周岁),绑架他人作为人质后,因勒索财物未成而杀害被绑架人,应当追究乙的刑事责任

  C.丙是某国有仓库保管员,利用职务之便,盗窃其保管的物资价值2 万元。后听说单位要来盘点物资,担心事发,遂将所盗物资送回仓库,丙的行为成立犯罪中止

  D.丁设立一家公司,专门用于虚开增殖税专用发票,谋取非法利益。对此虚开增殖税专用发票的行为,应当按照自然人犯罪处理

  22.下列哪种情形应当实行数罪并罚?

  A.甲某使用破坏的手段盗窃数额较大财物,毁坏了大量财物的

  B.乙某为了骗取保险金,深夜放了一把火,将已经投保的几间瓦房烧毁,结果火借风力,殃及周围其他民房,经村民的奋力扑救才避免了一场火灾。后来乙某如愿地得到巨额保险金

  C.因挪用公款索取、收受贿赂构成犯罪的,或挪用公款进行非法活动构成犯罪的

  D.盗窃汽车作为绑架犯罪工具使用,在绑架过程中使用该汽车,用后将汽车随意丢弃的

  23.下列关于假释的说法,哪些是错误的?

  A.对于因杀人、绑架等暴力性犯罪被判处10 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当他们被减刑后,如果剩余刑期低于10 年有期徒刑,则可以假释

  B.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内犯新罪的,应当撤销假释,按照先并后减的方法实行数罪并罚

  C.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内,遵守了各种相关规定,没有再犯新罪,也没有发现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假释考验期满,剩余刑罚就不再执行

  D.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1/2 以上,如果符合假释条件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高级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

  24.下列关于刑法上因果关系的说法正确的是:

  A.甲欲杀害上司黄某,在其汽车上装上定时炸弹,在开车一小时后爆炸。但黄某开车半小时后翻下悬崖摔死,炸弹没有发生爆炸。则甲的行为与黄某的死亡之间没有因果关系

  B.乙在对孙某实施抢劫后为杀人灭口,连刺孙某十几刀,以为孙某已死亡就将其扔到河边。但孙某只是重伤昏迷,醒来后往前爬几步掉入河里淹死。孙某的死亡和乙的危害行为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

  C.钱某撬门进入丙家中行窃,赶上丙回家,丙拿起菜刀就要追砍,钱某从阳台慌不择路跳下摔死。钱的死亡和丙的追杀之间有因果关系

  D.丁知道仇人周某是血友病患者,故意辱骂周某挑衅其袭击自己,然后以正当防卫为借口将周某打成轻伤,结果周某血流不止而死亡。则丁的行为与周某的死亡存在因果关系

  25.下列说法哪些是不正确的?

  A.甲系某村委会成员,利用职务便利侵吞土地征用补偿款,数额达到15万元,甲应以职务侵占罪论处

  B.非国有公司领导甲、乙、丙三人商量决定,挪用本单位资金以公司名义借给另一公司,甲乙丙三人的行为构成挪用资金罪

  C.甲为报复乙,深夜往乙的牛棚里投放毒药,致使3头奶牛被毒死,甲的行为不构成破坏生产经营罪

  D.甲深夜将乙的鱼塘挖了一个决口,使其中的鱼流入紧邻的丙的鱼塘中,第二天甲找到丙告知实情,甲要求卖鱼所得要分得一部分,丙欣然同意,丙于一星期后将2000元卖鱼款交给甲。甲、丙成立盗窃罪共同犯罪

  三、简答题:每小题6分,共12分

  26.不作为犯罪之行为人的义务来源有哪些?

  27.犯罪集团的成立条件

  四、辨析题(8分)

  28.请对“只要构成数罪,就必须实行数罪并罚”的说法进行辨析。

  五、法条分析题(10分)。

  29.刑法第239条规定:“以勒索财务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以勒索财务为目的偷盗幼儿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试说明:

  (1)“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的含义应如何理解?

  (2)本条规定中的“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的含义应如何理解?

  (3)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劫持他人并强迫被劫持人当场交付财物的行为,应当如何定罪?为什么?

  (4)以勒索财物为目的抢动婴儿的行为应如何处理?为什么?

  六、案例分析题(本题15分)

  30.被告人:童某,男,36岁,原系某国有工厂采购员。被告人:林某,女,34,同厂工人。童某因贪污罪于1999年11月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2003年5月,童又起意强奸厂里的女青年平某,并同其姘妇林某商量,由林以请平某帮助修理缝纫机为名,将平某诱至林某家中。晚饭时,童、林二人设法用酒将平某灌醉,林某故意离家去别处睡觉。童某正欲行奸时,平某惊醒,大喊救命。童某惟恐被邻居发觉,用手扣住平某的嘴,被平某狠咬一口。童某又生恶念,用双手猛扼平某的颈部,致平某窒息死亡。林某次日回家,发现平某已死,惊恐之余,答应为童某掩盖罪行。当晚,童、林二人将平的尸体装入麻袋运送到郊外,投进了江里。

  [问题]

  (1)童某的行为构成何罪?

  (2)林某的行为构成何罪?

  (3)对童某与林某依法应当如何处罚?

   参考答案

  刑法学

  一、单项选择题

  1-10 B A D D C D B D D C

  11B12、A13.、C14、D15、C16B17 B 18C19 C20 D

  二、多项选择题21.答案:ABD

  22.答案:BCD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条规定:“……(三)为实施其他犯罪盗窃机动车辆的,以盗窃罪和所实施的其他犯罪实行数罪并罚。”因此D项当选;同解释第12条第(五)项规定:“实施盗窃犯罪,造成公私财物损毁的,以盗窃罪从重处罚。”

  23.答案:ABCD 对于累犯以及因杀人、爆炸、抢劫、强奸、绑架等暴力性犯罪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指的是原判刑罚状况,不因行刑过程中的减刑等而改变。应为“认为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

  24.答案:ACD 甲的行为与黄某死亡结果之间,由于介入了黄某摔下悬崖这一异常因素而无因果关系,甲是故意杀人未遂

  25.答案:ABD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93条第2 款的规定 B 项中挪用资金罪不包括三、简答题

  26【答案】不作为,是指行为人有义务并且能够实行某种行为,消极地不去履行这种义务,因而造成严重的危害后果的行为。特定义务是指行为人在特定的社会关系领域内,基于特定的事实和条件而产生的法律上的义务。一般来说,这种义务是根据以下几个方面具体确定的:(1)法律明文规定的义务。(2)职务上或者业务上要求履行的义务。(3)由于行为人已经实施的行为所产生的责任。这主要是指行为人由于自己的行为,而使得法律所保护的某种利益处于危险状态时,负有防止危害结果发生的义务。

  27【答案】根据刑法第26条第2款的规定,犯罪集团,是指三人以上为了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据此,犯罪集团的成立必须具备如下条件:(1)犯罪主体必须是三人以上。(2)犯罪集团成立的目的在于实施犯罪。(3)犯罪人所共同建立的组织具有相当的稳定性。(4)犯罪分子之间相互纠合体现出一定的组织性。

  四、辨析题

  28.【答案】(1)这个说法是不正确的(2分)。

  (2)在法律上有时将一罪作为另一罪的加重情形,不能实行数罪并罚。如绑架又杀害人质的,拐卖妇女又奸淫被拐卖妇女的,等等。

  (3)在理论上,牵连犯、吸收犯、连续犯均属于数行为犯数罪,但一般只按照一罪处罚,不数罪并罚。

  (4)在我国司法习惯上,对于判决宣告前的同种数罪,一般也不实行数罪并罚。

  五、法条分析题

  29.【答案】(1)本条规定中的“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的含义是指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作为人质,利用其他人对被绑架者安危的担忧,向被绑架者以外的其他人或组织提出财产要求的行为。

  (2)本条规定中的“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是指绑架他人作为人质,利用其他人对被绑架者安危的担忧,向被绑架人以外的其他人或组织提出财物以外的其他要求的行为。

  (3)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劫持他人并强迫被劫持人当场交付财物的行为,应以抢劫罪定罪处罚。因为绑架罪是以被绑架人作为人质向第三人提出要求的行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劫持他人强行向被劫持人当场勒索财物的行为,不符合绑架罪的这一要件,而完全符合抢劫罪的构成要件。

  (4)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的抢劫婴儿的行为应按照绑架罪定罪处罚。。因为刑法规定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要以绑架罪定罪处罚。而以勒索财物为目的抢劫婴儿的行为,是比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行为更为严重的行为,尽管刑法没有将这种行为作出直接规定,但根据论理解释,当然可以解释到绑架罪当中,所以应当以绑架罪定罪处罚。

  六案例分析题

  30.[参考答案]

  (1)童某的行为分别构成强奸罪(未遂)、故意杀人罪。

  (2)林某的行为构成强奸罪(未遂)、帮助毁灭证据罪。

  (3)童某与林某构成强奸的共同犯罪,其中童某应为主犯,林某为从犯(帮助犯),所以,对于林某的强奸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于童某,因其强奸罪与故意杀人罪发生在贪污罪缓刑的考验期内,故应撤销缓刑,把贪污罪3年有期徒刑与强奸罪(未遂)、故意杀人罪三罪实行数罪并罚;对林某则应以强奸罪(未遂)、帮助毁灭证据罪两罪进行并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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