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质变和量变的关系
先答质、量、度的概念
质,指事物区别于其他事物的内在规定性,它与事物的存在具有同一性,即特定的质就是特定事物的存在;
量,指事物的规模,发展程度和速度以及他的构成成分在空间上的排列组合等可用数量表示的规定性,它与事物的存在不具有同一性,即不影响某物为某物。
度,指质和量的统一,度是一种尺度、限度,是两个关节点之间量的活动区间。
再答量变和质变的概念
事物的变化、发展和运动通过量变和质变体现出来。量变,指事物数量的增减和场所的变更;质变,指事物内部发生根本性的变化,是事物有一种状态向另一种状态的飞跃。
区分量变和质变的根本标志是看其是否超出度的范围。
最后答量变和质变的关系(联系、渗透、转化)
量变和质变之间相互联系、相互渗透、相互转化。
其一,相互联系,量变是质变的必要基础,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
其二,相互渗透,量变包含着质变,质变需要新质的量变的扩张,以至新质替代旧质;
其三,相互转化,质变体现和巩固着量变,在新的物质的基础上又开始新的量变。
简述矛盾的普遍性与特殊性及其相互关系
先答普遍性和特殊性的概念
矛盾的普遍性在唯物辩证法中有两个含义:其一是指世界上矛盾存在的普遍性,即矛盾无处不在;其二是指同类事物矛盾性质的普遍性,即矛盾的共性;
矛盾的特殊性指具体事物包含的矛盾以及每一矛盾的各个方面都有其特点,即矛盾的个性,包含三个方面:其一是指矛盾性质及矛盾发展阶段的特殊性;其二是指矛盾及矛盾方面地位、作用的特殊性;其三是指矛盾解决形式的特殊性;
再答普遍性与特殊性的关系(相互区别、相互依存、相互转化)
矛盾的普遍性及特殊性的关系即共性与个性对立统一的辩证关系,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其一,相互区别,即共性是无条件的、绝对的,个性是有条件的、相对的;
其二,相互依存,即共性寓于个性之中,共性统摄个性;
其三,相互转化,即随事物的发展和条件的变化,共性与个性可以相互过渡转化。
简述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关系
先答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定义
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是该社会的经济基础;在经济基础之上建立起来的社会意识形态和相应的政治法律制度及其设施,构成该社会的观念结构和政治结构,二者统称为社会的上层建筑。
再答两者的对立统一关系(决定、反作用、构成矛盾运动)
其一,在社会形态,即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运动中,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产生、性质、变革;
其二,上层建筑对经济基础具有能动的反作用,集中表现为上层建筑为经济基础服务:从方式看,上层建筑主要通过对社会生活的调节和控制为经济基础服务;从内容看,上层建筑保护和促进自己的经济基础;排斥和反对有损于经济基础的其他因素;从性质看,上层建筑为先进的经济基础服务时,就会促进生产力的发展,推动社会发展;上层建筑为腐朽的经济基础服务时,就会阻碍生产力的发展,阻碍社会的发展。
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的相互作用构成了社会形态及其矛盾运动,表现为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之间由基本适合到基本不适合,再到新的基本适合的永无止境的矛盾运动,如此循环反复,推动社会形态的不断更新。
简述人的价值是人的社会价值和个人价值的统一
先答人的价值、社会价值、个人价值的概念
人的价值即人在社会生活中的价值或意义。人的价值分为人的社会价值和个人价值两个方面:人的社会价值指个人通过自己的实践活动来满足社会或他人物质精神的需要所作出的贡献和承担的责任,即个人对社会贡献的大小;人的个人价值指在社会生活中,社会对个人和自己对自己作为人的存在的一种肯定关系,即社会对个人满足程度的高低。
再答社会价值和个人价值的关系(提供条件满足需要、承担责任多做贡献)
人的价值是社会价值和个人价值的统一,即贡献与满足的统一:
一方面,社会应尽可能的创造条件,满足个人的合理需要;另一方面,个人应尽可能的担责任尽义务,为社会多做贡献。我们主张社会价值与个人价值的统一,贡献与满足的统一。只讲对社会的贡献不讲个人的需要的满足,或者只讲对个人需要的满足不讲对社会的贡献,都是对人的价值的片面理解。
最后要提倡奉献精神
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相对落后的生产力和尚不完善的社会制度还不能为个人价值的实现提供充分的保证,这就要求我们把为社会作贡献,为人民服务放在首位,特别是当个人价值和社会价值发生矛盾时,提倡个人价值自觉的服务于社会价值,有时甚至牺牲个人价值,去维护和实现社会价值。
辩证的否定观的内容
先答肯定和否定的概念
肯定,指事物中维持其自身存在方面,即肯定这一事物为其自身而不是其他事物的方面;
否定,指事物中促使其灭亡的方面,即破坏现存事物使其转化为其他事物的方面;
再答辩证否定观的内容(自我否定、发展环节和联系环节的统一)
一方面,辩证的否定是自我否定,是事物内部矛盾斗争的结果。任何事物都是通过自我否定,实现自我运动和自我发展;
另一方面,辩证的否定是发展环节和联系环节的统一,其一表现为:辩证的否定是旧事物向新事物的转变,是由旧质向新质的飞跃;其二表现为:辩证的否定是扬弃,指对新事物既克服又保留。
简述社会存在和社会意识的关系
先答社会存在的概念和要素
社会存在是社会生活的物质方面,是社会物质生活条件的总和;包括:物质资料生产方式、自然环境、人口因素三个方面;
再答社会意识的概念和结构
社会意识是社会生活的精神方面,是社会精神生活现象的总和;
从意识的主体划分结构,包括:个人意识和群体意识。
从意识反映社会存在的水平划分结构,包括:社会心理和社会意识形式。
社会心理是对社会生活的感性认识;社会意识形式是对社会生活的理性认识,其中包括:社会意识形态(反映经济基础,属于上层建筑)和非意识形态(不直接反映经济基础,不属于上层建筑);
最后答社会存在和社会意识的关系(决定性、依赖性)
历史唯物主义认为,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社会意识对社会存在有依赖性,主要表现在:
第一, 社会意识的产生、变化与发展都源于社会存在的发展变化;
第二, 社会存在内容的多样性和复杂性决定了社会意识内容的多样性和复杂性;
第三, 社会存在的阶级属性决定了社会意识具有阶级性;
社会意识相对独立性(不同步性、不平衡性、历史继承性、相互影响、反作用)
社会意识的相对独立性,主要表现在:
第一, 社会意识的发展变化和社会存在的发展变化具有不完全同步性;
第二, 社会意识的发展水平和社会存在的发展水平具有不平衡性;
第三, 社会意识的发展具有自己的历史继承性;
第四, 各种形式的社会意识之间相互作用,相互影响;
第五, 社会意识对社会存在具有巨大的反作用;
简述矛盾同一性和斗争性及其相互关系
先答矛盾的斗争性和同一性的概念
矛盾是反映事物内部或事物之间对立和同一及其关系的哲学范畴,对立和同一是矛盾所固有的两种相反而又相成基本关系和属性。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动力,即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共同推动事物的发展。
矛盾的同一性,包含两方面基本内容:其一,矛盾对立面之间相互依赖;其二,矛盾对立面之间的相互贯通;体现着对立面之间相互吸引的一种趋势;
矛盾的斗争性,指矛盾双方相互排斥、相互对立、相互否定的性质;体现着对立面之间相互分离的一种趋势;
再答同一性和斗争性之间的关系(相互联结、绝对相对)
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之间是对立统一的关系
一方面,矛盾的同一性与斗争性的统一体现在:二者相互联系,不可分割;即两者相互依存;
另一方面,矛盾的同一性与斗争性的对立体现在:矛盾的同一性是有条件的、相对的,矛盾的斗争性是无条件的、绝对的。
为什么说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与核心
先答一个命题
唯物辩证法是关于自然、社会和思维普遍联系和发展的科学,是由对立统一规律、质量互变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等三大基本规律以及本质、现象、必然、偶然、原因、结果、可能、现实、内容、形式等基本范畴组成的理论体系,其中,对立统一规律是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
再答四条论据(揭示动力、理解关键、根本方法、斗争焦点)
第一, 对立统一规律,即矛盾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内在动力是事物的内部矛盾;
第二, 对立统一规律,贯穿于辩证法的其他规律和范畴,是理解唯物辩证法全部理论的关键;
第三, 矛盾分析法即对立统一分析法,是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根本方法;
第四, 是否承认对立统一规律即矛盾规律,是唯物辩证法和形而上学斗争的焦点和根本分歧。
简述实践及其对认识的决定作用
先答实践的概念
实践是人们能动的改造和探索客观世界的一切社会性的客观物质活动。
它具有三个特征:客观性、能动性、社会历史性;它具有三种形式:改造自然的生产活动、处理人与人关系改造社会的活动、科学实践。
作用及四条论据(来源、动力、标准、目的)
实践是认识的基础,实践决定认识。
其一,实践是认识的来源:实践的需要决定认识的产生;一切认识归根结底都来源于实践;
其二,实践是认识发展的动力:实践不断给人们提出新的认识课题及经验资料;实践的发展不断给人们提供日益完备的物质条件和认识手段;
其三,实践是检验认识正确与否的标准;
其四,实践是认识的最终目的:认识的目的是为了有效的改造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