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辽宁省专升本录取程序】
1.首先根据【计算机+外语】的总分划定“公共课资格线”,未达到 “公共课资格线” 者取消其录取资格。
2.专业综合课考试成绩不合格(合格标准由招生院校自行确定)的考生,招生院校也不得录取。
3.在所有达到资格线且专业课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照所有科目的总分从高到低排名依次录取,额满为止。
4.专升本新生报到时,招生学校必须对其专科毕业证书进行核查,没有应届专科毕业证书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附】 2006年资格线为:110分; 2007年资格线为:120分; 2008年资格线为: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