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出台考研新规,2015年研究生考试初试时间定于2014年12月27号到12月28号进行,比往年提前了一周时间。
根据教育部近日发布的《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2015年研考将有一项重大变革:对初试公共科目(政治、外语等)成绩略低于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但专业科目成绩特别优异,或在科研创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考生,可允许其破格参加第一志愿报考单位第一志愿专业的复试(简称破格复试)。这就意味着,对于那些志在科研且能力突出,但是英语或政治成绩略逊,或只是在初试中没发挥好的考生,也有了被录取的机会。
教育部强调,破格复试应优先考虑基础学科、艰苦专业以及国家急需但生源相对不足的学科、专业。对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的专业,招生单位要积极做好调剂工作,不得单纯为完成招生计划或保护一志愿生源而降低标准进行破格复试。合格生源(含调剂生源)充足的招生专业一般不再进行破格复试。破格复试考生不得调剂。各招生单位破格复试的录取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本单位硕士招生计划的3%。而且,招生单位特别要明确并公开破格复试的条件和程序。
考研新规指出,2015年将首次按照招生单位所处省份,将全国分为一区、二区,分别划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分数线。长期从事教育政策方面研究的中国教育政策评估与研究中心主任劳凯声称赞,这一政策具有积极意义,这将更好地体现教育公平。
对于破格录取,清华大学经管学院教授仝允桓表示,支持教育部此举。“以前考研对初试成绩一刀切的要求,其实有来自社会舆论的压力,公平竞争嘛。但这样虽然规则统一了,容易识别,但其实并不适合选拔合适的人才,尤其是对MBA、法律硕士等专业学位来说。”
教育部要求坚持“六个严禁”规范中职学校招生
针对近期发现的个别地区在中职招生过程中存在买卖生源等不规范行为,教育部15日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进一步完善和规范中职学校招生秩序,加强对中职学校的招生资格审查,对不具备招生条件、办学资质存在严重问题的学校应依法取消其招生、办学资格。
通知要求各地严格审核学校办学资质,科学核定办学规模和年度招生人数,合理确定专业设置及分专业招生计划,严格实行中职招生准入制度,建立中职学校人才培养质量年度报告制度、督导检查制度和学校退出机制,确保中等职业教育的基本办学条件和教育教学质量。
对不具备招生条件、办学资质存在严重问题的学校应依法取消其招生、办学资格。对违规办学、招生行为不规范、办学质量不合格以及发生严重影响稳定事件的学校要责令其限期整改,整改不力的,要限制或停止其招生。
通知强调,中职招生工作要坚持“六个严禁”,严禁不具备办学资质的中等职业学校或其他机构招生;严禁中等职业学校进行虚假招生宣传;严禁生源学校或教师封锁中职学校招生信息;严禁生源学校或教师买卖生源,向中职学校索要、收受任何名义的经费或实物;严禁委托任何非法招生“中介”机构进行有偿招生;严禁普通高中挂靠中职学籍进行招生。
教育部表示,近期,个别地区在中职招生过程中存在买卖生源等不规范行为。一些中职学校挖抢生源;一些初中学校操控毕业生源从中牟利;非法中介组织倒买倒卖生源等。这些行为严重扰乱了招生秩序,损害了教育形象。
教育部等七部门印发关于推进学习型城市建设的意见
近日,教育部、中央文明办、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文化部等七部门印发《关于推进学习型城市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就我国学习型社会建设特别是学习型城市建设工作提出了要求、做出了部署。意见作为2013年10月我国政府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联合召开的首届全球学习型城市大会的重要后续工作,体现了我国对学习型城市建设国际共同倡议的高度重视。
《意见》从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出发,首次提出了我国学习型城市建设的阶段性目标:推动全国各类城市广泛开展学习型城市创建工作,形成一大批终身教育体系基本完善、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学习机会开放多样、学习资源丰富共享的学习型城市,由此促进我国的学习型社会建设。到2020年,东中西部地区市(地)级以上城市开展创建学习型城市工作覆盖率分别达到90%、80%和70%;各区域都要有一大批县级城市开展创建工作。
2015年考研时间及科目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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