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科目及加分原则:
1、考试科目:设基础课和综合课两门,其中小学教育专业基础课(大学语文与写作)实行高校间联考,考试大纲和命题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请考生上浙江教育网查询考试大纲,其他科目由我校单独制订大纲和命题,可以在我校招生信息网查询考试大纲。
2、考试地点:
音乐术科:杭州师范大学音乐艺术学院(玉皇山路77号)
文化课: 杭州师范大学文一路校区(文一路222号)。
3、考试时间:
音乐术科:4月5日8:00------16:00(音乐学专业)
文化课:
时 间
考试科目
4月6日
(星期日)
上午( 9﹕00—11﹕30)
基 础 课
下午(14﹕00—16﹕30)
综 合 课
请考生于4月5日9:00—16:00来我校文一路校区(文一路222号)1号楼208室
(音乐学考生于4月4日9:00-16:00在音乐学院(玉皇山路77号)领取准考证,并熟悉考场。
4、分值:各科满分均为150分,两科考试总计为300分。
5、加分原则:在校期间通过CET-4级(或成绩在425分以上)的考生加5分,通过CET-6级的考生加10分,所加分数计入总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