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4月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于16日至17日举行。市招考办为方便遗失或损坏准考证的少数考生顺利参加考试,各区、县(市)招考办将于即日起至17日,提供打印临时准考证服务,考生可携带身份证及临时准考证参加考试。考生本人携带身份证至报名所在区、县(市)招考办申请打印。各区、县(市)招考办联系电话及地址如下:
县区名称
联系电话
地址
和平区招考办
62180585
和平区十五纬路21号
沈河区招考办
24126398
沈河区万寿寺街高台庙后巷28号
大东区招考办
88537400
大东区工农路32号
皇姑区招考办
86275390
皇姑区雪山路8号
铁西区招考办
25444408
铁西区重工街熊家岗路28号
苏家屯区招考办
89135862
苏家屯区青松路10号甲
浑南区招考办
24265321
浑南区世纪路15号
沈北新区招考办
89630999
沈北新区金星街20号
于洪区招考办
25347126
于洪区沈大路8-3号
法库县招考办
87123788
法库县兴法东路16号
新民市招考办
87859360
新民市新华路3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