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开考管理,确保专业开考的科学性、合理性,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决定,自2011年7月份考试起,调整建筑设计专业的报名报考方式为集体报名报考。具体情况见下表:
专业 | 专业名称 | 学历 | 集体报名报考地点 | 联系电话 |
512 | 建筑设计 | 专科 | 天津大学建筑学院 | 27404490 27404439 |
682 | 建筑设计 | 本科 | ||
516 | 建筑设计 | 专科 | 天津城市建设学院成人教育学院 | 24342001 |
683 | 建筑设计 | 本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