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自考生:
我县2010年7月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工作即将开始,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对象:
符合自学考试报名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包括新生)均可报名参加10年7月的自考。
二、报考课程:
本次自考只接纳理论课程的报名,不接纳实践课程的报名。考试的课程与2010年4月的自考课程相同。
三、报名时间:
2010年6月1——2日(周二、周三)两天,逾期不再办理;
四、报名地点:
县自考办(双港路国防大厦五楼512室,联系电:81717053);
五、报名费:考务费每门48.00元。
六、报名须知:
1、报名时,老考生请随带“准考证”;新考生需带本人“身份证”亲临现场数码摄像。
2、准考证遗失的考生,须到县自考办补办临时准考证。
3、本次考试报名不可以预订教材;
望相互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