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简称自考,1981年经国务院批准创立,是对自学者进行的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以下是
2018年4月份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报名报考时间为:2017年12月1日12:00开始—7日17:00结束。【特别提示:凡属集体报考的考生请按照所属单位安排的时间进行报考】
届时,市自考办将公布2017年10月份考试成绩,参加2017年10月份考试的考生可上网查询成绩。
在此时间内,考生可网上进行以下操作:
1.报名报考2018年4月份自学考试开考的课程。
2.对2017年10月份考试成绩提出复查申请,并于2017年12月14日12:00后查看成绩复查结果。
3.申请跨省市自学考试考籍档案转出、转入。
注:考生申请考籍档案转出时,如转出的学科成绩分别属于两个或两个以上准考证号的,请先在网上申办并档(即:将各科成绩合并到同属于一个准考证号)手续。否则,成绩将无法转出。
4.申报毕业论文和办理市内转并档事宜。
5.办理学科免考事宜。
6.申请毕业的考生网上核对个人信息,如发现信息有误,提出修改申请。
对办理申请毕业的考生特别提示:
申请办理毕业的考生,请在2017年12月20日—22日登录“招考资讯 (www.zhaokao.net) ”网站,提交毕业申请。
请申办毕业的考生务必在2017年12月1日—7日报名期间,按时网上办理完毕如下事宜:
A. 办理转并档、免考手续。
B. 核对个人毕业信息,如发现信息有误,请及时提出修改申请。否则,后果自负。
在申请办理毕业(2017年12月20日—22日)期间,不再办理转并档、免考及个人毕业信息修改等,请考生按时间要求办理相关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