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均按教育部《全国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复习考试大纲》(2007年版)的要求命题,藏语文试卷由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组织命题。考生严格按要求答题,客观题用2B铅笔作答,主观题用0.5mm黑色签字笔作答。
1.高中起点升本科、专科考试按文史类、理工类分别设置统考科目。统考科目均为语文或(汉语文+藏语文)、数学、英语三门,其中数学分文科、理科两类。每门科目满分为15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各科类考试科目如下:
(1)文史类:语文或(汉语文+藏语文)、数学(文)、英语。
报考高中起点升本科的考生需加试专业基础课历史、地理综合(简称史地)。
(2)理工类:语文或(汉语文+藏语文)、数学(理)、英语。
报考高中起点升本科的考生需加试专业基础课物理、化学综合(简称理化)。
报考高中起点升本科、专科的考生(藏医学专业除外)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考语文或(汉语文+藏语文)。考语文试卷的考生,语文成绩100%计入总分;考汉语文+藏语文试卷的考生必须考藏语文,且汉语文成绩和藏语文成绩各按50%计入总分。藏医学专业考试科目为汉语文、英语、藏语文、数学(理),汉语文成绩和藏语文成绩各按100%计入总分,数学成绩不计入总分,供录取时参考。各科类总分具体计算如下:
高中起点升本科总分=语文((汉语文+藏语文)×50%)+数学+英语+史地(理化)
高中起点升专科总分=语文((汉语文+藏语文)×50%)+数学+英语
藏医学专业(专科)总分=汉语文+藏语文+英语
报考高中起点升专科藏医学专业的考生可以兼报高中起点升专科理工类的专业,但录取理工类的专业时总分按((汉语文+藏语文)×50%+数学+英语)计算。没有报专科理工类专业志愿的考生按自动放弃处理。
2.专科起点升本科统一考试科目均为三门。即两门公共课和一门专业基础课。每门满分均为150分,考试时间为150分钟。各招生专业的考试科目如下:
(1)文史中医类:政治、英语、大学语文;
(2)艺术类:政治、英语、艺术概论;
(3)理工类:政治、英语、高等数学(一);
(4)经管类:政治、英语、高等数学(二);
(5)法学类:政治、英语、民法;
(6)教育学类:政治、英语、教育理论;
(7)农学类:政治、英语、生态学基础;
(8)医学类:政治、英语、医学综合。
专科起点升本科统一考试总分计算为:总分=政治+英语+专业基础课
上述各科目实行全国统考。除上述规定的统考科目考试外,招生院校可根据专业要求确定是否加试专业课。需加试的院校其专业加试的科目、时间由招生院校确定,并负责命题阅卷等工作,招生院校须于9月25日前将加试合格考生名单交自治区招生考试办公室。
凡委托培养和系统招生的院校及专业,只允许委托单位或该系统的考生报考,其他考生报考一律不予录取。另外,录取时也不能跨科类进行录取。因此,考生报考时要认真对照招生计划选择自己所报考科类及层次所对应的考试科目组参加考试。因参加考试的考试科目组(注意科目组代码)与报考的学校或专业要求不符而导致录取受影响,由考生本人负责。
(二)考试的组织
1.考试工作由各考区组织实施。考点必须设在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场。各考区必须强化考务管理,加强对监考人员和考务工作人员的管理和培训,规范操作程序,严肃考风考纪,认真组织考试。
2.考生原则上在户口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因特殊原因需在非户口所在地参加考试的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到其工作或学习地招生办公室报名参加考试。凡参加我区录取的考生必须在我区所设的考点报名考试,在其他省(市、区)参加考试的考试成绩一律不予认可,也不能在我区参加录取。
3.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生守则》和有关考务规定,做到诚信报考、诚信应考,并按教育部规定填写《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4.试卷只能用一种文字答卷(按题目要求必须出现两种文字除外),否则不予评卷。因不按考务规定和要求答卷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己负责。
5.阅卷、登分工作由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实施。考试成绩通过西藏教育考试院网、西藏电信声讯台,考生可以在考试后通过拨打96833513(收费)或登录www.xzzsks.com.cn网站(免费)查询考试成绩。不对考生查卷。考生答卷封存半年之后统一销毁。
6.考试时间为10月13日至15日(具体考试时间见附表1、2)。
湖南2012全国成人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科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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