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2018年中考调整政策只有一项,即落实旅顺口区主城区政策,促进旅顺口区融入主城区发展。在不减少原有市内五区省示范性高中招生计划和指标到校生计划的前提下,通过学校增量调剂的办法,选择部分省示范性高中面向旅顺口区考生进行招生试点。从2018年开始,在大连育明高中、大连理工大学(分数线,专业设置)附属高中、大连市第十一中学等3所具有寄宿条件的省示范性高中各增加招生计划15人(其中包括11人指标到区计划),合计招生计划45人(其中包括33人指标到区计划),单独面向旅顺口区招生;旅顺中学也安排同等数量的招生计划,面向市内五区招生。
1。政策调整理由
大连市政府2013年出台了《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主城区及新市区规划工作的通知》(大政发〔2013〕17号),提出了旅顺口区纳入主城区统一规划。为落实市政府的相关工作要求,从今年开始,市教育局将旅顺口区招生考试工作部分纳入主城区招生工作范围,以促进旅顺口区融入主城区发展。
2。大连市旅顺中学市内录取批次和志愿设置
纳入第二批次普通高中B段,即省级示范性高中录取段录取。具体办法:大连市旅顺中学安排45个招生计划面向市内五区招生,其中统招计划12人,指标到校计划33人,与市内五区省级示范性高中同批次录取。统招生录取设置3个平行志愿;指标到校生录取设置1个志愿;1个大连市旅顺中学指标到校校内服从志愿、1个市内五区省级示范性高中指标到校校内服从志愿,二者不得兼报;2个平行指标统调志愿。
3。旅顺口区考生
报考市内示范性高中的规定
旅顺口区考生可以报考市内省级示范性高中仅限3所,即大连育明高中、大连理工大学附属高中、大连市第十一中学,每所高中在旅顺口区计划招生均为15人(其中11人为指标到区计划)。
2018年中考文件主要内容
考试时间安排
全市信息技术加试时间为4月19日、20日(周四、五);全市理化实验操作加试时间为4月26日、27日(周四、五);全市体育考试时间为5月12日至5月20日,缓考时间5月19日至5月20日,各区市县具体考试时间由各考区负责安排;
全市模拟考试第一次模考试时间为5月8日和9日(周二、周三),第二次模考试时间为5月31日、6月1日(周四、五);全市政史听力及地生二考考试时间为5月11日(周五),听力二次考试时间为5月23日(周三);全市中考五大学科考试时间为6月30日、7月1日(周六、日);全市初二地生考试时间为7月6日(周五)。
考试科目
2018年中考仍旧实行两考合一,即初中毕业考试和中等学校招生考试合一,中考一考两用。
初二的地理与生物和初三的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体育、信息技术,均由全市统一命题,统一组织实施。
考试形式
语文、数学、外语、物理与化学(合卷)采取闭卷考试的形式。思想品德与历史(合卷)、地理与生物(合卷)采取开卷考试的形式,但不得携带除教科书以外的相关资料和参考书籍。物理实验操作、化学实验操作采取考生现场选题完成的形式。信息技术应用采取现场人机对话完成的形式。体育考试采取平时考核和现场测试相结合的形式。所有考试考生均不得使用计算器。
考试分数
语文150分、数学150分、外语140分、物理与化学(合卷)160分(物理90分、化学70分),合计600分。用朝鲜族语言答卷的考生,语文学科分别考汉语文、朝语文,成绩各按50%计入总分。
思想品德与历史(合卷)、地理与生物(合卷)、外语听力、信息技术应用、物理实验操作、化学实验操作的考试成绩均采取标准参照与常模参照相结合的办法确定等级。
外语听力、思想品德与历史(合卷)、地理与生物(合卷)分别设定A、B、C、D四个等级,转化成分数后每项依次赋分10分、7分、5分、3分;物理实验操作、化学实验操作、信息技术应用加试成绩分别设定A、B、C三个等级,转化成分数后每项依次赋分5分、3分、1分;上述等级转换成分数为45分。体育总分50分。升学总分满分为695分。
2018年招生录取工作
指标到校有关政策
同一省级示范性高中录取的不同初中指标到校生最低分数差控制在35分以内。市内五区省级示范性高中和大连市旅顺中学招生计划数的70%用于指标到校生录取并依照中考文件规定分配到初中学校,依据考生志愿和考试成绩以初中学校为单位面向学区内考生择优录取,若有剩余计划,则录取校内服从志愿考生,按照省级示范性高中统招录取分数线将有剩余计划的高中排序,由高到低对填报校内服从志愿的考生进行择优录取。当上述录取仍有剩余计划时,按考生指标统调志愿,进行全市指标统调录取。
指标到校生资格和录取结果以及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考公办普通高中统招生录取结果要以初中学校为单位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
志愿设定与录取
填报志愿工作于考试前由市招生办统一组织进行,登录“大连招生考试网”(网址:http://dlzsks.edu.dl.gov.cn)填报志愿。考生依据以下顺序填报志愿:第一批次普师专科班(不含外市地学校),第二批次普通高中,第三批次高等职业技术学院、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学校。并按此志愿依次录取。即: 第一批次普师专科班(不含外市地学校) 设1个学校志愿和1个专业志愿。普师专科班录取时设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在面试及考查合格的考生中,按照考试成绩择优录取。
第二批次普通高中(共分四段)
第一段提前录取
大连市第十五中学设1个统招类志愿;大连市第二十四中学和大连理工大学附属高中设1个国际班志愿。三所学校志愿不得兼报。其中,大连市第十五中(不设指标生志愿)录取时,取得美术专业加试合格证书的考生,将其美术专业成绩的8%(满分40分)计入中考升学总成绩作为升学总分,再按升学总分择优录取;大连市第二十四中学国际班和大连理工大学附属高中国际班录取时,依据考生英语成绩按照招生计划的120%设置投档线。
第二段省级示范性高中
统招生录取设置3个平行志愿;指标到校生录取设置1个志愿;1个大连市旅顺中学指标到校校内服从志愿、1个市内五区省级示范性高中指标到校校内服从志愿,二者不得兼报;2个平行指标统调志愿。按照考生志愿,依照先录取统招生再录取指标到校生的顺序录取。
第三段一般高中
包括大连市信息高级中学和大连市经贸高级中学。统招录取设置3个平行志愿,并按照报考志愿进行录取。
第四段民办高中和综合高中
报考民办高中和综合高中的考生到学校报名,参加学校自主招生,民办高中和综合高中招生计划在《中招考试信息》报上发布。民办高中志愿栏设1个志愿,仅限填报大连新世纪高中和大连教育学院附属高中志愿。具备招生资格的民办高中和综合高中根据招生计划进行自主招生。大连新世纪高中和大连教育学院附属高中采用市招生办录取和学校自主录取相结合的录取办法,由市招生办统一录取比例为70%,学校自主录取比例为30%。
第三批次高等职业技术学院、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学校
各设2个有序学校志愿,每个学校设2个有序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志愿。高等职业技术学院、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学校录取(分二段):第一段为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录取;第二段为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学校录取。
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和中等职业学校的招生工作由市招生办统一组织,技工学校的招生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采取统一填报志愿录取和自主招生相结合的办法。自主招生部分,由学校直接参与生源组织工作。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和中等职业学校拟录名单报市招生办,技工学校的拟录名单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审核后办理录取手续,依据录取名册办理新生学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