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
今年出台三项新政策
今年军事院校和国防生招生进一步加大了新型作战力量人才培养,适当压减传统力量和老旧装备专业招生数量,适度扩大指挥类专业招生比例,初级指挥军官基本立足军校培养,技术类专业主要安排军队综合大学、军医大学和依托培养高校招收培养。
为进一步适应新的形势任务要求,提高军事人才选拔培养质量效益,根据国家和军队有关规定,今年军事院校和国防生招生主要有三项新政策:一是调整国防生招生布局。国防生招生高校和招生数量作了适当压缩,招生高校以“985工程”、“211工程”院校为主,招生专业以军地通用技术专业为主。二是细化报考年龄规定。2014年起,报考军队院校(不含预备军官学员)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年龄不得低于17周岁(截至8月31日)。三是调整部分院校划线类别。2014年起,除个别艺术类专业外,军队院校录取划线类别均为一类本科,国防生录取划线类别90%以上为一类本科。
报考:
本科提前批填报志愿
普通高中毕业生报考军事院校和国防生,要具备相应条件: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普通中学应届高中毕业,未婚;政治条件符合《关于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和军队院校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政治条件的规定》;身体条件达到《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报考机要、潜艇、飞行、刑侦专业的,还要符合相关专业政治条件、身体条件方面的特殊要求,院校招生章程会作具体明确。
普通高中毕业生报考军事院校和国防生,填报志愿时间由省级招生办确定。北京本科志愿填报从5月12日开始。考生要及时填写《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志愿表》,并在“提前单独录取”栏内填报有关军事院校名称和专业,或普通高校名称和国防生专业。填报志愿后,如不具备军事院校和国防生录取条件或因计划限制未被录取的考生,不影响其他志愿的正常录取。士兵考生志愿填报,由所在军区级单位招生办统一组织。
考生可通过3种渠道获取军校和国防生有关招生信息:一是登录省级招生办网站,了解有关院校的招生计划、章程和具体招生要求;二是阅读省级招生办印制的招生信息刊物,了解招生院校、专业、数量等详细信息;三是通过上网、打电话等方式,向招生院校了解学校情况、专业特色、毕业分配去向和往年录取分数线等信息。
录取:
坚持招生信息公开
今年军事院校和国防生招生坚持招生信息公开,严格落实高校招生信息“十公开”制度,及时向广大考生公布招生政策、章程、计划、录取结果等信息。畅通社会监督渠道,严格落实考生申诉复议制度,开通咨询和举报电话,及时反馈申诉复议、重大违规事件处理结果,切实营造阳光透明、公开公正的招生工作环境。严格执行招生政策,严格遵守体检面试政策规定,落实主检医生负责制、体检面试结果公示制。严格落实投档比例,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量不足时,从第二、三志愿或其他平行志愿考生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投档。上线考生不足时,省级高校招生办要会同省军区招生办,及时在网站上公布缺招计划,公开征集上线合格考生志愿,并按照规定范围及要求向招生院校投档。
按相关规定,省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单科竞赛获奖者,有文体专长并获得省级以上相应证书者,以及现役军人子女和烈士子女,报考军事院校,可在投档比例范围内优先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