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各省辖市招办、省直管县(市)招办,各有关高校:
本科二批预科班按程序投档录取后,一些高校招生计划仍有余额。现决定面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征集志愿,有关事宜如下:
一、生源范围
少数*族预科班只招收当年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少数*族考生,不得招收汉族考生。凡高考成绩达到少数*族预科班备档线、且当前未被录取的少数*族考生,可补报征集志愿的预科班志愿。
二、网上填报征集志愿办法
(一)拟选报征集志愿的考生,须于7月30日18时之前登录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站(http://www.heao.gov.cn),查阅相关信息,凭本人帐号和密码登陆“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服务平台”(http://pzwb.heao.gov.cn)进入填报志愿界面,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间完成网上志愿填报操作。逾期,网上填报系统关闭,考生将无法再进行任何填报操作。
(二)考生可选报1-6个学校志愿,1个预科班专业。如符合条件,考生可兼报统招(定向)和预科。投档时,先投本科二批统招(定向)志愿,后投预科志愿。
(三)对于已录取或电子档案尚在运转过程中而无法填报征集志愿的考生,请根据系统相关提示予以核查或向当地招办咨询。
(四)征集志愿按平行志愿规则投档,只投填报本次征集志愿且符合相应条件的考生档案。
(五)特别提醒考生:各院校及专业收费差异较大,在选报征集志愿时,务必查阅《招生考试之友》(专业目录)和学校招生章程的有关要求和说明,特别是收费标准、培养学校等要求。
(六)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豫教招办[2018]45号文件有关规定,对于在普通高校招生二本录取中不履行志愿约定的失信考生,本批次录取电子档案停止运转。
三、预科教学、结业、转入本科的管理
(一)预科培养。被录取的预科新生先在指定的预科培养学校集中进行1至2年预科阶段的学习,重点教授汉语文、数学、英语三门主要基础课和其它有关课程。
(二)预科管理。学生在预科学习阶段主要由预科培养学校负责管理,招生学校协助。
(三)预科结业考核。预科学生结业考核和结业证由各预科培养学校组织和印发。学生预科结业考核合格者,由招生学校发录取通知书。学生持录取通知书到招生学校报到。不合格者退回生源地区。
四、加强指导和服务工作
征集志愿是我省招生工作的既定程序,是完成招生计划、满足考生升学要求的重要措施。各市、县招办要高度重视,加强宣传,认真搞好咨询指导,安排专人网上在线解答考生咨询问题。同时,在招生服务大厅为不具备上网条件的考生提供必要的上网填报志愿条件及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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