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日至6月5日
填报中考志愿
根据《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深圳市2017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意见的通知》(深教〔2017〕163号)规定,今年我市中考中招继续实行考前网上填报志愿,时间定于5月31日至6月5日。
市招考办印发了《关于做好2017年中考填报志愿工作的通知》,对今年中考填报志愿工作做了安排和布置,要求各区教育部门高度重视中考志愿填报组织管理工作,各初中学校要积极做好宣传、指导和服务工作,把我市中考中招工作的各项政策规定和实施办法,及时、准确、全面地传达到初三班主任、科任教师及考生、家长,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阳光招考”精神。
考生志愿是招生学校录取的重要依据。6月5日下午6时填报志愿工作截止后,网上填报志愿功能即关闭,考生志愿不得再更改。为避免因网络堵塞而影响考生填报志愿,市招考办提醒考生及家长填报志愿时, 尽量错开19:00-22:00等网络繁忙时段(尤其是填报志愿的第一天),也不要等到临近截止时间才上网填报志愿。
市招考办开展中考
网上宣传和咨询活动
市招考办在深圳招考网(网址:zkb.sz.gov.cn)上开辟“深圳市2017年中考网上宣传及咨询解答”专栏,设置“最新通知公告”、“中考基本政策”、“随迁子女升学考试政策”、“高中招生计划”、“考生报考指导”、“中考志愿填报”、“高中特长生招生”、“中考咨询及反馈”等栏目提供便利,考生、家长可免费在深圳招考网查阅或咨询。同时,“深圳市招生考试办公室”官方微信公众号(id:szzkb82181999)已于5月份推出高中学校招生宣传专题,我市考生和家长也可用手机微信添加关注,在“考生服务”栏目下的“招生宣传”里可查阅所有学校信息。此外,考生也还可登录各招生学校网站,或拨打咨询电话,了解招生学校的详细情况。
考生填报志愿前须仔细了解招生计划
和招生学校情况
为方便考生了解各招生学校的招生计划和有关情况,市招考办组织编印了《深圳市2017年中考考生报考指导手册》和《深圳市2017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简介》,免费发放给全体中考考生。《报考指导手册》详细列出了各批次招生学校代码及招生计划,对志愿填报、考试、录取等方面的注意事项,以及中考改革政策、资助政策等均作了详细介绍。
市招考办提醒考生,当前升学、就业的类型、渠道和地域等均呈现出多样化特点,考生之间差异也较大,填报中考志愿时不能脱离实际好高骛远,也不要盲目跟风,而要结合自身的兴趣爱好、学习状况、家庭经济条件等实际情况,结合自己将来的升学打算、就业意向和人生规划,选报合适的学校。填报志愿时,要注意“三个结合”,即优质学校与一般学校结合,普通高中与职业类学校结合,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结合。
考生填报志愿前需仔细了解招生学校的招生计划和有关情况,特别是各招生学校的招生范围、收费标准、住宿条件和对考生户籍的要求等情况,然后结合自身实际填报志愿。 提前批可填1个志愿,第一批可填8个志愿,第二批可填18个志愿,第三批可填6个志愿。
考生要珍惜自己的权利,尽量多报志愿。不同批次的学校录取时间有先后,考生可在每一批都选填志愿,争取被理想的学校所录取,切忌只报一个志愿。但考生及家长也要注意, 若按所报志愿录取后,考生不去报到入学,将被取消今年的录取资格。
市招考办特别提醒考生和家长,对社会上各种名目的招生宣传要仔细加以辨别,对招生学校的办学资质、招生计划、收费标准、教学质量宣传等有疑问的,要向有关部门咨询、查证,以免上当受骗。
市教育局重申中招工作
“七不”“五严禁”的规定
市教育局要求各有关学校严格执行《深圳市中考中招工作“七不”“五严禁”》的纪律规定。特别强调要指导考生充分自主选报学校。任何学校不得硬性指定考生报考某一学校,强迫或变相强迫考生只填报某学校志愿,或者将某学校填到第一志愿,也不能代替考生上网操作及修改密码。
“七不”:一是各初中学校要充分尊重学生选择学校志愿的自主权,不得以任何名义无理干涉、强行包办或变相强迫学生填报志愿;二是任何部门和学校在招生工作中不得采取有违背考生及家长意愿的“地方保护”的做法;三是招生学校不得发布虚假广告和招生简章,误导社会、学生及其家长;四是各初中学校所有教职员工不得向高一级学校提供学生名单和家庭住址及电话,借机谋取非法利益,搞“有偿招生”;五是各高中学校必须严格按市教育局的中招政策和工作日程进行,不得以各种名义进行提前预约招生;六是特长生、自主招生均严格按市教育局政策规定执行,不得超计划、超范围招生,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七是各校不得以非第一志愿报考本校不录取为由误导学生,切实避免招生学校之间的不正当竞争。
“五严禁”:一是严禁任何学校以任何理由搞“双轨”收费、择校费和降分高收费;二是严禁初中学校教师干预或代替学生填报志愿;三是严禁初中学校或教师在招生过程中向高中学校索要、收受任何名义的经费或实物;四是严禁虚假宣传欺骗误导学生的行为;五是在普通高中招生中,严禁公办普通高中超计划、违反规定跨区域、以民办学校名义招生,依法加强民办学校招生管理。
“七不”、“五严禁”是中招录取中的“高压线”,任何学校、单位和个人都必须严格遵守。对违反上述有关规定的部门、学校和个人,一经查实,将严肃追究责任。
市招考办要求初中学校做好
考生填报志愿的服务工作
市招考办要求,各有关初中学校要把组织指导考生填报志愿列为学校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指定一名副校长(或主任)负责,班主任、科任教师共同配合。填报志愿期间,各初中学校要为有需要的考生提供在网上填报志愿的条件,开放电脑室,安排人员值班。
市招考办提醒考生,考生凭密码上网填报志愿,其密码为考生报名时使用的密码。密码由考生本人掌握,不要泄露给他人。考生要牢记自己的密码,以免因密码遗失给自己上网填报、修改和查询志愿造成不便。如不慎遗忘,应在填报志愿前向毕业学校(报名站)申请重新设置,设置后考生应尽快重新修改密码。
填报志愿开始后遗忘密码的,可到学校所在区教育局教育科“重新设置密码受理点”申请重新设置密码(具体地址请向区教育局教育科咨询),市直属学校考生到市招考办(罗湖区泥岗西路1068号)2楼服务窗口申请办理。
市招考办要求各有关初中学校在志愿填报期间设立专门的咨询电话,向考生和家长公布,并安排专人负责接听。
填报指标生志愿的注意事项
为了进一步发挥优质普高指标生分配改革的导向作用,让不同类型、不同层次初中学校的考生享有更为均等的入读优质普高的机会,缓解义务教育择校矛盾,促进义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2017年我市试点高中学校的指标生分配比例,按照国家有关部委和省教育厅的文件要求,结合我市试点学校的实际情况确定为40%,参加指标生分配的高中学校为43所(已在深圳招考网另发通知,增加“深圳市高级中学东校区”参与指标生分配)。 43所优质普高共安排指标生计划12106人。
按照指标生分配方案规定的名额分配办法,经指标分配系统进行具体计算,43所试点高中学校实际分配到各初中学校的指标生名额,将通过“深圳招考网”和市招考办免费发放给全体中考考生的《考生报考指导手册》予以公布。
拟填报指标生志愿的考生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① 符合招生条件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② 参加本市2017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
③ 综合表现评定等级为b以上(含b);
④从初一年级第一学期起一直在报名所在初中学校就读,且取得该校三年学籍。从市外转入我市初中学校的学生报考指标生,须从初三年级第一学期起已在报名所在初中学校就读,并取得该校学籍(从市外转入我市初中学校就读后再在市内转学的学生,不再享有指标生报考资格)。
考生填报指标生志愿与普通生同步进行,符合指标生报考条件的考生均可报且限报1个指标志愿。填报志愿前,学校要提醒考生从《考生报考指导手册》以及“深圳招考网”等渠道了解指标生分配的相关政策,查询试点学校的指标生招生计划,以及各高中学校的指标生名额分配到初中学校的具体情况。在网上填报中考志愿时,符合指标生报考条件的考生,可在第一批次的8个志愿中,选择其中1个有指标生招生计划的学校作为指标志愿,在该志愿“指标生”选项前方框内打“√”即可。
在正式录取前,招考部门将通过指标分配系统,在分配给初中学校的指标生名额范围内,根据考生的指标志愿和中考成绩等条件,筛选出各初中学校指标生入围考生。如果考生在指标生筛选中未入围,则其所报指标志愿的指标生选项自动失效,该志愿仍作为普通志愿参加投档。
高中学校录取指标生按初中学校报该高中学校的考生人数,从高分至低分录取,但最低不低于该高中学校普通生录取线15分。录取时,首先在中招录取系统中对入围指标生的指标志愿作相应技术标识,然后将指标志愿连同非指标志愿,与普通生一起划线投档。
如果考生在第一批次志愿中选择一个志愿作指标志愿且筛选入围,但录取时被指标志愿前的普通志愿学校录取,或者其中考成绩已达到所报指标志愿学校的普通生录取线,则该生不作为指标生录取,其原占用的指标生名额由所在初中学校与其填报相同指标志愿的考生递补。
各初中学校所获指标生计划没有完成的自动失效,各试点高中学校未完成的指标生计划自动转为普通生计划进行录取。
为帮助考生直观形象地理解指标生分配和录取办法,市招考办制作了《深圳市2017年指标生名额分配和录取办法示意图》,考生可通过“深圳招考网”或《考生报考指导手册》查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