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改革完善招生录取办法
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计分科目。将语文、数学、外语、体育与健康、道徳与法治、历史、物理、化学、地理、生物纳入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计分科目。实行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评卷和统一公布成绩。
试卷的结构及分数
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满分各150分;
物理100分(含实验操作考试15分);
化学100分(含实验操作考试15分);
体育与健康60分(含体育素质综合评价考核10分);
生物(含实验操作考试15分)、历史、地理、道德与法治,满分各100分。
升学成绩以分数形式呈现,总分为710分。具体为:
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满分各150分;
物理成绩按70%计入,满分70分;
化学成绩按50%6计入,满分50分;
体育与健康满分60分;
道德与法治、历史、生物、地理升学成绩每科总分按20分计算。
具体折算细则由市教育局、市招考办另行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