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志愿设置市区统一设置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志愿,实行“知分填志愿”,即考生在知晓中考成绩后,实行网上填报志愿。普通高中招生继续实行平行志愿。“3+2”高职及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志愿设置办法另行通知。
普通高中志愿共设置 5 个批次。提前批次:省示范高中特长生招生;校园足球定点学校招生;合肥三中、合肥十一中、庐阳高中三校体育特色班面向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招生;国际班招生;
高校附属中学面向本高校教职工子女考生招生;完全中学直升生招生。校园足球定点学校招生设 2 个志愿,其他均设 1 个志愿。第一批次:合肥一中、六中、八中联合招生(含指标到校生,同一志愿、同一录取最低分数线)。设 1 个志愿。第二批次:合肥二中等 11 所省示范高中招生,中科大附中招生。设 A、B、C 3 个平行志愿。第三批次:共建实验班招生,市示范高中招生,一般普通高中普通班招生,外语实验班招生。设 A、B、C 3 个平行志愿。第四批次:一般普通高中艺术、体育特色班招生。设 A、B、 C 3 个平行志愿。
(二)有关说明
1.填报提前批次志愿的考生,须具备相应的填报资格。填报省示范高中特长生招生、校园足球定点学校招生、完全中学直升生,以及合肥三中、合肥十一中、庐阳高中三校体育特色班面向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招生志愿前,考生须参加相关学校组织的或市教育局统一组织的专业考核并达到合格标准;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合肥工业大学教职工子女考生填报本校附属中学,须由附属中学对其进行资格审查,审查无误后,提前将考生名单报市教育考试院。凡具备资格而不填报提前批次志愿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具备多种填报资格的考生,只能填报 1 个提前批次志愿(填报校园足球定点学校招生可以填写 2 个志愿,但不得与其他提前批次志愿兼报),否则视为无效。
2.填报第一批次合肥一中、六中、八中联合招生志愿的考生,录取后按照统招生(不含特长生)、指标到校生分别由电脑均衡派位,分别安排到 3 所学校学习。填报合肥一中、六中、八中联合招生志愿的考生必须服从电脑均衡派位。
3.合肥一中与合肥世界外国语学校、合肥高升学校,合肥六中与合肥十七中、合肥润安公学,合肥八中与合肥二十八中、合肥三十五中、合肥八一学校,合肥九中与合肥科学岛实验中学分别结成共建对子,举办共建实验班。民办合肥世界外国语学校、合肥高升学校、合肥科学岛实验中学、合肥八一学校、合肥润安公学招收的共建实验班学生学费,按照公办市示范高中学费标准 执行。
4.填报合肥二中、庐阳高中第四批次艺术特色班和庐阳高中第四批次体育特色班志愿的考生,中考总分须达到市区普通高中录取最低分数线(非艺体生,下同)的 90%;填报一般普通高中艺术、体育特色班志愿的考生,中考总分须达到市区普通高中录取最低分数线的 80%;填报体育特色班志愿的考生中考体育成绩不得低于该学科满分的 90%(中考体育免考考生不得填报体育特色班)。有关学校外语实验班录取条件、艺术特色班专业考核方案须报市教育局备案后,方可公布实施。
5.中科大附中属于高校办学,主要面向本校教职工子女招生,社会考生填报志愿前应详细咨询录取等有关事宜。 6.考生志愿由考生本人填写,家长签名确认,任何学校和个人不得要求学生违背本人意愿填报志愿。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学校网上填报志愿,打印确认并签字。志愿一经确认,任何人不得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