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教体局、岷东新区统筹城乡工作局,市招办、市教科所、市技装站:
为深入推进招生考试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眉山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等文件精神,结合眉山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招生计划
全市高中阶段学校各类招生计划由市教育体育局统筹管理,根据全市初中毕业生的规模、高中阶段学校的办学条件和水平质量等情况,从巩固普及高中阶段成果、促进普职协调发展、满足人民群众教育需求出发,统筹两类高中招生计划。
(一)普高招生计划。按普职招生比例基本相当的原则核定各区县、各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总数,再根据各普通高中学校的办学条件、师资配备、教育教学质量和现有办学规模等情况,按照省教厅关于各类学校班额及省级示范高中“定向切块”等政策规定,分学校类别核定“定向切块”、划线录取、艺体特长生、精准扶贫专项等招生计划,直接下达到每所学校。招生计划确定后,各区县、学校不得擅自更改,确需调整的,由区县教体局汇总研究后向市教体局报告。民办学校统招计划包含县域内招生计划和县域外招生计划。经省教育厅批准同意的省一级示范高中跨市州招生计划和经市教育体育局批准同意的市内跨区县艺术体育特长生招生计划、示范高中精准扶贫专项招生计划不占学校统招计划数。所有招生计划由市教体局统一管理和使用,区县招生计划不做县域内调剂使用。学校计划数为学校招生限制数,学校不得擅自扩大招生计划,严禁以计划未完成、学生流失等原因自行招收学生。
(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中等职业学校(含民办,以下简称“中职学校”)的招生章程、计划和专业经区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教体局职成教科审核。中职学校招生采取指导性计划,录取过程中,各学校公布的指导性招生计划可根据实际情况作适当调整。
二、报名要求
(一)报名条件。
1.普高学校招生范围、报名条件。
(1)招生范围:公办普通高中招生范围限定于各自所在的区县范围之内。民办普通高中招生范围不受地域限制。
(2)报考条件:报考普通高中学校的对象原则上应为2017年应届初中毕业生。具体如下:
①我市2017届初中毕业生原则上在就读学校报名参加中考和填报中考志愿。
②市内跨区县就读的2017届初中毕业生可选择回户籍地区县报名参加中考并填报当地普通高中志愿。
③市外就读的眉山籍2017届初中毕业生,若需回原籍报考普通高中,须在规定时间内回户籍地区县教体局报名,并按时参加今年全市高中招生规定的实验操作考试、体育考试和文化考试,按规定填报中考志愿。
④已被普通高中正式录取并取得普通高中学籍的考生以及中职回流生,不得报考普通高中。
2.中职学校:
(1)招生范围:全市。
(2)报名条件:应往届初中毕业生、高中毕业(肄业)生、退役士兵及社会在职人员均可报考市内各中职学校。
(二)报名方式。
今年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继续实行网上报名。市教体局组织统一的网报培训,区县教体局要对辖区内学校进行培训,学校对初三班主任、计算机教师、学生及其监护人进行相应培训,确保学生及其监护人清楚政策规定和操作要领,确保报名工作规范、顺利完成。岷东新区岷东中学中考相关工作由东坡区教育局负责统筹安排。(具体方式见《眉山市2017年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三)跨区域招生。
经省教育厅审核批准,我市眉山中学和仁寿一中具备跨市州招收普通高中学生资格,招生名额为各56名。经市教体局批准,车城中学跨区县招收体育特长班、仁寿中学跨区县招收艺术特长班1个,招生名额为各50名。四所学校须按省、市教育行政部门要求,抓紧制定跨区域招生方案并于4月10日前报市教体局基础教育科。
三、考试及评卷
(一)文化考试。
1.考试科目及范围
今年普通高中招生考试计入录取总分的考试科目包括: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品德、历史、地理。文化考试科目不划定考试范围,命题依据各学科《课程标准》、《眉山市2017年各学科考试说明》和学生同期使用的教材,重点测试基于课程标准规定和学生后续学习及终身发展所需要的学科基本素养。
2.试卷结构
语文、数学、英语三科为初中毕业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二合一考试,实行A卷+B卷考试。其它考试科目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只设B卷。根据网上阅卷要求排列试卷结构。
3.各考试科目分值
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20分)全卷总分各120分(其中:A卷100分,B卷20分),试卷分为第Ⅰ卷和第Ⅱ卷,B卷内容为主观题型。物理、化学、生物三科同堂考试(简称“理科综合”)总分200分(物理100分、化学70分、生物30分);思想品德、历史、地理三科同堂考试(简称“文科综合”)总分150分(思想品德60分、历史60分、地理30分),“理科综合”和“文科综合”不设计学科间交叉的试题,采取第Ⅰ卷合卷、第Ⅱ卷分科的形式制卷(生物、地理只考第Ⅰ卷客观性选择题)。体育总分为50分,理化实验操作考试20分。总分值为780分。
4.考试时间安排
日 期
上 午
下 午
6月12日
9:00-11:30
语文
15:00-17:00
数学
6月13日
9:00-11:30
理科综合
15:00-17:00
英语
6月14日
9:00-11:00
文科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