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随州市2017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实施方案》得知,随州市2017年中考时间如下:
随州市2017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总分为650分。其中文化课考试总分为620分,体育考试20分,理、化、生实验操作技能考试10分。文化课考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思想品德、历史、地理(含中职教育宣传)、物理、化学、生物(含生命安全、心理健康教育,防控艾滋病知识)。文化课实行闭卷考试,其中:语文、数学、英语实行单科考试,每科120分(英语听力部分25分);文科综合110分,其中思想品德40分、历史40分、地理30分;理科综合150分,其中物理70分、化学50分、生物30分。
(一)文化课考试
1.文化课考试实行试卷和答题卡分开
试卷供考生审题用,答案由考生根据试卷要求分别填写在答题卡上;答题卡单独装袋密封,以县(市、区)为单位在考试结束后当日下午送市招考办集中评分。试卷以考室为单位装订回收,随答题卡一并送市招考办备查。
2.2017年文化课考试科目时间(北京时间)
日 期上 午下 午6月20日语文(9:00—11:30)数学(14:00—16:00)文综(16:45—18:25)6月21日理综(9:00—11:00)英语(14:00—16:00)(其中14:00—14:25考听力)3.中考命题及组考工作
在市教育局领导下,中考命题由市教研室承担,制卷、阅卷和组考工作由市招考办承担。
县(市、区)招考机构承担本辖区的具体考务工作;市招考办承担市直学校的具体考务工作。
考点必须相对集中。考点设置由市招考办审定。2017年4月1日前,县(市、区)将《随州市2017年中考考点申报表》报市教育考试中心。
(二)体育考试
1.考试内容及分值
(1)体育中考项目为:身高标准体重、肺活量体重指数、中长跑(男1000米、女800米)、立定跳远四项。
(2)体育考试成绩共20分,每项目为5分(具体评分标准见附件)。
2.组考办法
(1)考生报名。参加测试的考生应为具备中考报名资格的应届初中毕业生。考生的中考报名号,即为该生的体育测试报名号和准考证号。准考证由各县(市、区)印制,准考证上应有考生登记照片。
(2)测试组织。由各县(市、区)教育局负责组织测试,随州高新区、大洪山风景名胜区和随州市金太阳学校体育中考工作由市教研室组织测试。为保证测试工作的统一、公平,各县(市、区)要成立测试工作领导小组和测试组,市教育局将派巡视组巡视。
(3)成绩认证。每个考点考生成绩由测试组组长签字生效。各县(市、区)教育局在体育考试结束后,进行分数折算汇总。
(4)聘请社会监督员。为提高此项工作的透明度,各考点可聘请为人正派、处事公道、当年无直系或旁系亲属参考的在当地有一定威信的1名人士作为社会监督员。
3.时间安排
(1)各县(市、区)要于2017年3月底前将体育中考实施方案报市教育局审批。
(2)全市体育考试应于2017年5月10日前完成。各县(市、区)的体育汇总成绩(光盘)于2017年5月10日以前报市教育考试中心,所上报的成绩数据信息应有中考报名号、初中学籍号、姓名、性别、学校名称、成绩等。
4.免考与缓考
(1)因肢残丧失运动能力的考生,可申请办理免考手续。申请程序:由考生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免考缓考申请表》(见附件),并详细注明原因,出示县级及以上医院的有效证明,经家长、班主任、体育教师签字和学校审批后,报经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可予以免试。在审批免考考生时,必须有专人对考生进行目测,由目测人签字,在学校公示后方能生效,并存入学生档案。经批准同意免考的学生,体育成绩按20分计入考试总分。
(2)因伤、病长期免修体育课,但未丧失运动能力而申请免考的学生,应有县级及以上医院的详细证明,按免考程序申报审批。经批准同意免考的学生,按体育总分的50%计分。
(3)因伤、病或意外事故等原因,暂不能参加身体素质测试的考生,可申请缓考。对参加缓考的学生,由当地体育考试领导机构规定时间集中组织补测。
5.有关事宜
(1)为了确保体育中考成绩准确、测试科学、标准统一,各地在组织体育测试时要使用质量好的智能型测试器。
(2)各地要把《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实施作为学校体育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高度重视,加强管理,认真组织。为使《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实施更加科学、准确、简便易行,各地要督促各校配齐、配好新的测试器材。
(3)严肃考风考纪。考试期间,考场必须封闭管理,与考试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考场。考场场地、器材必须达到合格和安全标准。严格按项目标准收费。
(4)各地要高度重视体育考试中的安全问题,提高安全防范意识。要积极创造条件,采取考务人员送考到校、到乡(镇)等措施,使学生就近参加考试。各考场要设立医疗救护点,配备医护人员,配备较齐全的医疗急救设备。应与当地医疗急救中心保持联系,准备专用救护车辆。要制定应急预案,确保考试安全。
(三)理、化、生实验技能考试
1.考试对象
应具备2017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资格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2.考试范围、内容及分值
(1)范围:现行物理、化学、生物教材中要求学生掌握的实验技能。
(2)内容:主要考查实验方案的设计,实验仪器的选择和组装,实验操作,实验现象的分析,实验数据的记录和处理,实验报告的填写及简单的误差分析。每个考生参加理、化、生三科中两科的实验技能考试。
(3)分值:实验技能考试成绩按总分10分记入中考总分。
3.考点设置
考点设置原则上以初中学校为单位,设点前要严格审查考点资格。审查内容包括实验用房、实验设施、仪器设备、实验教学的开设及管理等方面。考点必须备齐二类及以上的实验设备。保证至少2个理、化(生)实验室。凡达不到规定要求的学校不能设考点,其考生就近到符合条件的初中参加考试,并由学校交纳一定的仪器、药品损耗费。考点设置的具体评审标准依照《随州市初中理、化、生实验技能考试考点资格评审细则》(见附件)执行,达到90分以上者为合格。随县、广水市、曾都区所属初中考点设置资格由市电教馆会同县(市、区)电教(装备)站确定,其它初中考点设置资格由市电教馆确定。
4.收费标准
根据鄂价费规〔2013〕215号文件精神,每名学生报名时缴纳考试费12元,其中上缴市电教馆3元,用于命题、制卷、巡视和考试的有关组织工作;县(市、区)自留9元,用于考试、评分、登分等工作。根据省教育厅的要求,考试经费不足部分从地方教育经费中解决(鄂教基〔2003〕39号)。
5.考试工作安排
(1)报名
凡参加实验技能考试的考生,由考生所在学校按今年中考的报名号顺序组织报名,考生的准考证号即中考的报名号。准考证由各县(市、区)印制,准考证上应有考生近期登记照片或电子照片。县(市、区)应提前统计报考人数上报市电教馆,以便印制相关的表格和试卷。
(2)监考教师的选调和培训
各县、市、区有关单位在正式考试前,应根据随教函〔2001〕6号文件的要求,考试每组按师生比1:3的标准选聘监考教师。对选聘的监考教师,各县(市、区)有关单位要进行业务和纪律方面的培训,培训合格,方能上岗。
(3)考试组织
市电教馆负责全市实验技能考试组考工作。随县、广水市、曾都区所属初中由县(市、区)按照有关文件精神自行组织考试,其它初中由市电教馆组织考试。
(4)考试时间
实验技能考试的时间为每场15分钟。全市2017年初中毕业和升学理化生实验技能考试时间安排为:2017年3月下旬完成报名工作;2017年4月上旬各县(市、区)有关单位向市电教馆缴清考务费,同时确定考点,选调、培训监考教师;2017年4月10日-21日为考试时间,2017年4月24日-28日进行登分、复核和试卷分析。
(5)严肃考试纪律,确保考试信度。
各地、各学校要切实加强对实验技能考试工作的领导,严格按照考务细则办事,严肃考风考纪,确保考试结果公正可信。考试期间,市教育局将派巡视员对各县(市、区)的考务情况进行检查巡视,对违纪舞弊者,坚决按《随州市高考、中考招生管理处罚暂行规定》(随教发〔2001〕13号)查处。各县(市、区)的理、化、生实验技能考试汇总成绩(光盘)在2017年5月10日以前上报市电教馆,由市电教馆审核验收后移交市招考办。所上报的成绩数据信息应有中考报名号、初中学籍号、姓名、性别、学校名称、成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