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批次志愿设置
我省高考按考试科类分文史类、理工类;按报考类别分普通类(文史、理工)、艺术类(文史、理工)、体育类(文史、理工)。招生录取工作分科类按照批次设置顺序进行。
(一)批次设置
(1)普通类(文史、理工)录取批次划分为:本科提前批、专科提前批、本科批、高职(专科)批。
军队、公安、航海类等专业及个别经教育部和省招考委批准的院校的专业列入本(专)科提前批次招生。
高校综合评价录取安排在我省本科提前批次招生,志愿填报在本科提前批次志愿栏中,考生应认真阅读有关高校的招生章程,了解相关招生规定、要求、条件等,符合报考条件(或者已经获得有关高校报考资格)、有意报考的考生,须将综合评价录取院校填报在本科提前批的第一顺序志愿。
教育部直属高校公费师范生招生录取安排在本科提前批次。
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招生(以下简称免费医学定向生)安排在普通类专科提前批次录取。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须将免费医学定向生承办院校(辽东学院)填报在普通类专科提前批的第一顺序志愿。
辽宁省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招生、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招生安排在本科批录取。
(2)艺术类(文史、理工)录取批次划分为:本科提前批、本科批、高职(专科)批。
(3)体育类(文史、理工)录取批次划分为:本科一批、本科二批、高职(专科)批。
(二)院校及专业志愿设置
普通类本科提前批、专科提前批设2个有序的院校志愿;每个院校设4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志愿(专业服从志愿如填愿意,视为服从该校所有系科、专业;填写不愿意或不填写的,一律视为不愿意,愿意与否均为无条件。下同)。本科批设16个平行的院校志愿,高职(专科)批设9个平行的院校志愿,每个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志愿。
艺术类本科提前批设1个院校志愿。艺术类本科批分为两个阶段录取,使用我省美术类统考成绩并执行我省统一投档原则的美术类院校(专业)在本科批第一阶段录取,设5个平行的院校志愿;使用校考成绩录取的美术类院校(专业)和本科院校的其它艺术类专业,在本科批第二阶段录取,设2个有序的院校志愿。艺术类高职(专科)批院校录取分为两个阶段,美术类专业在高职(专科)批第一阶段录取,设5个平行的院校志愿;其它艺术类专业,在高职(专科)批第二阶段录取,设2个有序的院校志愿。艺术类各批次每个院校设4个专业志愿和无条件的专业服从志愿。
体育类专业招生:本科一批、本科二批均设5个平行院校志愿;高职(专科)批设9个平行院校志愿。每个院校设4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志愿。
2019年我省体育类招生本科一批与本科二批合并为本科批。本科批在平行志愿投档时,按照考生“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 7.5+专业课成绩”形成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投档。
请各有关院校提前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确保招生录取工作顺利完成。
(三)“征集志愿”设置
我省普通类(文史、理工)本科提前批(除综合评价录取院校外)、本科批和高职(专科)批实行“征集志愿”补充录取;艺术类除本科提前批外的其他录取批次(阶段),实行“征集志愿”补充录取;体育类各批次均实行“征集志愿”补充录取。
在有关科类、批次的相应阶段录取结束后,如部分高校未完成招生计划,省招考办将通过高考志愿网报系统(网址为http://gkzy.lnzsks.com)公布剩余计划情况(同时在辽宁招生考试之窗网站公布,网址为http://www.lnzsks.com)。达到相应批次填报“征集志愿”分数要求、符合相应条件规定且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填报“征集志愿”,参加“征集志愿”录取,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视为自动放弃“征集志愿”录取。“征集志愿”设置如下:
(1)普通类:
本科提前批安排一次“征集志愿”补充录取,设一个有序的院校志愿和批次服从志愿(批次服从志愿如填愿意,视为服从该批次的所有学校,填写不愿意或不填写的,一律视为不愿意,愿意与否均为无条件。下同),院校志愿中设4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志愿。
本科批和高职(专科)批均安排两次“征集志愿”补充录取。本科批两次“征集志愿”均设9个平行的院校志愿,高职(专科)批两次“征集志愿”均设5个平行的院校志愿,每个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志愿。
辽宁省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招生,作为本科批次院校志愿的组成部分,单独设立投档单位,不单设录取批次。
(2)艺术类:
本科批和高职(专科)批两个阶段均安排一次“征集志愿”补充录取,“征集志愿”的志愿设置、投档原则与原批次相同。各批次“征集志愿”均设批次服从志愿。
(3)体育类:
本科一批、本科二批和高职(专科)批均安排一次“征集志愿”补充录取。征集志愿设5个平行院校志愿。“征集志愿”的投档原则与原批次相同。各批次“征集志愿”均设批次服从志愿。
(四)普通类中一些特殊类型招生录取单设志愿栏
自主选拔招生、高水平艺术团招生、教育部有关高校面向我省农村学生单独招生(简称教育部高校专项计划)和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合并单设志愿栏(简称自主招生志愿)。自主招生志愿设1个院校志愿,6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志愿。
自主选拔招生、高水平艺术团招生、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教育部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录取安排在普通类本科批投档工作开始之前进行。
(五)志愿兼报有关限制及注意事项
考生填报志愿时,理工类考生只能填报理工类的院校(专业),文史类考生只能填报文史类的院校(专业),艺术类考生既可填报艺术类的院校(专业)也可对应兼报普通类(理工、文史)的院校(专业),体育类考生既可填报体育类的院校(专业)也可对应兼报普通类(理工、文史)的院校(专业)。考生要根据各科类各批次投档时间的先后顺序慎重选择志愿兼报。
按照教育部有关要求,因录取工作时间重叠,所以有些志愿不能同时兼报。主要兼报限制如下:
1. 普通类本科提前批志愿(含“征集志愿”)、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志愿、艺术类本科批志愿、体育类本科一批志愿(含“征集志愿”)不能兼报;普通类本科提前批“征集志愿”、体育类本科二批志愿不能兼报。
2. 普通类专科提前批志愿、普通类本科提前批”征集志愿”、自主招生志愿、高水平艺术团招生志愿、教育部高校专项计划志愿、艺术类本科批志愿、体育类本科二批志愿不能兼报。
3.普通类本科批志愿、艺术类本科批“征集志愿”、体育类本科二批“征集志愿”不能兼报。
4.普通类本科批“征集志愿”、艺术类高职(专科)批志愿(含“征集志愿”)、体育类高职(专科)批志愿(含“征集志愿”)不能兼报。
5.艺术类平行志愿投档和有序志愿投档两个阶段的“征集志愿”不能兼报。
(六)志愿关联性事项
1.考生须将本人所填报的自主选拔招生、教育部高校专项计划及公费师范生的自主招生志愿填报在普通类本科批平行志愿的A志愿,只要求院校代码相同,专业代码不限制,在本科批院校专业计划中选择填报即可。
2.选报自主招生(自主选拔招生、高水平艺术团、教育部高校专项计划志愿、高水平运动队、公费师范生的自主招生)志愿必须是自主选拔入选考生、高水平艺术团合格考生、教育部高校专项计划入选考生和公费师范生自主选拔入选考生、已获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资格考生。
已获高水平运动队报考资格的考生,须填报相关院校高水平运动队院校志愿,不填报志愿将无法投档。
3.艺术类考生应根据招生高校有关专业考试合格要求等条件填报相应的艺术类招生专业,填报我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涵盖的艺术类招生专业须取得我省艺术类专业统考合格。
4.符合辽宁省高校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考生方可填报辽宁省高校专项计划志愿。
5.普通高校在辽宁省招收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考生报考资格根据总政治部干部部审定的辽宁省本年度具有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报考资格学生名单进行审核。
6.经审核符合报考免费医学定向生条件并已经签订定向就业协议的考生方可填报免费医学定向生志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