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军校体检标准:政治考核由考生所在地县级人武部会同当地招生部门、考生所在中学和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调查了解考生在校表现和家庭情况,作出政治考核结论。面试工作由省军区招生办组织,全军招生办统一选派面试人员,通过目测、口令调整和语言交流等方法考察了解考生的报考动机、形象气质、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等基本素质。面试现场设置复议组负责对有争议面试结果进行复议。体格检查对象为政治考核和面试合格的考生,按照有关要求到指定医疗单位进行体格检查,实行主检医生负责制。体检结论分为指挥合格、非指挥合格和不合格三种。指挥合格者,非指挥也合格;仅非指挥合格者,不得录取到指挥专业。体检结果由省军区招生办向社会、考生和招生院校公布。考生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1日内申请复查。